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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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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及方式: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8,500万元,由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建设。本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295,862.66元,不足部分公司自筹。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开立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帐户,进行项目专款专项管理。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具体办理该投资项目相关事宜及办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及产业化失败风险,可能存在不能如期验收,从而对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一、 投资项目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实现战略布局升级,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8,500万元人民币用于“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由募集资金与自筹资金构成。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

  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9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68.4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021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021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用于实施“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其中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增资及借款总额范围内分次向广州科呈增资或提供借款。增资及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科呈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5,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分次实缴注册资本)。借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续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共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2,477.96万元,用于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基建工程。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截止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3,295,862.66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295,862.66元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计划概述

  为了解决供需不平衡的问题,扩产增效,提高产品竞争力,迎合市场的需求变化,公司决定对原有生产的基础上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成核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等系列产品提高至约3.5万吨。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295,862.66元支付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上述项目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进行项目专款专项管理。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具体办理该投资项目相关事宜及办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华路13号;

  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对厂房内部及生产辅助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生产成核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等系列产品。本项目主要是对现有生产基地进行技术优化和增产扩建,已在同步履行需政府审查审批的相关手续;

  5、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拟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8,5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具体投资概算初步如下:

  ■

  6、项目资金来源: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295,862.66元,不足部分公司自筹;

  7、项目建设周期:2年。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分析

  随着树脂材料领域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现有业务增长。公司的IPO募投项目计划2023年竣工,暂未能有效缓解目前的生产压力,因此公司在充分发掘现有装置的潜能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和优化生产工艺,实现在短时间内提升产能,满足全球高性能树脂和改性塑料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同时,本项目将继续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利的支撑。

  2、可行性分析

  (1)内部管理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充分支持

  公司不仅注重产品质量、成本控制,同时公司针对行业特性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先后建立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携手实现可持续发展”TFS评估认可;主营产品均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美国FDA、日本厚生劳动省、欧盟等机构颁布的标准与法规。公司对行业发展认识深刻,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针对目前的定制项目,公司能够依靠内部管理体系实现项目产业化,使产能快速提高,使产品在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体现行业管理优势。

  (2)持续创新能力及专业团队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秉承以技术求发展的理念,公司研发中心经广东省科技厅及广州市科创委认定为“广东省塑料助剂工程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塑料助剂工程研究开发中心”,公司与中山大学、广州大学等高等院校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并成为上述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同时,公司与大型国有石化企业共同设立“聚烯烃树脂应用联合实验室”,深化研究聚烯烃树脂应用技术,研发可替代国外先进高端聚烯烃的产品。公司的核心销售人员技术出身,具有大型能源化

  工生产及技术工作经历,对下游能源化工企业的生产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的核心销售人员根据市场动态,提出研发需求,并与研发人员一同开展助剂配方的研发。在新产品的应用方面,制定一揽子产品解决方案,协助解决客户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实现研发新产品的落地。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打造了一支专业、稳定、凝聚力强的专业团队,这些优秀人才为推动公司研发水平的提升,以及与各大型能源化工企业的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3)优质且稳定可靠的客户资源

  成核剂、水滑石等高分子材料助剂作为树脂材料性能改进的核心关键原料,进入下游优质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之前,需要经历长期、严格的认证过程。客户为保证自身供应链的稳定,会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持续供货能力、环保达标情况、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严格考察。

  公司以先进的产品,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众多大型能源化工公司以及树脂材料制品制造商的信赖。长期的信任合作使公司获得了丰富的大客户资源,并不断通过对现有大型客户的持续拓展获得优势。综合公司营销体系的各个环节,强大的营销实力,有利于本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

  (四) 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全部在原有厂区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和投资建设,系对原有建筑设备设施的更新和建设,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由于与原有生产系统共用采购、研发、生产人员和公用设施等,共同发挥作用,因此无法单独测算效益实现情况。

  公司在充分发掘现有装置的潜能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和优化生产工艺,实现在短时间内提升产能,满足全球高性能树脂和改性塑料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同时,本项目将继续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利的支撑。

  (五) 主要风险分析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需求、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判断,可能存在项目达产后因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对手策略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成品销路不畅或价格低迷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项目效益风险

  项目的收入估算和利润估算的数值为公司内部预估值,未经审计或审阅,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项目建设过程将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的最终效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项目实际产生的收入、利润造成不确定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无法及时、顺利通过审批的风险

  该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全部为对原有厂房内部及生产辅助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等,公司目前正在同步履行需政府审查审批的相关手续,若公司最终未能通过相关审批或后续验收不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295,862.66元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是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建设“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是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快速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事项,顺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原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中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实施问答》要求,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应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有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方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组织管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一)董事的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同行其他公司的薪酬状况,结合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状况,拟订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金额为人民币18万元/年,按月发放;前述薪酬为含税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

  (二)监事的薪酬标准

  公司根据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定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再单独向其发放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勤勉尽职、诚信责任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拟定了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采用年薪制,其中:总经理年薪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不超过人民币260万元;前述薪酬为含税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送达,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洁冰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事项。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事项。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全面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完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准确、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状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综合分析公司的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以及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结合2022年度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进行测算并编制《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根据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定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再单独向其发放监事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事项,将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稳健,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主营业务运营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充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能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公司本次拟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是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快速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 拟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五) 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 本项授权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授权有效期同上。

  (九) 对董事会办理简易程序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存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设立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小额快速融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手续及工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其他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交所审核并给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文林先生、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5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5月9日16: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邮编:510623

  联系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联系人:杨燕芳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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