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1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40,800.07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59.8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7,146.54万元。母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5,082.98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404,674.67万元。

  因上市公司以前年度存在亏损待弥补,且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长远利益,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公司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治理模式与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存在一定差异。

  (二)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法律法规限制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因此公司通过协议控制架构以VIE公司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增值电信业务,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取得其实际控制权并取得运营所得的经济利益。

  (三)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1、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合计控制公司63.30%的投票权。

  此外,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仍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截至目前,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HctechIL.P.、HctechIIL.P.、HctechIII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的表决权差异安排未发生变化。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采取如下具体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1)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分红权益;(2)设置独立董事;(3)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4)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7)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等。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是专注于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领域的创新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智能短程移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秉承着“简化人与物的移动,让生活更便捷”的愿景。经过多年在专业领域的深耕发展,公司依托自身在智能技术创新、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品牌树立等多方面积累了优势,公司产品已经形成包括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电动两轮车、全地形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品类丰富的产品结构。

  2、主要产品及服务

  (1)智能电动平衡车和滑板车产品系列

  智能电动平衡车按照产品形态分类可以分为九号平衡车系列、九号平衡车Nano、智能电动单轮平衡车、智能电动平衡轮。2021年公司推出的九号平衡车L系列,该系列通过了29项国家标准严格的测试,具有8倍保护机制,包括全车IPX4级防水、低电量保护、超限报警和减速、合规安全限速等,以及七重语音提醒,全方位守护安全骑行,并进一步提高行驶质量。

  公司于2016年12月推出第一款智能电动滑板车产品“米家电动滑板车”,该款产品于2017年度获得德国红点至尊奖(RedDot:BestoftheBest)、德国iF设计金奖等多项世界级设计大奖,此后公司先后发布“九号电动滑板车”系列产品、米家电动滑板车Pro、九号电动滑板车MAXG30、全球首款半自动化驾驶共享滑板车T60、九号电动滑板车AirT15、电动滑板车E25、电动滑板车E22、儿童电动滑板车等。2021年公司推出了电动滑板车F系列和九号儿童滑板车C系列。2022年在美国率先推出赛格威智能电动滑板车GT系列、P系列、九号智能电动滑板车D系列,速度更高、续航更强,有更好的路面通过性、舒适性和耐用性。

  (2)智能电动两轮车产品系列

  在电动两轮车领域,公司致力于发展国内电动车智能化和全球摩托车电动化,主营智能电动两轮车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2021年,公司先后在国内发布电动摩托车九号电动N系列、E110L车型、电动自行车九号电动新C系列、A系列,在海外上市了C80A系列、E110SE、E110S、E125S系列、B110S系列产品,分别销往北美洲、欧洲、南美洲、亚太等国家及地区。

  2021年,九号电动发布了自主研发的进化出行的真智能2.0,打通了更多智能硬件设备、云端和车机系统的链接,让生活更便捷、更好骑、更安全。真智能2.0主要包含RideyGo!2.0、RideyFun智控系统、MoleDrive全新自研控制器(鼹鼠控制器)和九号云电系统。真智能2.0贯穿整个出行过程,让用户体验感更为简洁与安全。在不同的使用场景中,搭配了不同的功能来改善使用体验,其五大功能NinebotAirLock感应解锁、智能龙头锁、乘坐感应、驻车感应和助力推行,为用户在开锁、骑行、停车、驻车、推车的全场景中,提供助力。

  (3)全地形车产品系列

  全地形车具有极高的越野性能,可在非道路上行驶,也是一种集实用、娱乐、体育运动等多用途功能为一体的车辆。公司沉淀了在车辆工程、新能源动力系统、电控电机、电池PACK、BMS、IOT(物联网)及IOV(车联网)的技术经验及创新技术,赋能到全地形车产品,推出了全球首款混合动力全地形车系。2021年,ATV、UTV、SSV三个车系平台顺利地实现了生产并销往全球各地。

