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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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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镇东工业区办公区203室

  经营范围:项目装机容量6MW以下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运行维护及其信息和技术的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微电网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018.99万元;负债总额为2,773.5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861.5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773.52万元;资产净额为2,245.47万元;营业收入为876.67万元;净利润为330.89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883.68万元;负债总额为2,597.5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861.5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97.50万元;资产净额为2,286.18万元;营业收入为144.77万元;净利润为40.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四)海宁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皮都路9号北大楼101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电站项目的建设、维护;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宁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44.54万元;负债总额为2,653.6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057.3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66.52万元;资产净额为1,690.92元;营业收入为850.18万元;净利润为332.67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宁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54.16万元;负债总额为2,649.3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057.3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80.18万元;资产净额为1,704.85万元;营业收入为137.74万元;净利润为13.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五)临海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新区北洋三路3号1幢107室(自主申报 仅作为企业通讯联络功能使用)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投资,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销售及安装,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海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59.50万元;负债总额为3,575.7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914.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13.69万元;资产净额为1,683.72万元;营业收入为871.44万元;净利润为261.40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临海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195.09万元;负债总额为3,501.8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914.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08.75万元;资产净额为1,693.20万元;营业收入为159.65万元;净利润为9.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六)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富海大道1号302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施工与发电机组设备安装,太阳能光伏设备销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679.15万元;负债总额为2,978.9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905.3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74.35万元;资产净额为1,700.22万元;营业收入为659.84万元;净利润为44.11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649.12万元;负债总额为2,947.8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805.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43.49万元;资产净额为1,701.24万元;营业收入为161.17万元;净利润为1.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七)桐乡智逸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三期(嘉兴市倍思特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内)1幢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电站项目建设、维护;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发电设备的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广告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桐乡智逸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340.70万元;负债总额为3,695.9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370.3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48.03万元;资产净额为1,644.76万元;营业收入为595.28万元;净利润为374.83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桐乡智逸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63.15万元;负债总额为3,905.2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370.3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65.62万元;资产净额为1,657.94万元;营业收入为133.68万元;净利润为13.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八)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兴港大道(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47.55万元;负债总额为2,867.7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175.3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03.56万元;资产净额为2,079.84万元;营业收入为458.93万元;净利润为34.12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697.40万元;负债总额为3,253.1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3,008.0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22.95万元;资产净额为2,444.26万元;营业收入为106.40万元;净利润为-15.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九)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莫干山高新区(德清县阜溪街道)长虹东街926号1幢

  经营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分布式发电系统设计、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02.48万元;负债总额为2,357.6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543.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25.05万元;资产净额为1,944.85万元;营业收入为732.62万元;净利润为316.08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19.42万元;负债总额为2,368.5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543.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06.14万元;资产净额为1,950.84万元;营业收入为125.90万元;净利润为5.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杭州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八路101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开发、建设、维护;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80.42万元;负债总额为2,676.6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228.1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50.11万元;资产净额为1,703.77万元;营业收入为530.90万元;净利润为241.23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杭州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02.41万元;负债总额为2,611.3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150.9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61.71万元;资产净额为1,691.09万元;营业收入为104.83万元;净利润为-12.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一)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升路174号5幢307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684.96万元;负债总额为2,095.6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089.4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2.61万元;资产净额为1,589.34万元;营业收入为639.14万元;净利润为196.64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642.80万元;负债总额为2,042.7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017.8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11.31万元;资产净额为1,600.08万元;营业收入为120.48万元;净利润为10.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二)海盐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街道核电大道118号内办公楼1-501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电站项目的建设、维护;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盐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59.63万元;负债总额为1,733.1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487.8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10.59万元;资产净额为1,026.48万元;营业收入为274.08万元;净利润为70.02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盐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56.51万元;负债总额为1,757.1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487.8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89.70万元;资产净额为999.34万元;营业收入为54.47万元;净利润为-27.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三)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花园新村13号楼402室(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施工与发电机组设备安装,太阳能光伏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902.80万元;负债总额为2,321.8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230.0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83.39万元;资产净额为1,580.91万元;营业收入为538.99万元;净利润为176.02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200.08万元;负债总额为2,607.7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193.9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54.41万元;资产净额为1,592.32万元;营业收入为121.47万元;净利润11.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四)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南路102-110号南幢内一层106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87.72万元,负债总额为1,724.5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377.3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61.65万元;资产净额为1,363.19万元;营业收入为482.48万元,净利润为183.17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88.04万元,负债总额为1,706.9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377.3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21.95万元;资产净额为1,381.09万元;营业收入为106.28万元,净利润为17.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五)湖州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雉头村镇西湖盐公路北侧(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销售;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州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908.93万元;负债总额为4,394.1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064.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38.06万元;资产净额为2,514.80万元;营业收入为329.93万元;净利润为-58.64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湖州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505.42万元;负债总额为4,053.9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028.8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23.42万元;资产净额为2,451.52万元;营业收入为112.77万元;净利润为-63.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六)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鹏飞

  注册地址: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科路479号1幢306室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438.15万元;负债总额为11,011.9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812.9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959.14万元;资产净额为4,426.20万元;营业收入为2,032.38万元;净利润为-69.81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191.98万元;负债总额为10,657.0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6,586.7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253.37万元;资产净额为5,534.96万元;营业收入为4,098.55万元;净利润为158.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与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协商后确定,以实际融资时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2022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年内贷款资金需要,秉持“合理调配、有效使用”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对各被担保主体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调剂,有利于被担保全资子公司及时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对外担保全部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2,184.85万元(此处担保总额为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9.2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提供的担保总额272,184.85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9.2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8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股权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等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

  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及授权事项,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人民币39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1年度,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876.6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38万元,合计增加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57.24万元。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

  二、具体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1年度,应收账款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162.71万元,2021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349.48万元。

  2、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公司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1年度,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6.09万元,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758.28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1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51万元,2021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8.51万元。

  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1年度,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0.87万元,2021年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11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年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调增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57.24万元。各项减值损失的计提程序遵循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2、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

  3、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增删修订以及有关文字表述的调整优化,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宜涉及的工商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事项。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

  ■

  ■

  ■

  《公司章程》因涉及新增及删减条款,相应条款序号在原基础上自动顺延。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形成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予以披露,上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由获得授权的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宜涉及的工商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报表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进行了明确。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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