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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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15 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
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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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2、23-2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祝昌人先生、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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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
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
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证券部
办公室。
(四)、其他相关信息:
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990358
传真号码:0571-81025728
电子邮箱:ycyuanlin@vip.163.com
联系人:洪东辉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
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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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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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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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与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使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6:00时在“元成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办2021年度业绩与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元成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元成股份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元成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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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小程序,进入网上说明会界面,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姚丽花女士,财务总监陈平先生、董事会秘书柴菊竹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职权,对公司依法运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督促公司合法合规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运作情况
(一)监事会延期换届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21年12月21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监事会决定延期换届。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和义务。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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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履职情况及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科学合理地进行经营决策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履行职能,具体如下:
(一)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参加或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议案和决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与制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履行了必要的审核职能和法定监督作用。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认真审核公司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并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等事项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编制程序、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定期报告编制与审议期间,未有泄密及违规情形发生。
(三)关注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议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1年额度预计授权事项、公司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交易公平、定价公允,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事项,并对公司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及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的事项,对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收购、出售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仔细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相关人员,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形。
(八)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公司指定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事务,并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等,对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事项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须的信息,在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前提下,进一步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设专人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负责对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财经媒体等的接待、采访工作,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投资者调研情况,并在指定网站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保证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新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各项运作,切实保障股东各项权利得到落实。2022年重点工作如下:
(一)加强专业素质学习,提高监督能力
监事会将不断关注新政策、新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并及时组织学习。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律、财务、金融、审计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拓宽监督领域,提高监督能力。
(二)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监事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通过参加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监督各项重大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高治理水准。
(三)加强风险防控,维护股东权利
监事会将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财务运作情况,重点围绕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投融资风险等方面强化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15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小明先生、涂必胜先生、张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了满足公司后期的项目资金需求,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财务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对子公司担保预计授权事项时为止,公司对合并报表体系内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含合并体系内控股的孙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2022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对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事项时为止,公司对合并报表体系内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借款利率在当年期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设定(含税),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资助情况作出决策、签署具体的文件协议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2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融资额度授权事项时为止,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具体以实际融资金额为准)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2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2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事项时为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个人独资公司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6,5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关联交易额度内,做出决策并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2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祝昌人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分别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祝昌人先生、姚丽花女士、周金海先生、乜标先生、朱仁华先生、黄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于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当日就任,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完成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陈小明先生、张明先生、涂必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于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当日就任,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完成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6,250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上述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2022年度公司决定对公司报表合并体系内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含合并体系内控股的孙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2022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对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对子公司担保预计授权事项时为止。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二)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此外,本次担保预计的被担保对象还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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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1.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后,经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白水县仓颉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仓颉庙中华上古文化园(一期)PPP项目合作合同》,并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2.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8日分别披露了《公司关于重大工程PPP项目的预成交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公司为该项目成交单位。后经2017年7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政府方菏泽市牡丹区环境保护局签署《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安兴河)人工湿地工程PPP项目合作合同》,并成立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资溪元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披露《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后经2018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资溪县泰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资溪县(嵩市)有机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建设工程PPP项目投资协议》,并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资溪元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上述3家公司均为公司项目中标后与出资方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的公司,担保事项都经过公司审议通过。且公司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多为公司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成立的特殊目的的SPV公司(项目公司),上述项目尚未进入运营期,SPV公司(项目公司)未产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公司作为其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的业务承揽方,SPV公司的顺利项目融资有利于其顺利支付公司的设计施工等款项,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拟向浙越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1%的股权,购买价格为26,01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作为公司在休闲旅游业务领域的拓展和转型升级,形成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公司对旅游产业的运营能力,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3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因融资需求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签署的协议确定。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大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将另行公告并披露具体信息。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的资金安排和实际情况需要,在对外融资时需公司对其融资给予连带责任保障或其他的增信支持,有利于筹措资金和开展业务;且被担保子公司也都是公司合并报表体系内公司,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22年度提供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88%;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继续受疫情影响,全球经济疲软。地产行业景气度下行,消费需求低迷,公司谨慎地进行业务拓展,2021年效益也有所下降,在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平稳度过2021年,本年实现收入5.73亿,比上年下降19.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9亿,比上年下降47.3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2021年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332A01377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意见是: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元成股份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注:以下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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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 2021 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分析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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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346,835.46 万元,比上年 302,786.63 万元增长14.55%,其中:流动资产为151,636.48万元,比上年 202,073.30 万元减少24.96%,非流动资产195,198.98万元,比上年 100,713.33 万元增长93.82%,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6,325.77万元,减少44.36%,主要系本期投资支出的和归还到期贷款的现金较大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45.85 万元,减少100%,主要系上期票据到期,本期末未收到应收票据所致。
(3)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29,192.21万元,减少55.68%,主要系加大回款力度。
(4)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106.37 万元,增加62.49%,主要系预付租金等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4,555.66 万元,增加275.3%,主要系购入子公司账面其他流动资产较多所致。
(6)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 64,280.00 万元,减少98.79%,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调整会计列报所致。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上年末减少 11,725.00 万元,减少 100%,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所致。
(8)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93,221.87 万元,主要系收购子公司账面的在建工程。
(9)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增加6,690.71万元,系执行新会计准则-租赁,调整会计科目所致。
(10)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增加7,424.31万元,增加989908.37%,主要系收购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所致。
(11)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减少566.89 万元,减少38.47%,主要系租赁面积减少,装修费一次摊销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64,181.73万元,增加5589.75%,主要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调整会计列报所致。
2、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
2021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205,436.75万元,比上年 190,366.12 万元增长7.92%,资产负债率由2020年末的 62.87%下降为59.23%,资产负债率较之去年略微下降。负债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2,345.00万元,减少55.78%,主要系本期开据应付票据较少。
(2)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777.44万元,系执行新会计准则-租赁,调整会计科目所致。
(3)预计负债较上年末增加86.94万元,增加58.15%,主要系已完工项目计提养护费增加所致。
3、股东权益
单位:万元
■
2021年末股东权益总额为141,398.71万元,比上年 112,420.50万元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