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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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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装租赁”)签署了《协议书》,就公司2014年与大装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项目《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回购事项,双方延后回购期限,约定变更回购条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根据大装租赁通知启动回购。由于延期回购期限于2019年12月届满,为缓解项目风险,降低项目损失,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与大装租赁签署了《补充协议书》,就项目回购后续处置工作形成框架性约定:①为有利于项目设备的处置,对于公司与大装租赁签订的回购协议,回购义务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成套公司,公司对成套公司的因履行回购义务而对大装租赁所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②融资租赁买卖合同全部权益及融资租赁物件所有权在成套公司支付完毕所有回购价款前仍由大装租赁享有,大装租赁有权按照融资租赁买卖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及其关联方主张违约责任、追究连带保证责任、处分抵押、质押财产,具体实施计划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另行协商。在实现担保措施过程中,对于变现的方式及金额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需进行必要的协商确认,取得变现收入扣除变现成本后,可用于冲抵未来的回购价款。③对于本项目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均有义务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可根据项目重组或法律维权等进展情况,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利率等方式协商分担损失,以确定最终回购金额,并确定支付节点,上述事宜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确定,确定后由成套公司实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④成套公司于协议生效后10日内向大装租赁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冲抵回购价款本金。上述《补充协议书》经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0年3月31日,成套公司向大装租赁支付了上述3,000万元回购款。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项目回购尚未进入实质程序阶段。成套公司以回购为前提对租赁物跌价、资金成本等预期风险进行评估并计提了预计负债,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计提预计负债18,527.44万元。

  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027)、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以及于2020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景宾巷2号的大重宾馆资产、位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港街36号的大起宾馆资产及129台闲置、报废设备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挂牌底价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中大重宾馆资产评估值6,258.23万元(整体转让),大起宾馆资产评估值1,180.51万元(整体转让),129台设备评估值2,475.78万元(分类打包处置)。对于首次挂牌未能成交的资产,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2021年5月21日,公司将上述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底价于大连产权交易所进行首次挂牌,挂牌起止日期均为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6月18日。①129台设备分类打包为18个标的,在公告期间共有9个标的挂牌成交,共包括39台设备,评估值合计226.08万元,成交金额合计308.18万元,大连产权交易所已于2021年9月8日向公司拨付;未成交的9个标的(共90台设备,评估值合计2,249.70万元)根据挂牌规则进入首次挂牌的延牌阶段,将最多延长40个周期。②大重宾馆、大起宾馆资产转让项目在首次挂牌期内均未能成交,其中大起宾馆资产根据挂牌规则进入首次挂牌的延牌阶段,最多延长40个周期;大重宾馆资产于2021年7月15日降价10%在大连产权交易所二次挂牌,挂牌底价为5,633万元,至2021年8月11日挂牌期满后,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挂牌规则进入二次挂牌的延牌阶段,将最多延长40个周期。报告期内,大重宾馆资产于2022年3月9日以5,633万元的价格确认成交并于2022年3月24日签署协议,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大重宾馆土地事宜的处理及资产交接、过户等手续办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尚未成交的9个设备标的和大起宾馆资产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将继续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可延长期限届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以及分别于2021年9月11日、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63、2022-017)。

  3.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十四五”开拓存量市场战略,建立和完善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经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200万元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大重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公司”)增资,并由安装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增资3,200万元,用于实施“山西清徐备件中心项目”,进一步延伸和优化公司后服务产业。安装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收到了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及换发的《营业执照》,其已完成了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营业期限、经营范围、高管信息进行了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4.经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按照挂牌底价参与受让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轴公司”)少数股东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拟分别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出售的所持曲轴公司9.70%、9.70%和9.95%股权(挂牌底价均为1元,合计3元)或选择场外行权方式行使优先受让权,如单个标的价格超过1元,公司将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拟受让曲轴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决策效率,利用更多样的措施调动公司相关资源,抓住当前造船行业景气回升的时机,推动曲轴公司扭亏发展。若公司全部成功受让股权,曲轴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拟参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5.为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推进公司矿热炉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市场拓展,经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智能”)、成套公司联合北京智冶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冶互联”),共同投资设立“大连华锐智冶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华锐智冶”),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华锐智能以货币出资3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1%;成套公司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智冶互联以货币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本次共同出资设立华锐智冶,能够优势互补、资源互用,有利于推进公司矿热炉产品智能化升级,优化冶炼工艺技术、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带动成套公司矿热炉产品总承包业务拓展,提升企业效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邵长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朝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慧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邵长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朝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慧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邵长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朝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慧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2-03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发出会议表决票8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回函8份,公司董事全部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53亿元,同比增长23.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87.14万元,同比增长156.04%。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一季度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1年1-3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一季度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租用关联方厂房的议案》

  为快速解决产能瓶颈问题,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业公司”)和分公司冶电设备制造事业部(以下简称“冶电事业部”)以大连汇生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租金确定依据,租用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装备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瓦房店市的厂房及附属设备,租期3年,租金总额合计1,480.35万元,按年进行支付。其中,铸业公司租用资产主要用于提升半直驱风电轴系加工能力,年租金为352.51万元,3年租金合计1,057.53万元;冶电事业部租用资产主要用于弥补铆焊作业能力,年租金为140.94万元,3年租金合计422.8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邵长南先生、朱少岩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下属4家子(孙)公司的议案》

