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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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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报告内容与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一致。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2021年决算及2022年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监事会有效履职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2022年董事及管理层年薪的议案

  根据青海省国资委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建议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按照青海省国资委2021年标准考核发放,具体实际发放标准依据青海省国资委薪酬考核相关文件执行。

  公司总裁的薪酬经考核后,为董事长薪酬的100%。

  公司副总裁的薪酬经考核后,基本年薪为董事长基本年薪的75%;绩效年薪为董事长绩效年薪的85%。

  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建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10万元/年(含税),公司将严格按照青海省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发放2022年薪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项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监事陈胜男、树枫、张博、杨勇、何南川、乔海元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度末各类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地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对公司上述类别资产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97,923.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情况

  ■

  注: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硝酸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所有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被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硝酸盐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硝酸盐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每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期末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结合对其进行的可变现净值预测,计提减值准备132,877,927.24元。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结合对其进行的可收回金额预测,本期计提减值准备8,412,867.48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7,923.4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号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召开了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盆存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盆存先生持有公司36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王盆存,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企业管理部长;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合约管理部部长、企划部部长;2015年9月至2021年8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企管、法务、外事党支部书记、企业管理部部长、战略规划部经理(期间:2020年2月至2021年8月兼任青海盐湖新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青海盐湖新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王盆存先生持有公司36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王盆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包括公司指派担任子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托人、总监或类似职务的被保险人。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查,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审议议案时,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持有公司753,068,8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86%。青海国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计不超过54,3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参与该业务股份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青海国投《关于计划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告知函以及与青海国投的沟通,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青海国投拟在公司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计不超过54,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该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的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青海国投共持有公司753,068,8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86%。截至目前,青海国投尚未通过转融通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公司股份。

  青海国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及如何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是否实施及实施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收到青海国投关于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进展情况的告知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随着公司经营效益持续提升,现金流不断改善。为能更好利用闲置资金提高收益,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计划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2022年度拟以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关联方理财产品),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以25亿元的自有资金,滚动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投资品种

  公司拟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且单项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本项投资资金可根据市场变动情况,适时购买非关联方、或与公司有关联交易业务的股东方的理财产品。(关联方包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3、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当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较好、短期的理财产品,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5、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负责人:博来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负责人:胡卫华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外汇担保;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贵金属买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负责人:赵翀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

  5.公司名称: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锦军

  注册资本:243,512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款业务;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国库代理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名称:国家开发银行

  法定代表人:赵欢

  注册资本:42,124,836.5382 万元

  经营范围: 吸收对公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委托贷款;依托中小金融机构发放转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信用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信用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开展自营和代客衍生品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资产管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顾问咨询;海外分支机构在开发银行授权范围内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银行业务;子行(子公司)依法开展投资和投资管理、证券、金融租赁、银行、资产管理等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公司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负责人:李开贞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协议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提供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从事银团贷款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从事同行业折借。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公司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负责人:田继敏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企业年金业务、常年财务顾问业务、证券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万元)

  ■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全年以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自有资金的额度购买理财产品。

  以公司现有的存量资金状况及合理预计本年度正常经营现金流,本年度购买理财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截止本次投资理财计划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1月1日至今,公司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购买的信托理财产品本金余额2亿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2.5亿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0.5亿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随着公司的经营效益持续提升,现金流不断改善。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提高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关联方理财产品),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盐湖股份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提高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采取措施

  1、公司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投资产品则须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等特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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