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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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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1,75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征和工业从事各类链传动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类车辆的发动机和传动系统、农业机械传动和输送系统、工业设备传动和输送系统等。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车辆链系统、农业机械链系统及工业设备链系统三大类。公司生产的摩托车链系统主要包括传动链(及配套链轮)、正时链和油泵链;汽车链系统主要为汽车发动机中使用的正时链和油泵链;公司生产的农业机械链系统种类较多,一般大类可分为用于动力传动装置的传动链系统和用于收割装置的收割输送链系统;公司生产的工业设备链系统种类多样且广泛应用于物流运输、机械设备、食品生产、码头装卸、汽车生产等各种领域。征和工业可以根据不同行业客户对于工业化生产的需求以及工作环境特点,生产各种性能的工业设备链系统产品以适配不同的工业应用场景。主要工业设备链系统产品为输送链、倍速链、侧弯链、曳引链、分拣链、板式链、驱动链、链轮。

  公司继续深耕主业,紧紧围绕主要业务版块进行布局,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优化公司产品结构,继续强化专业化优势,加强高端仪器和设备的引进与自研,加快传统工艺转型升级,培育专精特链系统产品,在快速提升新产品规模化的同时,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使公司具备向客户提供高品质自主研发核心链传动部件的能力,继续加强以“发动机强化齿形链系统”为代表的核心基础零部件进口替代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链传动行业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11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长毛文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9,641,980.55元。公司拟以总股本81,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1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征和工业”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761,874.9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340,697.06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34,069.71元,减去本期利润分配32,700,000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346,614,175.33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9,641,980.55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81,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32,700,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356,941,980.55元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 -015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松柏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法亮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旭春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松柏、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法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旭春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1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85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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