  (4)服务机器人产品系列

  服务类机器人一直是公司重点关注的产品领域,在智能电动平衡车技术积累的基础上,公司独立研发服务类机器人产品和机器人运动平台。在室内机器人领域,室内场景的服务机器人系列产品均搭载了九号自研的VILO-SLAM2.0导航系统(视觉为主的多传感器融合导航系统),在行业通用的三维感知的基础上,增加了纹理感知,大幅度提高了机器人导航性能。同时九号自研物联网技术,可以提供室内配送服务,可与电梯、闸机、智能音箱等进行物联网互联,具有室内自动导航、智能避障、物品配送、多模态交互功能,可完成跨楼层、跨楼座配送的工作。目前室内配送机器人已经进入了商业落地的阶段,并已经与全球知名酒店、餐饮集团达成业务合作及落地。

  在室外机器人领域,公司于2021年9月发布新品智能割草机器人,产品采用自主研发的EFLS(ExactFusionLocatingSystem)精准融合定位系统,可实现厘米级精确定位。并具备极致静音功能,具有超强通过性,可以轻松爬上24°的坡面,在防水能力上达到IPX6防水等级标准。

  九号机器人移动平台(RMP)则实现数千台交付,为第三方开发者提供通用、集成的机器人底盘方案,持续拓展海外配送业务。

  (5)其他产品

  公司积极开发儿童品类产品,先后发布了九号儿童自行车,九号平衡车Nano,九号儿童电动滑板车E系列/C系列/A系列等。在创新领域,公司开发出了以电动平衡车为动力平台的创新配件产品,赋能传统基础产品,先后发布了九号平衡车卡丁车改装套件、九号卡丁车Pro、九号卡丁车兰博基尼汽车定制版、九号平衡车机甲战车改装、变形金钢联名款儿童滑板车。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综合考虑物料对产品性能的重要性水平、采购金额、对产品交货周期的影响等因素,将所采购物料分成三类,主要包括高价值物料(如锂电池电芯、锂电池外协包、轮毂电动、主要IC、MOS等)、关键重要物料(如控制器外协包、显示板外协包、充电器、塑胶类零件等)、其他辅助物料(轮胎、线束接插件、结构组件等通用物料)。公司生产模式分为自主生产及OEM两种。在自主生产模式下,全部供应商的开发、评估、管理以及物料的采购都由公司负责。在OEM模式下,大部分高价值物料和关键重要物料由公司进行采购后再发送给OEM工厂,或由OEM工厂直接从公司指定的供应商采购指定型号和规格物料;部分通用物料由OEM工厂自行采购,并且这部分物料的供应商需要通过公司供应商管理部门审核;在OEM工厂完成生产后,公司再通过采购部向其采购产成品。

  2、生产模式

  公司于2018年开始与OEM工厂展开合作,形成自主生产和OEM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即自有工厂以生产小型智能平衡车、自主品牌智能电动滑板车和智能电动摩托/自行车、全地形车为主;OEM工厂以生产米家智能电动滑板车等产品为主。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覆盖线上、线下渠道,采用直营与分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服务机器人已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智能电动摩托/自行车、全地形车以线下销售为主。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细分行业情况如下:

  ■

  (1)智能短交通快速增长

  ①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领域

  智能电动平衡车具有时速较低,易于操作的特点,为人们提供短途代步、安保巡逻、休闲娱乐等功能,多应用在游玩娱乐、仓库巡逻、户外越野等场景。智能电动滑板车兼具小巧便携、环保时尚等特点,可以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通行问题。

  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的报告,预计全球智能滑板车市场规模达到500亿美元,其中欧美市场在2025年均可达到150亿美元,中国市场达到80亿美元。

  ②智能电动两轮车领域

  中国的电动两轮车目前已发展到成熟期,而电动两轮车的智能化发展仍处于早期阶段。随着智能化概念的逐渐渗透、智能化技术的逐渐成熟,用户对智能电动两轮车的需求将逐渐提高。尤其是与智能电动两轮车相比,传统电动两轮车缺少打通软件、硬件、云端多方协同的服务链路,仅堆砌硬件,缺乏用户服务场景的全维度思考,是难以真正做好用户体验,也难以好用、可靠、安全。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22年中国两轮电动车行业白皮书》,2021年中国电动两轮车累计销量达4100万辆。预计2022年中国电动两轮车销量将达到4500万辆,同比增速9.8%,在节能减排、碳达峰等政策要求,庞大的人口与多样化绿色出行需求,及时配送与共享电单车增长促进等因素影响下,电动两轮车市场依旧拥有较大的增长潜力。

