078,550.0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93,618.93万元、净利润为96,401.7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银行授信
1、业务范围: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2、定价原则:上述业务的授信条件不高于其他合作银行的授信要求。
3、年度规模:2022年度,本公司在通商银行的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二) 存款业务
1、业务范围:提供日常银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
2、定价原则:上述存款业务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
3、年度规模:2022年度,本公司在通商银行的存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三)理财业务
1、业务范围:按照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上不归类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银行理财业务。
2、定价原则:上述理财业务的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理财业务限定于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3、年度规模:2022年度,本公司在通商银行的理财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四)融资业务
1、业务范围:纳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卡银行信贷统计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银行贸易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信用证押汇、进口押汇、远期结售汇等)及供应链融资等业务。
2、定价原则:上述业务的融资条件不高于其他合作银行的融资利率和手续费。
3、年度规模:2022年度,本公司在通商银行的银行融资敞口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通商银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等之间发生上述约定的业务内容,应合并计算入本年度交易规模,在具体执行时双方可与相应的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2、如双方申请变更、中止或终止上述关联交易,应事先经双方各自的有权机构批准,并满足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颁布的有关监管规定。
3、上述委托通商银行办理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银行业务的授权额度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4、本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与宁波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与通商银行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延续公司与通商银行间良好银企战略合作,扩大公司金融业务基础,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业务支持。同时,通过对通商银行有关材料及最近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以及对通商银行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通商银行经常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交易内容向公司独立董事取得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计划2022年度在通商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有助于扩大公司金融业务基础,能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业务支持。
通商银行成立于2012年4月16日,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国内首家由外资银行成功重组改制的城市商业银行。本公司董事潘虹女士目前在通商银行担任董事一职。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2-016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未来12个月内用于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在以上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投向: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年度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根据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二)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部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资金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通过评估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各项投资进行管理,负责及时记录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应每年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加强风险控制,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从事委托理财类投资业务仅限于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6、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各期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资金使用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用于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在以上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
(三)决议有效期
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部负责人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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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5.07亿元,理财产品余额为2.40亿元,占货币资金余额的15.93%。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将产生的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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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2-017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棉花期货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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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棉花期货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棉花期货业务,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保证金收取标准,结合公司实际交易情况,决定公司2022年度从事棉花期货业务的交易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开展棉花期货业务目的
目前,棉花作为公司主要原材料,占公司生产成本60%-70%。近年来受国际局势、市场供求关系等诸多因素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剧烈,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平抑原材料棉花的采购价格,稳定棉花供给,公司决定2022年度继续开展棉花期货业务。
二、开展棉花期货业务基本情况
(一)期货投资品种:仅限于棉花期货。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保证金金额: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保证金收取标准,结合公司实际交易情况,决定公司2022年度从事棉花期货业务的交易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有效期:以上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并组织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如需超过以上额度的,须由期货领导小组报公司董事会重新进行审议。
三、期货交易风险分析
(一)价格波动风险:当棉花行情出现大幅波动,且公司建仓方向与期货价格相背离时,将造成公司一定损失。
(二)交割风险:临近交割而持仓超出交易所限仓时,或因合约流动性不足而造成平仓损失。
四、应对风险措施
(一)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期货交易,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二)棉花是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公司从事期货投资品种仅限于棉花;
(三)组建期货领导小组;严格遵照公司《期货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操作,加强期货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棉花期货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受国际形势、新冠疫情、供应紧张等多种因素影响波动较大,预计未来境内外棉花价格波动仍然较大。近年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对原材料棉花需求不断加大,为稳定棉花供给,平抑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司根据自身原材料采购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棉花期货业务,能够提高公司应对棉花价格波动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为规避期货交易风险,公司设立期货领导小组,并遵照公司《期货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交易,严控期货交易风险。公司开展棉花期货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对此,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2-021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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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88号宁波财富中心4单元8楼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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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审议事项以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宣读《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超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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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二)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 9:00-17:00。
(四)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88号 宁波财富中心4单元8楼 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88号 宁波财富中心4单元8楼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86389999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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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2-018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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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
2022年4月25日,经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对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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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查阅并审议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根据《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有助于公司章程及时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匹配,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治理规范,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对本次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2-019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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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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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以外,其他内容均不变。
以上议案请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2-020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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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以外,其他内容均不变。
以上议案请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