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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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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之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3、华拓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理士大道77号

  注册资本:9375万元

  股权结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20%,刘毅31.80%、陈子良17%,

  法定代表人:高伯成

  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技术咨询;采掘机械设备租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机电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机场场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潢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施工;交通标线施工;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指示牌安装及施工;交通标线材料批发、零售;环境污染治理;绿化养护管理;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4、浙江创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55X2E

  注册地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420室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占股79.4118%

  法定代表人:石华辉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5、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六路298号

  注册资本:8,8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占股100%

  法定代表人:杨勇

  经营范围:矿用乳化液泵站、喷雾泵站、集中供液系统设备、集成供液系统设备、水处理设备及其他净化水设备、电控设备、高低压电器及配件、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研发、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6、江苏神盾工程机械有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八四大道77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华拓占80%股份

  法定代表人:刘毅

  经营范围:矿山机械及配件制造、研发、设计、销售;矿山工程设计及施工;矿山机械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自生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拓之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四、对担保合同的要求

  需在担保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担保内容:因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或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所产生的贷款,或因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结算业务;

  2、担保对方:依法设立的国家金融机构;

  3、担保方式:一般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不超过叁年。

  五、担保理由和风险

  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资等需求,故公司始终面临发展与依法合规地筹集资金的平衡问题。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争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鉴于本框架预案中,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对公司内部2022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2022年4月25日,加上本次批准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

  上述担保的主债务均未逾期。各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无法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

  七、其他说明

  1、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苏州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浙江上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创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拓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神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在本审议的预计额度内,具体审批、决定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本预案在下一年度董事会作出新的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3、苏州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浙江上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创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拓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神盾工程机械有限有限公司就担保实际执行情况,需及时向本公司报告。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23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个月至12个月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本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9,376,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72,213,188.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7,162,811.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119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个月至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创力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创力集团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周转需要。创力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创力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24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9,376,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72,213,188.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7,162,811.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119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268.9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4,447.49万元,其中:利息收入6,887.89万元。

  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创力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创力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25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5日,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时间延期,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9,376,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72,213,188.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07,162,811.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119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将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的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3,882.70万元转入一般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度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3,268.9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447.49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部分系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2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

  ■

  以上两项目均已完工并已投入使用。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扣除工程已结算尚未支付的部分后5155.1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补流金额为本次转出金额加专户注销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之和)。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待尚需支付的工程尾款支付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及具体调整方案

  公司结合当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投资效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建设周期调整,是根据煤机行业发展形势并结合公司实际,主动调整战略布局,放缓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公司上市后至2016年下半年煤炭、煤机行业市场需求疲软、售价下跌,为保证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遵循以销定产原则,本着产能最大化利用为目标,在项目进度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当前,煤炭机械装备成套化、大功率高端综合采掘设备国产化替代和煤炭矿井建设智能化、数字化成为行业发展趋势,促使提升企业数字化管理水平并拓展新商业模式。2020年公司新厂区投入使用后,实现智能制造,推进智慧矿山项目,规划创力全面数字化发展,已成为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实现装备升级,打造公司齿轮、壳体、总装、试验、电气、热处理车间等环节,新调整的整体产线规划建设成为重点工作正组织推进。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的需要并结合行业发展变化趋势而进行的必要调整,实施数字化管理,打造数字化车间,有利于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企业市场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助力公司完善战略布局。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中的事项是根据公司面临的煤机行业发展形势以及企业自身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将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延期,并将年产300台采掘机械设备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创力集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基于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结项的项目已完工并已投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创力集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特别提醒: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 特别决议议案:无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防疫工作依然严峻,为防止疫情扩散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倡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届时请根据上海市最新的防疫政策提供相关证明。

  (六) 本次股东大会存在无法设置现场会议的风险。如无法设置现场会议,为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会设置线上会议。公司将向成功登记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线上接入的参会方式。完成登记和身份验证的股东将于2022年5月17日中午12时之前收到一封关于如何参加视频会议的指示以及进入视频会议的网络链接及/或密码之邮件,请获取会议接入方式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勿向其他第三方分享会议接入信息。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计算机设备或计算机进入视频会议参加本次会议。

  (七)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一)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为配合政府和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公共卫生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五、 其他事项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大会特别提示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为严格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现场会议统筹管理工作,请拟现场出席的股东于 2022 年 5月 13日17:00前将《股东大会参会预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至公司邮箱shcl@shclkj.com。未在前述时间完成参会预登记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