  ③全地形车领域

  全地形车除用作休闲娱乐外,还可广泛用于农牧场、矿山、林地、抢险、军用等多种特殊用途,未来可拓宽旅游租赁业务、专业赛事方面的发展。目前全地形车年销量已超过90万台,市场规模近千亿元,消费者对于大排量、大扭矩车型的需求在不断增长。全地形车主流市场集中在欧美地区,美国、欧盟国家是全球最大的全地形车市场,其中美国占全球市场一半以上,终端用户为娱乐玩家。国内消费市场,由于全地形车受政策限制无法上牌,目前市场处于萌芽阶段,需求较为小众,整体规模较小。但随着国内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消费升级,正在向百姓生活渗透。据AlliedMarket预测,全球全地形车市场将以7.8%的复合年增长率,在2025年达到141亿美元的规模。

  (2)服务机器人蓝海赛道

  《中国制造2025》提出将“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作为大力推动的重点领域之一,机器人产业的发展要“围绕汽车、机械、电子、危险品制造、国防军工、化工、轻工等工业机器人应用以及医疗健康、家庭服务、教育娱乐等服务机器人应用的需求,积极研发新产品,促进机器人标准化、模块化发展,扩大市场应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人民对品质生活追求的提高,服务机器人在酒店、餐厅、商场、机场、景区的出现将会愈加频繁,逐渐替代传统人工劳作。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互联网快速普及,人工智能迎来第三次高速发展。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智能服务机器人应用场景和服务模式的不断拓展,带动服务机器人市场规模高速增长。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绿化覆盖率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私人花园,传统割草机已逐渐不能满足草坪日常维护的需求。传统割草机器人存在诸多痛点,例如需预埋线、割草效率低、噪音大、安全性不高、容易受天气影响等。而目前市场上割草机器人出现的新技术包括障碍物识别系统、草坪地图、草坪记忆等,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传统割草机的痛点,释放劳动力。未来随着割草机器人产品力提升,市场规模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根据中国电子学会发布的《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报告2021》,以深度学习、知识图谱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已经逐步脱离单纯以学术为驱动的发展模式,在基建、商业、民生、社会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2016年以来,全球服务机器人市场规模年均增速达23.8%,2021年预计达到了125.26亿美元,到2023年,全球服务机器人市场有望突破201亿美元,上下游相关产业市场规模也将同步增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智能短交通

  在创新短交通领域,公司已实现完善的智慧交通网络布局,电动平衡车和平衡轮产品为2km以内的微交通提供了解决方案;电动滑板车、电动自行车和独轮产品为2-20km的短交通提供了解决方案;而电动摩托车和全地形车产品则是为20km以上的支线交通提供了解决方案。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专注于智能短交通技术的研发,目前已积累了多项核心专有技术;公司CEO作为工作组专家成员参与起草和制定了ISO国际标准:ISO13482PersronalCareRobotSafety(个人服务机器人安全性);公司以起草组副组长单位及第一起草单位身份牵头制定了电动平衡车国家标准《GB/T34667-2017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和《GB/T34668-2017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参与起草中国行业标准SJ/T11685-2017《平衡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规范》。2021年11月16日,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加了《电动滑板车通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启动会召开,该标准由SACTC155(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目前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达2300余件,在本行业内遥遥领先,凭借强大的科研创新实力,公司成为2021福布斯中国最具创新力的50家企业之一。

  (2)服务机器人

  随着人口红利的减弱,中国经济进入结构转型关键阶段,餐饮服务、酒店送物、快递配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拥有巨大的消费市场。配送机器人可根据用户对配送的及时性、便捷性、安全性的需求,自主完成药品、餐食、医疗物资、快递包裹等配送服务,可有效地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丰富配送模式、提升配送效率。

  自2017年起,公司重点研发“配送类服务机器人产品”并推出基于“路萌Loomo”的“LoomoGO”配送机器人、2020年推出楼宇配送机器人九号方糖(S2)、2021年推出餐饮送餐机器人(S1D),是国内首批设计生产用于末端配送的服务机器人的公司之一。九号配送机器人产品搭载公司自研的视觉为主的多传感器室内定位技术、高动态室内环境机器人运动技术等多项国际领先的核心技术,现已全面进入规模化商用阶段,并处于行业第一梯队。

