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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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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

  注:此处额度为前次审议通过的额度,本次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8.7004万股,发行价格为19.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571.176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12.302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4022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16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环保项目”)实施内容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环保项目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技术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本次调整后,环保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2,566.14万元调整为13,100.27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528.27万元减少至9,228.27万元,减少3,300.00万元;新技术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变,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881.25万元增加至15,181.25万元,增加3,300.00万元。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调整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剑环境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九)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20,530,875.36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3.78%。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将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仅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此处额度为前次审议通过的额度,本次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在授权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4号)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8.7004万股,发行价格为19.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571.176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12.302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4022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1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4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在2021年4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1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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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陈邦羽 赵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伟明、汪哲对本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消除公司潜在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科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该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该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6,148,033.6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6元(含税)。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5,116,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792,639.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薛伟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及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宁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2家,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凡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0万元。2022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有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讨论。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198号太湖世家国际大厦25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信函、电子邮件以2022年5月17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8日13:00-14: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198号太湖世家国际大厦25楼

  六、 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3)公司亦可能视届时上海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公司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求一致。

  2、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1-60712858

  邮箱:sjhj@sheng-jian.com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198号太湖世家国际大厦25楼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及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薪酬12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本次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9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至5月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jhj@sheng-ji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伟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聂磊先生、财务负责人金明先生、独立董事孙爱丽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至5月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jhj@sheng-jia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1-60712858

  邮箱:sjhj@sheng-ji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剑环境”)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8.7004万股,发行价格为19.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571.176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12.302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402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165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具体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2,138,737.3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64,264.14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3001号《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环保项目”)实施内容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环保项目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技术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本次调整后,环保项目中主要产品将不包括泛半导体工艺设备PFCS污染物处理装置(L/S)、泛半导体洁净室EHS处理装置(LOC-VOC)和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其中,泛半导体工艺设备PFCS污染物处理装置(L/S)和泛半导体洁净室EHS处理装置(LOC-VOC)后续由公司安排自有资金实施,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不再实施;环保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2,566.14万元调整为13,100.27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528.27万元减少至9,228.27万元,减少3,300.00万元;新技术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变,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881.25万元增加至15,181.25万元,增加3,300.00万元。

  (2)公司工作人员于2021年4月21日从上海银行嘉定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03004483625),将IPO发行费用1,612.30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使用该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94.18万元。事后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该情况,已于2021年5月18日将该资金1,612.30万元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3036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盛剑环境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盛剑环境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符合《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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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的投入、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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