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7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本解释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解释第15号新旧衔接规定“对于首次施行本解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2021年度试运行销售进行了追溯调整。

  试运行销售追溯调整对公司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2021年1-3月利润表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

  2022年3月22日,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签署了《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比亚迪作为战略投资者;本次拟发行股票不低于46,522,448股且不超过69,783,670股,发行价格为42.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本次发行完成前,比亚迪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比亚迪持有公司的股份预计超过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比亚迪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比亚迪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2、全资孙公司盛泽国际对智利锂业的投资事项

  2022年1月,公司通过全资香港孙公司盛泽锂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国际”)认购Lithium Chile Inc.(智利锂业,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LITH)非公开发行的股份4,285,720股,认购价格为0.7加元/股。投资完成后盛泽国际持有智利锂业2.89%的股权。同时,上述认购的股份每股配一股认股权证,行权价格为0.85加元/股,需在24个月内行权完毕。

  2022年4月,基于对智利锂业发展前景的看好,盛泽国际对上述获配的认股权证进行行权(行权后获得新增股份4,285,720股),并继续认购智利锂业非公开发行的股份29,380,000股认购价格为0.95加元/股。上述对智利锂业的投资金额累计为34,553,866加元(约合人民币17,553万元)。投资完成后,盛泽国际持有智利锂业的股权比例为19.86%,为智利锂业第一大股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盛泽国际对智利锂业投资的公告》。

  3、全资孙公司盛熠国际认购澳大利亚ABY公司IPO前股权事项

  公司全资香港孙公司盛熠锂业国际有限公司拟以每股0.75澳元,合计277.5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1,336万元)的价格认购澳大利亚ABY公司(Abyssinian Metals Limited,以下简称“ABY公司”)370万股股份,占ABY公司IPO前总股本的3.4%。同时双方共同签署了《投资与股份认购协议》和《承购及销售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认购澳大利亚ABY公司IPO前股权暨签署〈投资与股份认购协议〉及〈承购及销售协议〉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琪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琪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2-040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7日(周二)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周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三街199号太平洋金融保险大厦B区15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周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周四)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上述议案(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外的其他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3206-3207),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雷利民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电子邮箱:002240@cxlithium.com

  邮编:51803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雷利民

  联系部门: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3206-3207

  邮编:518031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0”,投票简称为 “盛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2-042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何晓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何晓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何晓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何晓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何晓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何晓先生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和董事会所做的各项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礼登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黄礼登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黄礼登先生简历

  黄礼登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职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民行处、公诉一处。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黄礼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礼登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黄礼登先生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2-043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3号)核准,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4,595,897股,新增股份于2021年8月3日上市。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国海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需要,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国海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国海证券将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目前,中信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刘永泽先生、王洋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国海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简历):

  刘永泽先生,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0020007,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参与了丛麟环保IPO项目、弘宇股份IPO项目等项目;华海药业非公开发行暨股权激励项目、鑫科材料非公开发行项目、云天化非公开发行项目、新宙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等再融资项目;华光股份吸收合并国联环保并整体上市项目、许继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源协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东风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王洋先生,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0110008,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参与的项目包括: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项目、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等。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2-03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何晓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何晓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提名黄礼登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黄礼登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礼登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职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民行处、公诉一处。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黄礼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礼登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黄礼登先生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2-039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印章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印章管理办法》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