  2021年九号机器人通用移动底盘RMP在海外实现室外无人配送车业务的合作,扩展人行道配送机器人领域,进一步扩大全球配送机器人产业布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短交通是基于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而兴起

  智能短交通产品系具备智能化控制技术的短程通行设备,符合节能减排、技术革新的理念。公司产品将无人自动驾驶仪技术与机器人技术完美结合,并实现与手机产品的无缝接驳,其最大用途为改变短途出行的单一性。智能短交通产品因具备绿色环保、体积小巧及便于控制管理的特点,产品作为代步工具一经推出便受到了众多年轻消费群体的追捧,同时在例如安保、旅游、会展、机场及政府公共部门等商用领域实现推广应用。智能短交通产品未来将进一步综合采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相关技术,可实现用户对产品的远程控制、远程监测和远程人机交互等,使用户控制及检测更加便捷。

  (2)技术发展与政策支持将使服务机器人更加智能与普及

  2021年底,?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正式印发《“?四五”机器?产业发展划》,规划中指出机器?被誉为“制造业皇冠顶端的明珠”,其研发、制造、应?是衡量?个国家科技创新和?端制造业?平的重要标志。当前新?轮科技?命和产业变?加速演进,新?代信息技术、?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与机器?技术深度融合。《“?四五”机器?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2025年的具体?标:机器?产业营业收?年均增速超过20%。

  与此同时,依托人工智能技术的升级,服务机器人应用场景和服务模式的不断拓展。人工智能技术是服务机器人在下一阶段获得实质性发展的重要引擎,目前正在从感知智能向认知智能加速迈进,并已经在深度学习、抗干扰感知识别、听觉视觉语义理解与认知推理、自然语言理解、情感识别与聊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在服务机器人技术领域,行业内企业重点围绕人工智能、感知与识别、机构与驱动、控制与交互等方面开展基础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深入开展在公共服务、医疗康复、助老助残等领域的前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智能服务机器人产品类型愈加丰富,自主性不断提升,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不断拓展,机器人本体体积更小、交互更灵活。机器人正快速向人类的日常生活渗透,家庭、教育、陪护和医疗等行业应用的服务机器人越来越多。在配送服务机器人领域,随着底层技术的成熟,将会克服路面复杂环境等因素,得到大面积的应用推广。与此同时,5G、物联网商用,以及语音、人脸、情感识别、自动语言处理等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机器人模仿人类行为的能力逐步提高,人形机器人的设计也得到进一步推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份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4,605.36万元,同比增长52.3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59.88万元,同比增长458.8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618.71万元,同比增长399.7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6.72亿元,同比增长17.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2.75亿元,同比增长15.64%,基本每份存托凭证收益0.5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存托凭证代码:689009存托凭 证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存托人2022-003

  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号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九号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征求为存托人2021年年度征求投票意愿

  本次征求投票意愿的投票日: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征求投票意愿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022年4月25日,本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见附件)。根据该通知,上市公司将于2022年5月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将2022年5月11日(北京时区)确定为股权登记日。截至股权登记日(北京时区)下午收市时(或者营业结束时),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的在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其任何延期会议并投票。

  截至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北京时区)下午沪市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拟行使其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投票权,须通过本存托人进行投票。现就本存托人本次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投票意愿征求登记日及对象

  (一) 存托凭证登记日(北京时区):2022年5月11日

  (二) 征求对象

  截至登记日下午沪市收市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上市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有权参加对上述九号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案的征求投票意愿投票,向本存托人作出投票指示。

  二、 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征求投票意愿的具体安排

  (一) 征求方式:本次投票意愿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网络投票。

  (二) 征求投票意愿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北京时区):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投票意愿征求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北京时区);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投票意愿征求当日的9:15-15:00(北京时区)。

  (三) 投票登录路径

  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存托凭证持有人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四)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五) 征求投票意愿的股东大会议案

  ■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股东大会通知。

  1、 特别决议议案:12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13、14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People Better Limited、Xiong Fu Kong Wu Limited

  4、 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上述议案中,1-9、11、13适用特别表决权。上述议案中,10、12、14不适用特别表决权,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A类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征求投票意愿的注意事项

  (一) 根据《投票通知》,本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存托凭证持有人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投票通过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存托凭证持有人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存托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的投票

  (一) 存托人的投票

  本存托人将依据有关规定和存托协议约定,按照从存托凭证持有人处征求到的投票意愿(指示),在上市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普通股进行投票。

