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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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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公司原持有深圳铭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创智能”)51%股权,2022年3月公司以800万价格转让了铭创智能20%的股权,投资收益为600万元。完成后,公司持有铭创智能股份比例由51%降至31%,铭创智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2年3月31日,铭创智能尚欠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及东莞铭同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同精密”)款项合计4,577.75万元,这些款项为铭庆电子、铭同精密对铭创智能作为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时的应收账款。

  考虑到铭创智能的资产情况、偿债能力和目前的经营情况,同时为保障铭创智能后续的日常运营,各方约定如下:

  1、铭创智能同意于2022年4月1日起,对上述款项按照不低于三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支付利息。

  2、铭创智能分别于2022年6月30日前,2022年9月30日前,2022年12月31日前,2023年3月31日前,2023年6月30日前,2023年9月30日前,2023年12月31日前,2024年3月31日前,2024年6月30日前,2024年9月30日前及2024年12月31日前分11期每期向甲方偿还人民币叁佰捌拾壹万肆仟柒佰玖拾圆捌角叁分(3,814,790.83元)及相应利息;于2025年3月31日前偿还剩余款项人民币叁佰捌拾壹万肆仟柒佰玖拾圆捌角捌分(3,814,790.88元)及利息。

  3、铭创智能承诺按期偿还相应款项及利息,若任一期未能按时偿还,则铭创智能剩余分期应还款项及利息全部加速提前到期,铭创智能应在收到铭庆电子或铭同精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还清所有剩余应还款项及利息,但各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安排的除外。铭创智能法定代表人黎锦宁同意对铭创智能所负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担保期限自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该《还款协议》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

  4、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参股公司还款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铭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45号金丰智汇谷F栋厂房101

  法定代表人:黎锦宁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0GN197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研发和销售:触摸片、显示屏、显示器件、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激光雕刻机、激光焊接机、激光切割机、激光器及相关元件(不含限制项目)、机器人相关产品的系统解决方案。(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需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触摸片、显示屏、显示器件、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激光雕刻机、激光焊接机、激光切割机、激光器及相关元件(不含限制项目);普通货运。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铭创智能资产总额为6,628.79万元,负债总额为6,744.1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5.32万元,应收账款为2,694.03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117.73万元,净利润为-590.9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铭创智能资产总额为6,927.98万元,负债总额为6,726.1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01.82万元,应收账款为4,070.69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36.48万元,净利润为-110.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3、该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铭创智能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4、铭创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铭创智能经营状况良好,业务稳定,铭创智能针对上述还款计划签署了《还款协议》,公司将督促铭创智能按期还款,密切关注铭创智能的日常经营、财务结构、现金流等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上述资金的安全。

  四、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还款计划综合考虑了铭创智能的资产情况、偿债能力和目前的经营情况,同时保障了铭创智能后续的日常运营。本次还款计划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还款计划综合考虑了铭创智能的资产情况、偿债能力和目前的经营情况,同时保障了铭创智能后续的日常运营。交易各方已对还款计划签署了《还款协议》,且铭创智能的法定代表人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还款计划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2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龙湖川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佳慧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柴喜峰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立信协商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2022年度审计等法定业务及其它业务,该事项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审议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主体资格,该所在2021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我们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均表示满意,同时为了保持审计团队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2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4日,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现将相关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并签订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1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2021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收到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进行土地招拍挂的正式书面通知,公司也尚未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通过向管委会办公室咨询项目进展情况,对方回复征地拆迁工作基本完成,用地报批方面,部分指标尚未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备案,待完善土地报批手续后才能实施土地平整。

  二、本次终止投资协议的原因

  公司在签署投资合作相关协议后,积极做好履约准备。但截至本会议日,由于该项目用地尚未进行公开出让,导致公司无法实质性推进该项目,投资项目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中约定,“因其他因素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行,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了《关于终止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函》。

  三、本次终止投资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该项目用地尚未进行公开出让,该项目未实质性推进,本次终止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终止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是公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及相关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1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

  2、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保证公司后续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行薪酬体系拟定的2022年董事薪酬计划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税前8,000元/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于2022年按月发放。

  公司外部董事,按照公司统一薪酬体系执行,授权董事长决定其具体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没有董事津贴,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由月薪和年度绩效奖励构成。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杨先进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杨先进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李竞舟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李竞舟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王博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董事王博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杨先勇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杨先勇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林丽彬女士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林丽彬女士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张志勇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董事张志勇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李洪斌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李洪斌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董事薪酬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审议《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行薪酬体系拟定的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由月薪和年度绩效奖励构成。

  2022年度如出现新入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样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任职的岗位领取薪酬,由月薪和年度绩效奖励构成。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经理李竞舟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李竞舟先生回避了表决;李竞舟先生同时为公司董事,其薪酬计划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舒丹女士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勋文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钱银博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陈聪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杨忠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黄少华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谭光辉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夏志鹏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如下表所示:

  ■

  2021年,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对章程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各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审议《关于参股公司还款计划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股公司还款计划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5、审议《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执业水准,同时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6、审议《关于终止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终止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该项目用地尚未进行公开出让,导致公司无法推进该项目,投资项目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投资协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8、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2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十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林丽彬女士、张志勇先生、李洪斌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代理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舒丹、张智慧

  (2)会议联系电话:0769-86921000-8929;传真:0769-81701563

  (3)联系电子邮箱:ir@mnc-tek.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02”,投票简称为“铭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设总提案。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邮寄或传真(传真号:0769-81701563)到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233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提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

  说明: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1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内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1年度,公司未出现过重大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的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3、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保证公司后续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现行薪酬体系制定2022年监事薪酬计划,具体如下:

  公司监事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由月薪和年度绩效奖励构成。

  2022年度如出现新入职监事,薪酬同样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由月薪和年度绩效奖励构成。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叶子红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监事叶子红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郑庆雷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监事郑庆雷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利晓君女士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监事利晓君女士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如下表所示:

  ■

  2021年,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9、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对章程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审议《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公司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允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审议《关于参股公司还款计划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股公司还款计划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关于终止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终止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该项目用地尚未进行公开出让,导致公司无法推进该项目,投资项目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投资协议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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