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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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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根据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亿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4亿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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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处所行业情况

  (一)轮胎行业总体情况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的调查统计,2021年全国轮胎产量6.97亿条,同比增长10%;其中子午胎产量6.57亿条,同比增长10.2%。据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2021年1-12月我国出口机动小客车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23,996.9万条,同比增长17.5%;出口客车或货运机动车辆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10,668.3万条,同比增长15.0%。

  2021年我国轮胎产量、出口量均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严峻、疫情持续散发的影响,供给端原材料价格高涨、海运费猛涨、电力供应紧张,在需求端汽车行业芯片短缺、国五切换国六、国内基建投资下行等因素影响下,轮胎市场需求减弱,轮胎涨价受阻。2021年轮胎行业可谓是饱受“上下夹击”,国内轮胎企业盈利空间遭受严重挤压,业绩总体下滑,增收不增利。

  (二)上游主要原材料

  2021年以来,轮胎生产用橡胶、炭黑、钢丝帘线、帘子布等几乎所有原材料价格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趋势:

  1、天然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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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新加坡交易所SICOM TSR20合约价格

  2、合成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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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隆众网顺丁橡胶市场价格

  3、炭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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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百川网N330炭黑市场价格

  4、钢帘线

  ■

  注:卓创网钢帘线市场价格

  (三)下游汽车及工程机械行业

  轮胎行业的下游涵盖了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等领域,主要领域仍是汽车行业。汽车行业支撑轮胎市场庞大需求,汽车产销量保证了国内轮胎配套市场的稳定需求,同时也支持了国内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为轮胎在汽车售后的市场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潜力。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汽车2021全年产销量在连续三年同比下降后实现增长,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增长3.4%和3.8%。

  ■

  受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法规切换影响,2021年商用车市场需求波动较大,二季度开始销量同比下降,下半年下降趋势更为明显;此外“蓝牌轻卡”政策和房地产行业较冷等因素加剧了商用车市场的下行压力。全年商用车产量467.4万辆,同比下降10.7%。

  ■

  受出口市场和新能源汽车需求增长拉动,2021年国内乘用车产量2140.8万辆,同比增长7.1%。其中出口161.4万辆,同比增长101%;新能源汽车全年销量超过350万辆,同比增长167%,其市场发展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新阶段。

  ■

  另据国际调研机构Canalys发布报告称,受新冠疫情和芯片短缺影响,2021年全球汽车市场总量增长4%;其中全球电动汽车(EVs)销量为650万辆,比2020年增长109%,占所有乘用车销售的9%。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1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3.02亿辆,较2020年底增长7.5%;其中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60%,较2020年底增长59.3%。2021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汽车2622万辆,同比增长8.16%;2021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295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总量的11.25%,同比增长151.61%。

  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数据,近五年装载机销量稳步提升,协会装载机制造企业2021年装载机总销量为14.05万台,同比增长7.1%;其中国内销量10.65万台,同比下降0.1%;出口销量3.40万台,同比增长38.2%。

  二、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主要从事轮胎的研发、制造和全球营销业务,主营业务与2020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主要业务与产品情况

  三角轮胎是集轮胎设计、制造与营销于一体的专业化轮胎制造商及供应商,以轮胎的研发、制造和全球营销为核心业务,轮胎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99.22%。公司产品涵盖商用车胎、乘用车胎、工程胎、巨胎和特种车胎等类型,产品服务对象包括配套市场的各类汽车制造厂、工程机械厂,以及替换市场的广大轮胎经销商与消费者,公司约55%的产品销往国际市场,营销网络覆盖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主要产品与用途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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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走全球化品牌建设道路,坚持自主品牌,专业化经营,专注于轮胎科技创新发展,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产品更新换代、制造体系智能升级、全球化营销与品牌建设,以及精益化管理,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产品的差异化优势,走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在供应链管理端,公司与优质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采取远期和即期相结合的灵活采购方式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在销售渠道端,原配市场与配套主机厂从产品研发到生产、供货、售后服务等环节的深度合作,零售市场以经销商批发和挂牌店零售为主,并通过在全球各区域建立分支机构和国际营销团队推进分销渠道建设及品牌、营销、服务的全球化发展;研发创新上坚持“开发一代、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的产品技术发展战略,以原创发明为主带动各项技术研究与创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品的差异化优势以及与全球各个区域市场和细分市场的高度适配;在生产制造端,坚持市场导向,以销售订单生产为主,小批量柔性生产为辅,同时满足不同单量需求,使公司具备良好的规模效益;公司制造体系坚持智能制造、数字运营方向,推动两化深度融合,轮胎制造过程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和精益化管理。