  3、拟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和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当天,除提供相关参会证明资料外,请股东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政策进行必要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1)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口罩;

  (2)接受体温检测;

  (3)出示行程码、 随申码;

  (4)出示由上海检测机构出具的 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4、 拟现场出席的股东须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出会场,所有参会人员就座间隔不得少于1米并全程佩戴口罩。公司将视会议现场情况,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临时现场防护措施。

  5、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凭 会议通知、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由上海检测机构出具的 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6、本次会议食宿、交通费自理。

  7、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706

  联系人:常玉林  高 翔

  联系电话:021-59869117

  传    真:021-59869117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预登记表

  股东大会参会预登记表

  ■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7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创力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良希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一)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要求,鉴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金额未达到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特作说明如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152,774,400.00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23,089,220.38元)的比例为47.29%,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努力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其说明

  公司在2021年克服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取得了良好业绩。煤机装备行业的智能化、成套化、智慧矿山项目发展势头回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持续发展,营运资金投入也会相应有所增长。因此,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投入及营运资金,能够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也能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公司收购中煤科技全部股权后,紧跟煤机行业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整合了产业链,构建采掘装备及煤炭智能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和服务水平。

  (三)公司希望利用现阶段较好的行业形势,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现金分红说明会,就现金分红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项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石良希先生回避表决,由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创力集团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研发项目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2022年准备立项12个研发项目,加上以前年度延续的5个研发项目,公司2022年预计投入和完成的研发项目共计17个。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759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预案在下一年度董事会作出新的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五、七、九、十、十一、十三、十五、十六、十七、十八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9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97,289,652.45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356,307,428.30元,扣除计提盈余公积19,728,965.25元,扣除2020年度现金分红57,290,400.00元,公司2021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1,476,577,715.50元。

  为了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经营业绩及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36,56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0,924,8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1,425,652,915.50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议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发生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况,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一)近三年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受宏观经济及煤炭行业形势影响,公司2021年销售收入增长,市场占有率提升,但成本、费用增加,导致利润有所下滑。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将主要运用于加大公司研发投入、补充营运资金及投资相关矿山自动化成套设备等。随着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的发展,营运资金投入也会相应有所增长。因此,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投入及营运资金,能够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也能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公司希望利用现阶段较好的行业形势,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现金分红说明会,就现金分红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21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出具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书面意见,同时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以往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结合2021年订货和采购情况预计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交易行为。

  公司对于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依据市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二)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三)浙江中煤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四)关联方的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五)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阳泉煤业华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参与终端客户的产品招标,再根据中标的结果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阳泉煤业华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投标提供技术服务和招投标定价依据。由于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阳泉煤业华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需要为本公司销售的产品提供市场维护、售后服务、产品维修等一系列服务工作,公司对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阳泉煤业华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在参照公司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通常比合资公司的中标价格有一定比例的下浮。

  阳泉煤业华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系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系大型国有煤矿集团下属的独立经营主体,从联营企业的股东利益机制和经营管理机制可以看出,其对联营股东的产品采购定价是建立在公平市场的基础上,不存在对联营企业实施特殊的采购定价政策或者为联营企业少数股东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的动机。

  国有煤矿集团具有严格的产品采购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及审计制度,其产品采购定价和招投标管理均遵循市场化原则,在“同质同价”的前提下方可优先采购联营企业的相关产品。联营企业对本公司产品的采购定价是以公开招标后确认的中标价格为基准确定,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市场化运作原则和股东制衡机制可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联营企业不存在对本公司实施特殊的产品采购定价政策。

  与中煤液压的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有利于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交易价格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制定并实施“广泛合作和商业模式创新并举”的大营销战略,销售主体从“公司本部”向“参股公司”延伸,由公司布局主要的市场,借助参股公司渗透具有发展潜力的市场。此外,在煤炭专用机械领域,具有贴近煤炭生产地优势和服务优势的企业更容易获得甲方的订单。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理念与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具备优势和实力的国有煤炭集团企业在当地组建合资公司,在扩大销售市场的同时实现了产品的本地化服务。这种销售模式和合作模式对公司抢先占领市场、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随着参股公司的建立和业务的开拓,其经营活动同步提升公司品牌在当地的影响力,达到渗透当地市场、争取当地市场份额的目的。因此,公司组建参股公司,一方面为了立足长远规划、扩大市场份额、获取投资回报,另一方面也看重参股公司为本公司带来品牌开拓的能力。

  (二)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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