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的依据充分、公允,相关数据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的决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投资者诉讼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此前已披露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12月10日、2022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管理人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近日,公司陆续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起诉状》及《调解书》等涉诉材料。现将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共计71名投资者
被告/被告之一: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利息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
(2)判决被告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3、新增其他调解案件
新增调解案件6个,涉及当事人6人,涉及诉讼标的金额共计1,425,741.42元。
二、其他诉讼或仲裁进展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1)基本情况
本案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诉讼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笔债务进行处置。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2)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撤诉决定书》【(2019)深国仲撤1278号】: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仲裁庭决定撤销本案。本案仲裁费人民币520,971元,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520,971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回。
2、其他诉讼或仲裁进展
2021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21)粤 03 破 599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索菱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索菱股份重整程序,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以索菱股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421,754,014 股。转增后,索菱股份总股本将增至 843,508,028 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 180,000,000 股用于引入投资人,剩余 241,754,014 股用于抵偿索菱股份和广东索菱的债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关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对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预计负债。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六节、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第十节、十四、2、或有事项。
三、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本次公告的案件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对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
后续,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状》及有关证据等涉诉材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如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25)。
2、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定期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根据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45,084,829.50元,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不存在。
2、根据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关于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且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且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情况;另外,2021年度,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陆续向各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截止目前,公司因前期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被冻结的基本银行账户及部分其他账户已解除冻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发布的公告《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当前已不存在。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第 9.3.1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第 9.8.1 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此,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和第 9.8.5 条规定,特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经初步核查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同日,公司向深交所递交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如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4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陈实强、周虎城、李明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1,957,591.78元,营业利润-282,305,826.08元,利润总额-407,004,172.00元;净利润-673,968,125.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207,575.74元;基本每股收益-0.7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78,371,465.85元;所有者权益为:644,193,211.4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645,084,829.50元。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4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尤振专审字[2022]第 0208 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相关公告。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尤振专审字[2022]第 0209 号),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同时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如下审批决策权限:董事长具有对上述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的单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相关事项的决定权(但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和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除外),并应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董事长具有对除了风险投资以外的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的决定权,并应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具体说明:1、上述授权中关联交易除外;2、董事长在其职权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力时,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当审慎决策,必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3、授权时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尤振专审字[2022]第0211号)。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科东路1号索菱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4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5月24日(周二)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表决,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2年5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科东路1号索菱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及议案3至议案5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后提交,议案2由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前述议案内容披露于2022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20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海霞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4M02 邮编:518054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6”。
2.投票简称:“索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 (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注:
a)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6:30之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4月25日下午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兵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1,957,591.78元,营业利润-282,305,826.08元,利润总额-407,004,172.00元;净利润-673,968,125.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207,575.74元;基本每股收益-0.7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78,371,465.85元;所有者权益为:644,193,211.4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645,084,829.50元。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母公司2021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42)。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刊登于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的决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十、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4,87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1,60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27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27001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31,355.43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4,728.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6,627.17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25,771.8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42,426.84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涂必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因此需向涂必勤等投资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62,18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2元;另外,需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锁价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05,52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2元。
截至2017年3月27日,本公司己收到涂必勤等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506,264,822.02元,各股东均以其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本公司收到肖行亦、深圳市中欧润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嘉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共3户特定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29,999,970.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49,999.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249,971.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7000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21,059.52万元,支付相关费用438.49万元,转为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28.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现金用于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的金额为21,059.5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及被司法划扣资金等的净额为14,400.08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8.76元。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66号)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扣除与发行有关的承销费用600.00万元后,2017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汇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9,400.00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流动资金贷款为49,409.4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6,537.5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380.3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现已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办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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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0月16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招商证券解除了原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4385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余额及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151,883,014.64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7067,公司原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4385己进行了注销。