  为有效整合资源,降低运营管理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海威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重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华锐铁建重工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下属子(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2-03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志峰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和文件的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报告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与审阅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一季度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1年1-3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租用关联方厂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关联租赁事项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年租金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2.本次交易符合下属子(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快速弥补产能瓶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2-04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一季度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一季度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728.61万元收购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起重集团”)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江苏)临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华锐重工(盐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取得了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换发的《营业执照》,重工起重集团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变更登记日为2021年9月18日。由于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控股母公司重工起重集团控制且最终控制方皆为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与被合并方的股权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及负债,均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对2021年1-3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对比较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2021年1-3月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2.对2021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2021年1-3月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四、董事会关于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1年1-3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1年1-3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1年1-3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涉及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一季度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的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2-04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下属子(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事项概述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下属4家子(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海威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威投资”)和大连重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重国际”)、控股子公司大连华锐铁建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铁建”)及全资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海威投资

  1.公司名称:大连海威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92号-2

  4.法定代表人:焦立盈

  5.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9日

  6.营业期限:自2015年10月29日至2045年10月28日

  7.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实缴600万元)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MA0QC7MK9H

  9.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咨询,项目投资及咨询,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情况:海威投资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海威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海威投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威投资总资产为319.29万元,净资产为319.2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7.51万元(经审计)。

  (2)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威投资总资产为334.29万元,净资产为334.29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5万元(未经审计)。

  (二)大重国际

  1.公司名称:大连重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洞庭路1号自贸大厦7层3623室

  4.法定代表人:曲宏

  5.成立日期:2017年7月19日

  6.营业期限:自2017年7月19日至2067年7月18日

  7.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尚未实缴出资)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MA0UBLCLXB

  9.经营范围:承包各类境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计、施工;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汽车、电子设备、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批发;无人机技术开发;新能源设备技术开发及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情况:大重国际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大重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大重国际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重国际总资产为1,311.62万元,净资产为-685.0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79.84万元,净利润为33.31万元(经审计)。

  (2)截至2022年3月31日,大重国际总资产为1,322.72万元,净资产为-721.79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3.55万元,净利润为-36.72万元(未经审计)。

  (三)华锐铁建

  1.公司名称:大连华锐铁建重工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路38-7-1号1层

  4.法定代表人:董炜

  5.成立日期:2017年7月11日

  6.营业期限:自2017年7月11日至2037年7月10日

  7.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尚未实缴出资)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MA0UAX543U

  9.经营范围:隧道装备、专用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维修、租赁(生产、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情况:本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60%;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40%。

  11.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华锐铁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财务情况:华锐铁建自成立以来未开展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四)马来西亚公司

  1.公司名称:大连华锐重工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DALIAN HUARUI HEAVY INDUSTRY MALAYSIA SDN. BHD.)

  2.注册号:1232696-U

  3.注册地:Level 21,Suite21.01,The Gardens South Tower,Mid Valley City,Lingkaran Syed Putra,59200 Kuala Lumpur W.P. Kuala Lumpur Malaysia

  4.注册资金:1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全部实缴出资)

  5.公司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6.注册日期:2017年5月26日

  7.股东情况: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国际”)持有其100%股权,公司通过华锐国际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8.马来西亚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来西亚公司总资产为344.13万元,净资产为154.9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6万元,净利润为-34.08万元(经审计)。

  (2)截至2022年3月31日,马来西亚公司总资产为330.16万元,净资产为142.41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0.9万元(未经审计)。

  三、注销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上述子(孙)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效益与设立初期经营目标存在较大差距,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根据公司瘦身健体的工作需要,结合上述子(孙)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将上述子(孙)公司清算注销。

  1.海威投资的设立目的是建立针对海洋工程、节能环保、制造服务等新兴领域搭建的专业化投资平台,但经过近7年的发展,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且后续无实际开展业务计划。因此,公司拟注销海威投资。

  2.大重国际的设立目的是拟利用大连自贸区政策优势,借助“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国际项目总承包和国际项目本土化经营发展,但经过近5年的发展,相关业务推进缓慢,且目前与华锐国际业务高度重合。因此,公司拟注销大重国际。

  3.华锐铁建的设立目的是推进盾构机核心配套件的逐步国产化,合作拓展区域内盾构机等地下施工装备。但由于初期大连本地项目未达预期,加之市场变化等因素,华锐铁建自成立以来未开展实际业务。经与合资方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拟注销华锐铁建。

  4.马来西亚公司的设立目的为快速开拓马来西亚市场,并作为开拓东南亚市场的窗口,促进公司海外业务拓展。由于近几年疫情影响,已逐渐偏离设立预期,且马来西亚公司存量项目基本执行完毕,目前市场开拓进展缓慢。因此,公司拟注销马来西亚公司。

  本次注销事项有利于公司精简组织结构,持续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和业务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上述子(孙)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水平及资产规模在公司合并报表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因此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本次注销完成后,上述子(孙)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规组织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手续,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要求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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