  (二) 存托凭证持有人未参与投票意愿征求的处理

  如存托凭证持有人未参与投票意愿征求,也未对存托人做出投票指示的,则该部分存托凭证持有人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视为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不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

  五、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1、本存托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

  电话:010-66105755

  邮箱:qiu.wang@icbc.com.cn

  2、上市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

  电话:010-84828002-841

  邮箱:ir@ninebot.com

  特此公告。

  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九号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2-014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1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97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10人。

  毕马威华振2020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1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5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5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毕马威华振2020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付强,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付强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瑶,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瑶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瑶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雷江,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审计本期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0 万元,其中包含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审阅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等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拟继续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毕马威华振具有《证券法》规定的从业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2-016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5日,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亿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存在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及欧元等。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亿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可能偏离实际收付汇时的汇率,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相关款项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加大跟踪催收应收款项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收入预测量。

  4、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含本数)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九号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九号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九号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九号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2-020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3:00-14: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至05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ninebo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9日下午 13:00-14:3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9日下午 13:00-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海淀西小口路66号东升科技园A4栋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高禄峰先生

  董事会秘书:徐鹏先生

  CFO:凡孝金先生

  独立董事:王小兰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9日(星期四)下午 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至05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ninebo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4828002-841

  邮箱:ir@ninebot.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2-022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力联合”)拟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94.2648万元。减资完成后,鼎力联合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821.7952万元,高禄峰、王野将合计持有鼎力联合100%股权。

  ●本次减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减资概述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友好协商,鼎力联合拟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94.2648万元。减资完成后,鼎力联合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821.7952万元,原股东王田苗、魏林、赵郑将不再持有鼎力联合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将合计持有鼎力联合100%股权。

  本次减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98508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禄峰

  注册资本:2216.06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2216.0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2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A区1号楼一层101室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公关策划;展览服务;批发五金交电、建材、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体育用品、玩具、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营电商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减资及协议控制结构安排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恩博(北京)”)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法律法规限制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因此纳恩博(北京)与鼎力联合(作为VIE公司)及其工商登记的股东高禄峰、王野、王田苗、魏林、赵郑(作为VIE公司股东)签署了协议控制法律文件,纳恩博(北京)通过VIE协议控制鼎力联合100%股权。现鼎力联合(作为VIE公司)的股东因减资发生变化,因此协议控制法律文件需由纳恩博(北京)与鼎力联合(作为VIE公司)及其减资后的股东高禄峰、王野(作为VIE公司股东)更新签署,2022年4月25日,相关法律文件已更新签署完毕。本次减资不会对公司的VIE架构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2-012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中元、徐鹏、刘德、赵鸿飞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且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2022年度预计金额是公司根据之前年度交易情况合理得出,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特别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1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2:本报告中小米集团指Xiaomi Corporation、小米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主要有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有品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小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Xiaomi Technology Netherlands等。

  注3:本报告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指其及其关联公司,主要有重庆创通联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注4: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调剂。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小米集团

  名称:Xiaomi Corporation

  公司类型:港股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雷军

  注册资金:675000USD

  成立日期:2010年1月5日

  经营范围:智能手机、物联网(IoT)和生活消费产品研发和销售业务,提供互联网服务,以及从事投资业务的中国投资控股公司。该公司主要通过四个部门开展业务。智能手机部门主要从事智能手机销售业务。IoT和生活销售产品部门主要销售其他自家产品(包括智能电视机、笔记本电脑、人工智能(AI)音箱和智能路由器)、生态链产品(包括IoT和其他智能硬件产品)以及部分生活消费产品。互联网服务部门提供广告服务及互联网增值服务。其他部门提供硬件产品维修服务。该公司在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销售产品。

  主要股东: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持有16.7279%股份。

  根据Xiaomi Corporation公布的年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928.92亿元,净资产1,274.32亿元,营业收入3,283.09亿元,净利润220.39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People Better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小米集团通过其控制的People Better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故小米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2、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众动力”)

