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1年是公司上市后乘势而为、快速发展的一年,面对国内外经济复杂多变和行业产品结构调整的大环境,公司党委、董事会带领广大干部员工,沉着应对困难挑战,精准把握发展机遇,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交出满意答卷,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1、经营运行健康稳定

  2021年公司工业雷管产销量0.66亿发,排名全国第四;电子雷管产销量948万发,位居全国第三;工业炸药产销量4.9万吨,同比增长49%。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8亿元,同比增长3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1万元,同比减少16.2%,每股收益0.41元。利润指标稳定在合理区间,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2、爆破产业势头强劲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壶化爆破实现爆破业务收入1.1亿元,同比增长38%;实现净利润963.73万元,同比增长50.76%,发展势头迅猛。

  3、出口业务持续突破

  202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壶化进出口出口雷管464万发、炸药86.4吨、起爆具8.4吨、硝酸铵3,752吨。同时,积极拓展外贸渠道,实现非民爆产品出口新突破,出口蒙古国钢结构材料等,创收740余万元,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

  4、军工业务不断深入

  报告期内,公司在取得“军工四证”的基础上,完成了A类装备承制资格和二级保密资格升级审查,和军用电雷管、军用电子雷管、TNT药块等军用产品的科研、生产和销售。同时,公司11.76%参股成都飞亚航空设备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亚航空),飞亚航空主营航空维修、飞机改装、地面设备、机载产品等业务,具备20余个项目改装能力,改装机型均为现役主力机型,公司发展前景良好。随着军工产业布局的不断深入,将会培育出更多的业绩增长点,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对外投资精准发力

  2021年,公司顺应行业重组整合趋势,按照四轮驱动战略,精准发力,快速扩张,先后与山西全盛化工、江苏众芯邦科技、临汾骏铠民爆、运城河东民爆等企业重组,参股四川甘孜州弘合民爆,拓展了产业链上下游;参股成都飞亚航空、重庆新承航锐,加快了军工版块产业布局。

  6、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2021年9月,公司数码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山西省国防科工局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和生产线验收,该生产线设计年产能可达2,500万发以上,为国内首条大产能自动化生产线,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有力地保障了公司数码电子雷管的推广销售,增强了公司市场竞争力。

  7、安全生产扎实可控

  报告期内,公司从生产安全、储存安全、运输安全、治安安全四大块着手,细分压实安全责任;同时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8、三会治理卓有成效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公司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不断提升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秦跃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11人,实际出席11人,其中独立董事蒋荣光、李永清、李蕊爱、孙水泉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21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每个独立董事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779.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1.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05.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99%。经审议,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利润3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购置办公楼的议案》

  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治市盛安民用爆破器材经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关联方长治壶化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办公楼,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708.39平方米,总价12,180,981.2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购置办公楼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跃中、郭平则、秦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5月23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购置办公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日期、投票系统和时间:

  投票日期:2022年5月23日

  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号壶化集团行政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以上提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都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