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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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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14:00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费朝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担保,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三)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 提案人: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4月1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4.90%股份的控股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2022年4月2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议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由海天股份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费功全先生及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股东大会资料。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4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15:00

  召开地点:四川省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公司5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8项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9项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大昭添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费伟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

  关联方及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并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现有2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结果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费功全先生及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内选择银行、确定融资金额、及担保方式等,最终2022年度新增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

  (二)内部决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大昭添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费伟先生需回避表决。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二、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费功全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4.90%的股份。

  ■

  (三)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四)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五)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93.14%的股权。

  ■

  (六)资阳海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上述授信计划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担保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关联方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该议案,会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担保,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文件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2年度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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