  名称: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高岐工业区安厦242号4层

  法定代表人:吴国庆

  注册资金:1169.590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6日

  经营范围: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装置材料及器材研发;集成电路设计;工程设计;工业设计服务;模型设计与制作;设计管理与咨询;动力电池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其他玩具制造;风能原动设备制造;其他原动设备制造;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产品零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玩具批发和进出口;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玩具专门零售;可穿戴终端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模具制造;储能装置及其管理系统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燃料电池汽车生产;锂离子电池制造;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特种设备设计服务;五金零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通讯设备批发;自行车等代步设备零售;对制造业的投资;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吴国庆持有云众动力43.09%股份,福州高新区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云众动力35.31%股份,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云众动力17.1%股份,戴嫦羽持有云众动力4.5%股份。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922.88万元,净资产4866.65万元,营业收入26307.51万元,净利润2259.1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陈中元担任云众动力的董事,故云众动力为公司关联法人。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云众动力17.1%股份。

  3、重庆虬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龙科技”)

  名称:重庆虬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石棉村259号

  法定代表人:刘卓

  注册资金:113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助动车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电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通讯工程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电动代步车(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电动摩托车及配件、模具;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杭州虬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730.1万元,净资产9801.21万元,营业收入44272.53万元,净利润6790.8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徐鹏担任虬龙科技的母公司杭州虬龙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故虬龙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4、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达”)

  名称: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9号创达大厦1层101-105室(东升地区)

  法定代表人:赵鸿飞

  注册资金:42505.788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3月07日

  经营范围:开发计算机软件;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商务咨询;从事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赵鸿飞持有中科创达28.78%股份,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中科创达10.74%股份,越超有限公司持有中科创达3.07%股份。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23,862.11万元,净资产518,868.88万元,营业收入412,674.25万元,净利润63,017.64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科创达为公司独立董事赵鸿飞控制的企业,故中科创达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等,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尤其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未发现损害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九号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2-013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为公司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供应商申请信用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0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子公司(包括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范围内进行调剂。

  ●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Ninerobot Limited等。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本次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618.91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子公司的实际需求,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所属全部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3号楼A座16、17层

  法定代表人:王野

  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9-24

  经营范围:光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的设计、制造、销售、维修、租赁,电动平衡车、滑板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机器人、儿童玩具的组装、销售、维修、租赁,模型设计,电子产品制造、销售、维修、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3,608.60万元,净资产57,580.70万元,营业收入352,922.88万元,净利润11,170.5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2201A-D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野

  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04-15

  经营范围:光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的设计、销售、租赁;电动平衡车、滑板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机器人、儿童玩具的销售、租赁、模型设计;电子产品销售、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的制造、维修;电动平衡车、滑板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机器人、儿童玩具的组装、维修;电子产品制造、维修。

  主要股东: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9,009.25万元,净资产5,719.02万元,营业收入256,733.52万元,净利润2,170.4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名称: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2201E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野

  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09-23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动平衡车、滑板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机器人、儿童玩具、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电池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773.75万元,净资产272.56万元,营业收入114.01万元,净利润247.7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Ninerobot Limited(中文名称:九号机器人有限公司)

  名称:Ninerobot 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SUITE 603 6/F LAWS COMMERCIAL PLAZA 788 CHEUNG SHA WAN ROAD KL

  法定代表人:高禄峰

  注册资金:HKD10,000

  成立日期:2014-12-23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智能硬件材料、产品的跨境销售

  主要股东:Ninebot Limited九号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7,455.56万元,净资产29,297.63万元,营业收入12,006.67万元,净利润-686.8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方签署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与采购业务的运作效率,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续经营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下属企业担保、下属企业为公司担保以及下属企业之间互相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尤其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85,618.91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1.16%、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0.03%、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2-011

  九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向存托机构发行7,040,917股A类普通股,并由存托机构以此作为基础股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及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合计70,409,170份,本次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94元/份,合计人民币1,333,549,679.8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2,693,682.58元后,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向投资者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855,997.2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3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0)第00587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 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6,025,280.64元,其中2021年1-12月使用人民币 244,811,262.9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194,224,853.2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九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0年10月23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出资设立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九号科技有限公司、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208,275,303.4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已置换的项目金额和发行费用后余额为人民币 194,224,853.24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发行费用中的人民币14,050,450.19元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故列示扣除已置换后余额。

  注2:原中国银行常州天宁支行营业部现已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莱蒙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56,025,280.64 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11,214,017.68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348,450.19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19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本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本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40,855,997.22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的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九号有限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九号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该项目与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