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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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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1.本报告期公司克服疫情影响,保障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本报告期研发新项目数65个,截止本报告期末在手订单(含口头订单)5.05亿。

  2.本报告期,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086.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81.0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56%,剔除公司股份支付费用921.21万元的影响,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4.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49%;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54.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64%。

  3.因本报告期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并且报告期末股份数较去年同期增加34%(IPO后总股本增加),导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下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r单位:人民币元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江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鹏飞会计机构负责人:曹云

  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江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鹏飞会计机构负责人:曹云

  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江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鹏飞会计机构负责人:曹云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1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在使用期限内,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5号)同意注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5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3,1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42.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18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1BJAG10184号”),并于2021年4月1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拟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购买具体投资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部审计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20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及该指南的附件《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编制。公司一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36证券简称:智明达公告编号:2022-02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邝启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及该指南的附件《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将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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