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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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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将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获调剂方未出现财务情况恶化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贷款逾期等风险;

  (4)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授权不存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上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目前无重大诉讼或重大仲裁事项。

  或有事项方面,福星惠誉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该担保为阶段性担保,即从商品房承购人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至商品房承购人两证(房产证与土地证)办妥并将商品房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之日止。因尚未发生由于担保连带责任而发生损失之情形,该担保事项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或子公司尚未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新增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预计2022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仍将以稳为主,住房逐步回归居住属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也将是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随着公司的持续开发,充足的现金流对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发展壮大起到重要作用,公司未来的融资频率和力度也将加大。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在前述期限内,在授权期限内担保增加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内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持有的建设项目地理位置优越,目前或未来均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同时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发展及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持项目发展必须的周转资金,提高经济效益,提升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在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可以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也可提供全额担保。但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时,需同时要求少数股东提供与其持股比例相应的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审批的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27,441.5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95,134.78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27,441.5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9.60%)、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95,134.787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9.93%),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26股票简称:福星股份编号:2022-008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与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集团)、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生物)、湖北福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农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谭少群先生、冯东兴先生、张景先生、谭奇材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将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890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29.89万元。具体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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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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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少群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大道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星集团(母公司)资产总额为292,036.52万元,负债总额为49,616.9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42,419.55万元。2021年度,福星集团营业收入1,622.98万元,实现净利润-926.4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惠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8号

  经营范围:凭有效许可审批从事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糖果制品、饮料、保健食品等生产销售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星生物资产总额为29,719.38万元,负债总额为5,626.4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4,092.96万元。2021年度,福星生物营业收入9,282.38万元,实现净利润2,033.14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3、湖北福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文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经济开发区福仙大道特1号

  经营范围:农作物、蔬菜种植、水产养殖(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凭有效许可审批从事粮油收购销售(不含食品);凭有效许可审批从事大米生产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星农业资产总额为17,430.64万元,负债总额为9,173.5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257.05万元。2021年度,福星农业营业收入2,676.40万元,实现净利润-69.9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福星集团、福星生物、福星农业近年来经营业绩稳定,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建设、运营需要,接受关联方福星农业提供的商品,向关联方福星集团、福星生物、福星农业出售电或蒸汽。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是在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成本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子公司福星热电与福星集团签订了2020-2022年度供电协议,电价按照市场价0.66元/度,次月5日前结算当月用电。货款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结算。

  公司子公司福星热电与福星生物签订了2020-2022年度供电协议,电价按照当月当地电力局结算平均价格进行确认,次月5日前结算当月用电。货款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结算。

  公司子公司福星热电与福星生物签订了2020-2022年度供汽协议,蒸汽价格参照孝感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进行确认,次月5日前结算当月实际蒸汽款。货款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结算。

  公司子公司福星热电与福星农业签订了2020-2022年度供电协议,电价按照市场价0.64元/度,次月5日前结算当月用电。货款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结算。

  将根据经营的需要,公司与福星农业签订了2020-2022年度采购大米协议,采购价格参照市大米品种4.96--9元/公斤进行结算,次月5日前结算当月大米款,货款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结算。

  另有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必要和正常的,公司在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交易价格优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时,有权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以确保关联方福星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公司以正常的条件和公允的价格相互提供相关服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有关文件,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认为:公司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据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1、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需求减少,向关联方福星农业采购减少所致;2、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关联方福星集团、福星生物、福星农业生产量减少,进而导致对电和蒸汽需求减少所致。对此,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2-009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0,824,846.67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50,644,372.97元。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近年来,由于受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持续深入调控、对房地产金融加强审慎管理的综合影响,房地产行业的资金流入受到限制,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有所收紧;另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及多轮疫情,都对经营情况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在综合考虑了行业特性及政策因素、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合理的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回报,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暂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节余的现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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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近三年(2019年度-2021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超过30%,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整体环境和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次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2-010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鉴于其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优秀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定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福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妹,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福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陈刚,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刚、项目合伙人刘定超、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妹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刘定超、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审众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1年度中审众环审计酬金为人民币34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55万(含税),内控审计费用90万(含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聘期一年(聘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鉴于中审众环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中审众环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中审众环的营业执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2-01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5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2021年5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中,议案8、议案9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15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股东应回避表决;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5月18日(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7楼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7楼

  邮编:430022

  联系电话(传真):027-85578818

  联系人: 肖永超  常勇

  5、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6;投票简称:福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2年5月2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注: 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须加盖公章。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2-012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有关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2-013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

  ■

  除上述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有关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2-014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2-01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公告

  各位监事: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监事审议。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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