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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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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郭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会宝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日福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郭天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会宝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日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郭天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会宝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日福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2-031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3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402 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2-033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鉴于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彭正昌先生的辞职信,因任独立董事时间满六年,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彭正昌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本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职务、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9)。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魏紫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魏紫女士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由魏紫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魏紫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魏紫女士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魏紫女士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魏紫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魏紫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紫,女,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吉林财经大学学士,吉林大学硕士、博士。2019.05-至今担任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11-2022.03,航天华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2008,墨尔本大学,任研究助理,2008-2009莫纳什大学,任研究助理,2011.05-2013.10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讲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附件《第十三号 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

  注:1、产销量差距部分为内部自用,产量包含外部采购量。

  2、以上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包含本公司贸易数据。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第一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2-035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概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为助力实施城市更新,提升改善城市品质,根据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和评估结果,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东营区人民政府与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由东营区人民政府按程序将公司权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收回储备,双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确认土地收储及拆迁补偿金额6462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为助力实施城市更新,提升改善城市品质,根据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和评估结果,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东营区人民政府与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东营区人民政府按程序将公司权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收回储备,双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确认土地收储及拆迁补偿金额6462万元。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石大胜华授权管理制度》规定,该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

  法定代表人:燕雪英

  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

  乙方: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拆迁及土地收储范围

  由东营区人民政府按照程序将公司权属老厂区土地(地块位于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土地面积87062.70平方米,权证东国用(2010)第1-1315号)及地上附着物(以下统称“标的物”,以双方共同认定的清单内容为准)全部收回储备,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按照东营科教园区的规划统筹实施开发建设。

  (二) 拆迁及土地收储补偿费用

  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共同委托东营市新纪元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及设备搬迁损失进行评估,共同确认土地回收及拆迁补偿金额6462万元,甲方将按照该评估价格给予乙方补偿。

  (三) 拆迁及土地收储补偿支付方式

  具体拆迁及土地收回按照公司的规划需要确定实施时间,同步拨付拆迁补偿款,具体方式为启动拆迁时先拨付500万元,待拆迁完成后拨付2000万元,该地块土地划拨或出让完成后1个月内拨付1500万元,2023年6月底前拨付1000万元,余款2023年12月底前拨付。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储涉及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收储前已经停止生产经营,公司目前东营市内主要生产经营位于东营市同兴路198号的厂区内,本次收储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拆迁及收储补偿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2022年年度及未来的业绩影响将视补偿款到账时间情况予以确认,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进行账务处理,并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拆迁及土地收储补偿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2-034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5、6、7、8、9、10、11号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12.00号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1、3、4、5、6、7、8、9、10号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 年5月11日上午 9:0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

  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25705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01室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传 真:0546-2169539

  电子邮箱:sdsh@sinodmc.com

  联系人:邵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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