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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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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上光电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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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绩承诺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唐伟等人持有的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光电”)100%股权,本次交易中日上光电的业绩承诺期已于2017年末届满。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唐伟等六方签订〈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唐伟等六方签署《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日上光电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不低于63,000,000元。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日上光电出具的瑞华核字【2019】48450015号专项审核报告,日上光电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为-107,145,338.57元,低于承诺的净利润63,000,000元。根据《业绩承诺协议》,业绩承诺人应向公司补偿金额为63,000,000.00-(-107,145,338.57)=170,145,338.57元。

  由于业绩承诺人无力支付以上业绩补偿金,经双方协商债务偿还方案,公司于2019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唐伟等六方之增加业绩承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唐伟等六方签订《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唐伟等六方之增加业绩承诺协议》,增补6年业绩承诺期,将日上光电业绩承诺期内完成的经营利润用于冲减170,145,338.57元债务。业绩承诺人承诺日上光电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考虑《业绩承诺协议》第2.3条关于“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的计算因素后分别不低于20,000,000元、24,000,000元、28,000,000元、32,000,000元、33,000,000元、33,145,338.57元,6年累计不低于170,145,338.57元。协议提前终止的,无论协议因何种原因终止,业绩承诺期间计算至协议终止日,而非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业续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的计算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不包含2019年和2020年股权激励摊销款。

  2、当(经万润科技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业绩承诺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和-扣除惠州股权转让收益)÷承诺净利润〉=60%时,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可以包含惠州日上股权转让收益;

  当(经万润科技聘请的与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让师事务所审计的业统承诺期内归属母公司股东利润之和-扣除惠州日上股权转让收益)÷承诺净利润〈60%时,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包含惠州日上股权转让收益。

  3、鉴于重庆万润光电有限公司、长春万润光电有限公司已划为万润科技一级子公司,如业绩补偿义务人2018年度以后收回重庆万润、长春万润截至2018年末已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则在业绩承诺期内该部分已计提坏账准备所冲回的利润纳入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

  4、对于重庆万润、长春万润2018年以后发生的一切(包括供不限以下所列)应归集于2018年以前的成本、费用、损失等减少2018年以后利润的事项,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需冲减业绩补偿义务人在承诺期间的业绩:

  4.1、按外部审计标准,2018年度末未充分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或确认坏账损失的;

  4.2、按外部审计标准,2018年末未充分计跌价准备的存货,在以后年度进行计提或销售(使用)时发生的损失;

  4.3、相关于2018年度及以前的项目、事项在2018年以后确认或形成的其他费用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2018年及以前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在2018年以后调减收入或冲回收入给重庆万润造成的损失:2018年及以前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在以后年度产生的成本、费用;2018年及以前年度确认收入在以后年度产生的售后维修费、质保费支出超过2018年末已预提的预计负债的部分。

  5、日上光电财务合并报表范围包括已对外转让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日上光电有限公司,至2019年4月底,惠州日上的账面亏损金额为3,201,502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标的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2021年及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177号),按照公司与唐伟等六方签订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唐伟等六方之增加业绩承诺协议》约定的条款计算,日上光电2021年度及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1、日上光电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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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上光电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与累计承诺盈利数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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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上光电业绩承诺方2019年至2021年三年合计承诺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为72,000,000.00元,实际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为24,636,233.30元,实际完成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人民币47,363,766.70元。剔除2019年度惠州日上股权转让收益后,2019年至2021年三年实际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为3,248,977.61元,实际完成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人民币68,751,022.39元。

  1、三、业绩补偿方案

  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日上光电在增补6年业绩承诺期内,经万润科技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日上光电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170,145,338.57元的,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就冲减后的剩余债务向万润科技进行现金支付。

  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

  在万润科技2024年年报披露后,经万润科技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内日上光电的实现业绩按增加业绩承诺协议约定审计完毕,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在收到万润科技要求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对己完成经营利润冲减后的剩余债务向万润科技进行支付。

  若增加业绩承诺协议提前终止的,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计算至协议终止当日,各方同意以协议终止当日作为基准日进行审计,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在收到万润科技要求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对己完成经营利润冲减后的剩余债务向万润科技进行支付。

  在任何情况下,业绩补偿义务人支付的全部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万润科技实际支付的收购日上光电交易对价39,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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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2,827.10万元,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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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期末按照单项或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预期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A、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对单项金额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2:无信用风险组合:包括保证金、增值税出口退税款、代扣员工款项和合并范围内应收关联方单位款项等可以确定收回的应收款项。

  组合3:正常信用风险组合,除上述无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外,无客观证据表明客户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严重恶化的应收款项。

  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组合2:如无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3: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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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基于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4、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对商誉不摊销,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商誉涉及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预测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根据测算,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9,590.8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 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21 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52,827.10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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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3,219.6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93,219.65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85,512.5963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未弥补亏损较大的主要原因系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影响所致:2015年至2018年,公司通过外延并购方式,陆续收购2家LED行业子公司和4家广告传媒行业子公司,并购产生了206,880.39万元商誉。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应对各收购子公司的商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根据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减值测试结果,近五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分别为:2017年度计提19,590.67万元、2018年度计提94,780.74万元、2019年度计提19,987.09万元、2020年度计提13,708.02万元、2021年度计提39,590.85万元,五年合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87,657.37万元,剩余商誉账面价值19,223.02万元。

  三、应对措施

  面对上述不利因素,公司将专注于LED和广告传媒两大业务板块具有高度成长性的细分领域,积极革新技术,加快市场推广与份额占据,挖掘新的利润空间,并不断丰富公司创新产品与业务,提高服务质量,以加快实现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提升。

