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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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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众兴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众兴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转债面值:100元/张    回售价格:100.656元/张(含息税)

  回售条件满足日期:2022年04月15日

  回售申报期:2022年04月25日至2022年04月29日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年05月09日

  回售款划拨日:2022年05月10日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2年05月11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04月1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及“众兴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众兴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的约定,“众兴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现将“众兴转债”回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众兴转债”回售条款概述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能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众兴转债”本次回售原因及方案

  (一)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0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0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及“众兴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双孢蘑菇及11万吨堆肥工厂化生产项目”及“年产32,400吨金针菇工厂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详见2022年03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众兴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的约定,“众兴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回售条件满足日期为2022年04月15日。

  (二)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上述附加回售条款,本次回售价格为“众兴转债”票面金额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B3=100元/张;

  I=1.8%(“众兴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率为1.8%);

  t=133天(自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04月25日,算头不算尾);

  IA=0.656元/张

  本次“众兴转债”回售价格为100.656元/张(含息税)。

  对于持有“众兴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众兴转债”实际每张价格为100.525元;对于持有“众兴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RQFII),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及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的相关决定,暂免征收所得税,回售“众兴转债”实际每张价格为100.656元;对于持有“众兴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众兴转债”实际每张价格为100.656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回售权利

  “众兴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众兴转债”。“众兴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三、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的发布时间视需要而定。

  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的回售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众兴转债”持有人应在2022年04月25日至2022年04月29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 (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众兴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2年05月09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2年05月10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2年05月11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及注意事项

  “众兴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众兴转债”持 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 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五、备查文件

  1、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之法律意见书;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2022年0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含审议时未到期的委托理财产品金额)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15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03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一)新认购产品情况

  根据上述会议,2022年04月25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委托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华夏理财龙盈固收周期90天理财产品A款

  (1)产品名称:华夏理财龙盈固收周期90天理财产品A款

  (2)产品投资性质:固定收益类

  (3)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认购金额:3,000万元

  (5)参考业绩基准:业绩基准为3.35%-4.15%(参考年化)

  (6)产品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产品管理人: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8)投资对象:本理财产品将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不含非标准化债权类,下同)资产、权益类资产、衍生品类资产及资产管理产品,其中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需符合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范围。各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80%-100%,权益类投资比例为0%-20%,衍生品类投资比例为0%-20%。

  (9)相关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面临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延迟兑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关联关系风险及其他风险。

  (10)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2、太平洋证券金元宝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产品名称:太平洋证券金元宝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3)认购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4)开放日:每个自然月的25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最近的一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该开放日办理参与、退出本集合计划的业务。

  (5)产品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产品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产品投资范围: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标准化股权类资产、债券型和货币型以外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已转公募基金运作的证券公司大集合产品)、标准化金融衍生品、公募基金以外的其他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即私募资管产品)、债券正回购。

  (8)相关风险:本产品可能存在本金损失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募集失败风险、税收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巨额退出事件风险及其他风险等一般风险,同时存在本产品的特殊风险。

  (9)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二)本次赎回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赎回“硕泉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中的1,370.90万元,上述赎回资金已到账。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且公司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尽管公司在认购理财产品时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理财产品本身的一般风险及特殊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拟存在风险的防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关注跟踪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办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核查,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5、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1、2021年03月25日,公司认购了10,000万元人民币的“硕泉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2022年03月14日,公司赎回3,643.08万元(不含收益);近日,公司赎回1,370.90万元(不含收益);剩余未赎回金额4,986.02万元(不含收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21年05月06日,公司认购了10,000万元人民币的“善缘金20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21年11月22日,公司认购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太平洋证券金元宝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22年02月17日,公司认购了14,0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9天”产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2022年02月17日,公司认购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天聚宝定开债23号6月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2022年04月25日,公司认购了3,000万元人民币的“华夏理财龙盈固收周期90天理财产品A款”及5,000万元人民币“太平洋证券金元宝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金额为46,986.02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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