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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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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有效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事项。

  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待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029,617,597.1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3,632,487,690.38元,减提取法定的盈余公积225,870,031.37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181,975,592.52元、应付永续债利息0.00元,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254,259,663.59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31,733,6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5,490,706.89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31,733,6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这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于2000年9月19日成立,注册地天津。本所前身天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是新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于1994年取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特许从业资质。90年代末,事务所脱钩改制,2000年7月,经天津市财政局以财会协(2000)34号文件批准组建成为全国第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于2000年9月19日取得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后经数次机构重组及更名,将若干家具有各种资源优势及背景的专业机构整合而成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所于2008年加入全球排名14的国际会计网络,浩信国际。

  2、人员信息

  本所共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42人、从业人员总数1759人。

  3、业务信息

  本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8.12亿、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12亿,A股市场收费总额5,003万,审计公司总家数18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6家,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备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1年本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007万、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0亿,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本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来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无其他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成员信息

  ■

  2、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雪萍,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融资申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媛,2004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 2004 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融资申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控负责人:王桂林,1999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 1999 年,担任过多家拟上市及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融资申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质控复核工作。

  3、执业信息

  本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雪萍从事证券服务25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媛从事证券服务18年,项目质控负责人王桂林从事证券服务23年,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审计收费

  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华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华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为公司提供了多年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表决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5、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2022年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内容

  1、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细化各项指标管控,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上线SAP系统,并将公司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

  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就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公司按照财政部调整通知及解释第15号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5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公司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变更后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进一步提升公司存货管理水平,更加客观、及时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考虑到公司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存货周转快、价格相对稳定等因素,且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核算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根据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公司自2022年起按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1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产业技术发展情况,为了更加客观、谨慎、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估计更加符合实际使用情况,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拟调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固定资产分类和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以及光伏电站折旧年限。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经测算,不考虑公司在2022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将增加2022年度折旧额2,987.77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22年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有效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有效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2022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采购交易总金额约791,800.00万元;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交易总金额约386,7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根据公司关联方变化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增加和惠州TCL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光伏”)的日常关联交易销售预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同类日常关联销售交易总金额为0。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一致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增加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关联方变化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需要,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20,000.00万元,预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惠州TCL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风四路78号TV厂房4楼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张少勇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因TCL光伏成立于2021年12月,为新设公司,截至目前设立未满一年,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因此暂无相关数据。

  2、关联关系介绍

  因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先生担任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TCL实业子公司惠州TCL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公司与TCL光伏发生的产品销售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市场情况变化以及销售渠道变化,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及其控股股东方经营情况正常,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产品销售交易,交易双方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协议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产品销售交易属公司正常的业务,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坚持公允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先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议《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保荐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及同意意见,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申万宏源对中环股份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说明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一)公司混改完成后控股股东变化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混改项目的最终受让方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混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为TCL科技。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中环集团已更名为TCL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二)公司主营业务与行业地位

  公司重点布局半导体材料产业及新能源光伏产业。主营业务围绕硅材料展开,专注单晶硅的研发和生产,以单晶硅为起点和基础,定位战略新兴产业,朝着纵深化、延展化方向发展。纵向在半导体材料制造和新能源光伏制造领域延伸,形成半导体材料板块及新能源光伏板块。横向在强关联的其他领域扩展,围绕“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形成光伏发电板块,包括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

  根据公司《2021年度报告》,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05亿元,其中从所属行业板块看新能源光伏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84.4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3.54%。综上,公司的绝大部分营收及利润来源于新能源光伏行业,也符合公司重点布局新能源光伏产业的战略规划。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目前已成为全球领先的光伏单晶硅片出货商、高效N型光伏单晶硅片制造商和出货商,市占率稳居行业领先地位。

  (三)公司品牌战略定位

  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与集团品牌关联性,对公司品牌进行了更新升级,借助TCL 母品牌影响力支持全球化业务发展,公司将通过产业发展与应用场景拓展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

  因此,公司现用证券简称“中环股份”已不能准确反映目前的业务布局及未来的发展战略,不利于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投资决策,不利于切实维护股东的知情权,不利于提升股东价值。

  为更加契合公司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战略发展及品牌定位,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本次变更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更为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和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129”保持不变。

  2、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已获得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企业名称保留告知书》((国)名内变字[2022]第33797号),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事项尚需行政审批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作出相应的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4、《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除上表所列条款修订外,因部分条款序号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以及条文中所引用的序号也相应作了修改。同时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改。本次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的议案》,决定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基本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等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的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专项制度》、《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17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针对内部控制相关法规调整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评价》以及涵盖工程、投资、筹资、担保事项等21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上述基本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混改后持续对现有经营管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由按法人组织变革为按业务群进行管理,组织架构更倾向于扁平化经营管理,公司经营管理运营决策效率更加高效。

  为适应变革后的组织管理架构,按照对核心团队进行分层管理的原则调整公司原法定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副总经理杨永生先生、江云先生、王岩先生、秦力先生的职务调整后辞任公司法定高管职务。本次任职调整后,以上人员原负责的专业工作内容不变,不再承担上市公司法定高管职务,将更专注于提升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以及在业务发展、项目建设、合规治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此次变动属于公司组织管理架构优化及扁平化调整,不会对公司团队稳定性及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以上人员在担任公司法定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辞任法定高管后,仍作为核心团队成员为公司业务发展起关键性作用,公司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其中,年初至2021年9月30日计提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经测试,公司第四季度计提减值合计63,888.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减值

  本公司每月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

  (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若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的迹象,则需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回收金额根据,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3)合同资产减值

  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2021年第四季度存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 22,904.76万元,长期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 40,873.65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109.81万元。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与投资者充分交流,便于投资者更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23日(周一)下午15:00-17:00,通过互动易平台及全景网召开2021年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及投资者参与方式

  时间:2022年5月23日(周一)下午15:00-17:00

  业绩说明会主题:本次业绩说明会系深交所系列业绩说明“国企改革新样板”主题的特别活动

  召开方式:网络会议

  参会方式: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亦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5月18日之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nvestment@tjsemi.com,或于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通过“互动易云访谈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与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沈浩平先生、财务总监张长旭女士、董事会秘书秦世龙先生、独立董事毕晓方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2-23789787

  联系传真: 022-23789786

  联系邮箱:investment@tjsemi.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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