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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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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温能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继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仕锦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温能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继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仕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温能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继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仕锦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赎回情况: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提前赎回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本金15,000万元,收益57.04万元。

  一、 提前赎回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议案于2022年4月7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方案为:原“年产9万吨配方瓷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6,130.29万元,现将其中的9,866.84万元用于“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2,422.65万元用于“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剩余的3,840.80万元及对应账户孳息229.8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孳息以实际划转时余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目前已开始推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因此公司需要提前赎回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本金15,000万元,本次提前赎回的情况如下:

  ■

  上述收回本金及收益已归入募集资金账户。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于2021年7月30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议案于2022年4月7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8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高股份”、“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152.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63.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8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40号”《验资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证券”)担任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兴业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兴业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 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

  ■

  二、 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兴业证券对龙高股份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兴业证券认为,龙高股份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活动。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龙高股份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字:陈霖  黄熙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9:00在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温能全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经认真听取和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熊永球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熊永球,男,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采矿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任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苏一煤矿采掘技术员;2011年9月至2014年7月任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苏一煤矿生产技术部副经理;2014年7月至2016年4月任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大盂顶煤矿采掘项目负责人;2016年4月至2018年7月任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大盂顶煤矿生产科副科长;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大盂顶煤矿生产科科长;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大盂顶煤矿生产副矿长(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挂职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任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1年6月任中共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委员、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北山煤矿矿长(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第一支部委员会书记);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任中共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委员、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北山煤矿矿长(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第一支部委员会书记);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任中共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委员、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熊永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11时在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涂水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熊斌先生、公司财务总监罗继华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听取和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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