  (三)市场地位

  公司是中国轮胎产业科技创新的引领者,行业低碳绿色发展的首倡者和先行者,是集轮胎设计、制造与营销于一体的专业化轮胎企业,产品服务于全球用户。公司“巨型工程子午胎成套生产技术与设备开发”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公示的“2022年度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百强企业”排行榜,按2020年第4季度及2021年前3季度营业收入计算,公司在轮胎类企业中排名第5位。根据2021年8月30日美国《轮胎商业》发布的全球轮胎75强排行榜,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位居第21名。根据英国《tyrepress》杂志发布的全球轮胎企业34强排名,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位居第23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895,438.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1%;营业利润为68,225.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57%;净利润为60,063.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3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40.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3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3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编制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控体系规范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的编制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及数据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三角集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与三角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的2022年度交易金额与相关业务规模及其发展状况相符;公司与三角集团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总额较低,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三角集团依法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邵在东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重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重汽的关联交易属于实际经营所需的轮胎购销业务,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与中国重汽的交易金额,符合公司与中国重汽的业务规模;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公平合理;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国重汽依法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1年薪酬总额及确定2022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资产结构、流动资金状况,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及数据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本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4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0,406,918.38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35,915,603.8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93,682,794.41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4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红利总额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完备,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5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与三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其他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三角集团”)、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分公司(以下统称“中国重汽”)之间在销售或采购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资产租赁等方面存在长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三角集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木、林小彬、单国玲、熊顺民回避表决)和《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重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牛艳丽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两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丁木、王福凤、单国玲、林小彬、侯汝成、王文浩须对《关于预计公司与三角集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须对《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重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1:三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三角(威海)华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通”、三角(威海)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华进”、三角(威海)华平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华平”、北京金桥华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金桥华太”、三角(威海)华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华博”,下同。

  注2:华通、华进、华平、华博、金桥华太为集团的其他控股子公司。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三角集团

  1、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46,88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

  股东:威海新太投资有限公司、威海新阳投资有限公司、威海金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通用设备制造、维修,土地使用权、住房租赁,成品油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角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169,046.65万元、净资产120,773.7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34.82万元、净利润20,071.31万元。

  2、三角(威海)华平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895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

  主营业务:宿舍管理、餐饮、印刷等后勤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平未经审计总资产1,807.10万元、净资产336.9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8.55万元、净利润-102.15万元。

  3、三角(威海)华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工业新区浙江路西段路南

  主营业务:模具、工装器具的维修、加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通未经审计总资产918.75万元、净资产448.9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28.30万元、净利润-185.57万元。

  4、三角(威海)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56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张村镇姜南庄

  主营业务:机械设备制造、安装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进未经审计总资产550.51万元、净资产127.2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9.09万元、净利润-135.18万元。

  5、三角(威海)华博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74号五楼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博未经审计总资产9,936.84万元、净资产1,960.3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万元、净利润56.28万元。

  6、北京金桥华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承功

  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3号C座102室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桥华太未经审计总资产58万元、净资产-539.0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8.67万元、净利润215.82万元。

  上述各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华平、华通、华进、华博、金桥华太为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上述各关联方依法有效存续,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同时,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重汽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102,628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

  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59.98亿元、净资产为470.33亿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84.83亿元、净利润44.72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一是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2021年9月9日前)曾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二是公司董事牛艳丽女士在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任职,且自2021年开始兼任济南港豪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董事,自2022年起兼任中国重汽(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和财务总监、中国重汽济南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前述公司同受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分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三)(四)、第三款(二)、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分公司包括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在2021年度与公司发生的轮胎购销业务等属于关联交易。

  上述各关联方依法有效存续,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同时,经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关联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市场价格参照市场同类产品或招标比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仅对部分无可比市场价格的厂房、设备租赁等,经双方协商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即在折旧摊销基础加上税费及一定的利润。

  公司与中国重汽间的交易均为市场行为,公司每年通过参与中国重汽面向全体供应商的年度采购招标,竞标成功后签署中国重汽面向所有供应商的年度采购协议和采购合同,公司全年轮胎供应按照中国重汽的实际订单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三角集团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辅助性业务,由于专业化、成本和供应链管理的需要,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将继续存在,其交易金额将保持稳定;公司与中国重汽的关联交易属于实际经营所需的轮胎购销业务,中国重汽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公司与中国重汽的交易将长期存在,交易规模取决于市场环境、中国重汽自身发展情况以及公司的竞争力;上述交易正常、必要且合理。

  上述交易依据公平、公正、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的,采用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定价、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通过关联交易操作利润和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7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额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3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额度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资产结构合理,经营性现金流稳定,流动资金和银行存款较为充足。在保持资本保值增值方面,公司一直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自有资金目前以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银行存款方式进行管理,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兼顾流动性和资金收益。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性,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除上述银行存款方式外,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提前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性。

  (二)资金来源

  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委托理财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资金管理上,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并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通过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评估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专业化的轮胎制造企业和供应商,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2.99%,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资金结构合理,运营健康,在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资金的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合理的经营手段,也能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风险提示

  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风险极低,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基于公司的资产结构、流动资金状况,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完备,合法合规;同意《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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