  公司将进一步规范投后经营管理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以更好地实现有效整合,发挥协同效应。同时,公司紧密关注并购子公司在发展中所遇到的风险,采取多种措施激励和稳定经营团队,加强业务协同及财务管控力度,在业务、销售渠道、管理及技术等方面进行资源互补整合,积极发挥两大业务板块各子公司的不同优势,将并购交易形成的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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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伙伴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外部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二、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对于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授权子公司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此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中: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在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前述各主体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授信及担保议案之日止。

  对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需要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等相应风险控制措施。被担保人为公司及下列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中筑天佑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新疆信立传视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万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宁波纵凯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万润阳光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宏泰万润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楚青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万润新动科技有限公司、万润科技湖北有限公司、重庆万润翠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昆明万润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海南宏润传媒有限公司。

  三、授权事项

  在年度总授信及担保总额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和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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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13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55,125,963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光侨大道2519号

  法定代表人:龚道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元器件封装与照明应用业务和广告传媒业务。

  万润科技单体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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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法定代表人:胡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元器件封装和照明应用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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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03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701北侧1楼至7楼

  法定代表人:黄钢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广告标识照明和灯带照明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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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中筑天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66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4号楼八层806室

  法定代表人:陈如兵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照明工程设计与施工业务和智慧城市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1.0248%股权;陈如兵持有36.7413%股权;郭琼生持有4.9947%股权;胡华持有2.4974%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4.7418%股权,系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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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 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52.941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江城市花园2幢217室

  法定代表人:丁烈强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视广告内容植入营销服务和数字营销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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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 新疆信立传视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9月2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路科技众创空间三层3239室

  法定代表人:丁烈强

  股权结构: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视广告内容植入营销服务和数字营销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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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 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1号楼9层B1025

  法定代表人:汪军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数字营销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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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 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9月2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110号鼓楼街道办事处办公楼231室-553

  法定代表人:汪军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数字营销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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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 深圳万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6月2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路北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

  法定代表人:鲁强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综合能源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60%股权;鲁强持有24%股权;深圳昱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6%股权,系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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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 宁波纵凯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月17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田胡路328号17幢

  法定代表人:张炜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综合能源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 深圳万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持有59%股权;鑫洁(北京)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咸宁昱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1%股权,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 北京万润阳光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9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2号楼4层402号

  法定代表人:鲁强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综合能源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深圳万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赵雪巧持有30%股权,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 湖北宏泰万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9月1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388-1号

  法定代表人:金平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照明应用相关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 湖北楚青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4月2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3号东湖MOMAB栋单元德成国贸中心B座19层09单元

  法定代表人:汪军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数字营销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 北京万润新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月1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1号楼7层B816

  法定代表人:汪军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数字营销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 万润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东段9号

  法定代表人:汪军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封装及照明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 重庆万润翠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2月2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富华路29号5幢12-5#

  法定代表人:鲁强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综合能源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深圳万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重庆众通翠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 昆明万润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3月2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东来大厦17层F号

  法定代表人:张炜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综合能源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北京万润阳光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八) 上海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2月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999弄262号2层

  法定代表人:盛文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综合能源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重庆万润翠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九) 海南宏润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4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与迎宾路交界口南航三亚总部基地综合楼1313房

  法定代表人:汪军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数字营销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外部机构根据实际申请的综合授信协商确定。

  七、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保障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较好,具有较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当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控制了公司担保的风险,确保担保公平、对等。

  3、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后,除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总额为17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总余额为66,61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13%;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实际总余额为0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的原因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锁条件,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完成对8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30.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859,433,963股缩减至855,125,963股。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表述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情况

  ■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修改上述内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方为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登记的章程条款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议案9、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5、议案6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2年5月13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36(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3日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5月13日(含)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锦宇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电子邮箱:wanrun@mason-led.com

  5、其他事项:

  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鉴于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各地风险等级与防疫政策存在差异,提醒拟参加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及时了解与遵守深圳市的相关防疫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等。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上述投票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企业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或票数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相关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时间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准则,选择进行如下处理: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1)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3、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预计负债会计政策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4.65%)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单位:人民币元

  ■

  4、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表决权委托情况概述

  2018年11月15日,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江、罗小艳、李驰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明、黄海霞、罗平、李志君、胡建国与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宏泰集团”)签署了《关于收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李志江、罗小艳、李驰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明、黄海霞、罗平将其合计持有的万润科技182,454,657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给湖北宏泰集团,占当时总股本的20.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暨筹划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号)。

  2019年3月6日,交易各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权转让事项收到国资监管机构批复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号)。

  上述标的股份已分别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4日完成过户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股份过户登记全部完成暨控股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号)。

  2019年6月17日,各方经友好协商,对上述《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有关内容调整并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湖北宏泰集团同意李志江将其持有的万润科技3%股份的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和《股份转让协议》第10.6款除知情权、分红权、收益权以外的股东权利委托给湖北宏泰集团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号)。

  根据上述协议及李志江先生向公司出具的《表决权委托到期的告知函》,截止2022年4月24日,上述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股东李志江对湖北宏泰集团关于万润科技3%股份的表决权委托自2022年4月24日终止。

  二、表决权委托到期后股东权益情况

  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后,湖北宏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1,978,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2%。李志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869,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其一致行动人罗明持股公司股份1,492,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其一致行动人李志君、胡建国通过深圳市德润共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0万股、45万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05%,李志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9,111,9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8%。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李志江先生出具的《表决权委托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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