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索菱、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 公司“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己于2016年12月2日使用完毕,并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3 2019年3月23日,公司公告称其最新查询银行账户信息了解到,公司近期新增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其中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800002424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冻结时余额为1,231,135.29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现已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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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项目的主办人员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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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公司2017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产能规划调整,将“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索菱和索菱股份,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科东路1号广东索菱厂房1楼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己投入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72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未使用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股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982.32万元,其中“人才引进”为441.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850.00万元,合计1,291.5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研发人员工资合计3,374.18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28.14万元。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结余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严重违规情形。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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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 2020年度财务报表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第01610080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上述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内容
(一)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内容
2020年度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保留意见事项如下:
“1、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变动及可收回性
如报表附注六、(六)列示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3,527,460,768.42元,期末余额1,349,011,073.00元;报表附注六、(二十七)列示其他应付款期初余额2,580,645,321.43元,期末余额440,859,467.32元。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是公司在2020年度对以前年度财务造假资金转入、转出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冲抵。我们未获取债权人协议及法律意见书等依据。如报表附注六、(六)其他应收款所述,索菱股份本期对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761,874,855.63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获取的证据无法判断索菱股份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冲抵以及就上述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和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的依据是充分、适当的。
2、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
如报表附注六、(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述,索菱股份母公司单体报表本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140,799,746.95元,公司计提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理由是公司如果破产重整成功,将会产生大额的债务重组收益。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破产预重整阶段,正式破产重整尚未经深圳中院批准,所以我们无法确定公司能否产生足够的利润来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坏账损失及资产损失,以及公司本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140,799,746.95元是否恰当。”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内容
2020年度审计报告“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索菱股份 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30,532.12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25,712.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6,273.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5.44%。2020 年 8 月 21 日,债权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6日作出《决定书》((2020)粤03破申475号),决定对索菱股份启动预重整。索菱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索菱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变动及可收回性的影响
1、根据2020年12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05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22号),最终认定原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金额为1,104.29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肖行亦应偿还资金占用金额1,104.29万元,资金占用利息134.51万元,合计1,238.80万元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全部偿还。
2、针对造假所形成并保留下来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余额的抵消:2021年12月31日,索菱股份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的(2021)粤 03 破 599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确认《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索菱股份重整程序。
在重整债权申报确认过程中,已经抵消的其他应付款中共有8家单位申报了债权,因均未提供债权成立的基础资料,无法证明债权的真实性,管理人作出了不予确认的审核意见。剩余其他应付款单位均未申报债权。
造假所形成并保留下来的其他应收款项,对应账龄均在3年以上,公司经咨询法律意见:认为该部分应收款项拖欠时间较长,收回的可能性较低;即使公司提起诉讼,但因已过法律诉讼时效,已丧失胜诉的可能性。
因被抵消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以及抵销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7.61亿元的其他应收款,均属于历史财务造假期间形成并保留下来的,虽挂账单位不同,但性质相同。同时结合公司重整债权申报确认情况、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咨询管理人的法律意见,公司根据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将该部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抵消并全额计提减值更能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3、公司与原实际控制人确认历史财务造假涉及往来单位名单,并取得其签字确认的关于往来冲抵的说明文件。
4、公司在2020年6月13日索菱股份回复交易所关于2019年年报的若干问题的公告回复,截止至2019年末,尚存在3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尚未抵消的其他应收款合计约9.7亿元(第36页),尚存在若干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尚未抵消的其他应付款合计约8.6亿元(第40页),因涉及重述2016-2018年的财务报表,时任年审会计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对上述应抵未抵事项进行冲抵。在2020年度,管理层将上述造假所形成并保留下来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余额7.1亿元以及上述应抵未抵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分别合计约10亿元进行了冲抵。故,造成前述保留事项中提及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大幅减少”这一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冲抵以及就上述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和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的保留事项影响已经消除。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影响
导致该保留事项的原因是公司当时正处于破产预重整阶段,正式破产重整尚未经深圳中院批准,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定公司能否产生足够的利润来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坏账损失及资产损失,以及公司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140,799,746.95元是否恰当。
2021年11月26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索菱股份重整申请,沿用预重整期间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21年12月27日,经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索菱股份重整计划。2021年12月31日,索菱股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程序终结。
2020年报期间,公司当时正处于破产预重整阶段,公司结合重整方案与主要债权人、专业机构也进行了多次讨论,预计破产重整可能的债务重整收益约为10亿元,公司认为整体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能够在未来得到弥补。
2021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共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约11亿元,和前期的预测没有重大差异,说明2020年报管理层在判断及重大会计估计上是恰当的。
根据管理人与与汤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和控股”)签署《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汤和控股承诺,在汤和控股作为重整后索菱股份主要股东以及索菱股份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保证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索菱股份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若因汤和控股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实现的,应当在索菱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保留事项影响已经消除。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2021年11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2021年12月27日,深圳中院出具(2021)粤 03 破 599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自此日起公司进入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阶段,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广东索菱破产重整成功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得以好转,主要表现如下:
1、资产负债结构优化:通过司法重整程序,公司的债务得以消除资产负债率从年初的135.44%下降至53%,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有效改善。
2、货币资金充足:本次司法重整共计收到投资人重整投资款4.41亿元,该资金用于偿还20万以下债权部分、有财产担保债权及职工债权后,剩余资金2.5亿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3、治理层和管理层人员稳定:公司控股股东自2019年接手后,委派新任的经营管理层,通过梳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优化公司内部管理程序,建立了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为公司持续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业务核心团队稳定:本年度公司的业务核心团队仍保持稳定,公司将基于监管政策及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积极的调整原有业务模式,通过建立完善各项激励机制,积极开拓新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5、财产保全措施的逐步解除:2021年12月31日,深圳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了公司重整程序;管理人及公司正在积极推动解除之前债权人对公司资产、银行账户进行的查封、冻结、保全措施,目前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恢复使用。
6、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和生产经营正常。
综上所述,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影响已消除。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