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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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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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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被担保人名称:衢州市天禹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茶苑路221号

  法定代表人:刘剑

  经营范围:《衢江区沿江景观带PPP项目合同》项下的对该工程的投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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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被担保人名称:常熟市节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常熟市海虞北路58-1号中凯国际大厦806

  法定代表人:闫帅

  经营范围: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分布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光伏发电设备品销售,售电服务,汽车充电桩及机电设备销售、安装,环保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十五)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天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12号601-1室

  法定代表人:曾学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十六)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天域道生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27弄1号三层

  法定代表人:陶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新设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十七)被担保人名称:四川中泰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藏卫路北四段58号1层

  法定代表人:陈庆辉

  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机场场道工程;通航建筑工程;通航设备安装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水工大坝工程;送变电工程;管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特种专业工程;工程机械租赁;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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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被担保人名称:天域云(上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12号301-6室

  法定代表人:史东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十九)被担保人名称:威海中云恒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初张路东、珠海路南

  法定代表人:闫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未开展经营,暂无财务数据。

  (二十)被担保人名称:威海中云恒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经济开发区珠海路南、文昌路西、香水路北

  法定代表人:高顶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未开展经营,暂无财务数据。

  (二十一)被担保人名称:潍坊中云恒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吉祥东街3111号

  法定代表人:高顶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未开展经营,暂无财务数据。

  (二十二)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天域之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306室A-1182

  法定代表人:闫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新设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二十三)被担保人名称:天长市芙蓉古镇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天长市铜城镇龙岗社区建龙路39号

  法定代表人:佘文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旅客票务代理;名胜风景区管理;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对外承包工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物业管理;票务代理服务;酒店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工器材销售;家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停车场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旅游业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公共交通;营业性演出;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未开展经营,暂无财务数据。

  (二十四)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宁旅王干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越溪乡越兴路1号303室

  法定代表人:王培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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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宏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越溪乡王干山村56-57号

  法定代表人:周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休闲观光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游乐园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智能农业管理;花卉种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蔬菜种植;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十六)被担保人名称:无锡天域繁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三街6号1902室

  法定代表人:徐大鹏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专业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花卉种植;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游乐园服务;游览景区管理;规划设计管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未开展经营,暂无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议案是公司确定年度对外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贷款方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求。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拟对外提供额度不超过49.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8,3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9,196,667.3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61%%。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4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06月22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51,185,600.56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486,386.81 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8,671,987.37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2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5,612,775.71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419,220.7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1年06月22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510,562.64 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8,161,424.73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07月0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1年06月2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7,486,386.81元,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2,169,811.32元,合计人民币19,656,198.13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07月02日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629号《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置换资金已于2021年07月05日和2021年07月09日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07月0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07月05日和2021年07月0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共计转出1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09月08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09月0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09月08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2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归还前述募集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07月0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1年07月05日,公司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账号:0434520000325541),并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转入上述专用结算账户,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详情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09月07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取得产品利息261,150.11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天域生态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天域生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天域生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

  注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06月22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

  注2: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了拟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6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案的主要内容: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744,456.6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377,190.66元。鉴于母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亏损,且结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新业务发展的投入,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审议程序: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744,456.6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377,190.66元。鉴于母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亏损,且结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新业务发展等的投入,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园林生态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驱动型行业,大部分市政项目体量大且实施时间长,项目实施常常需要公司先行垫付资金,且款项回收周期较长,因此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高。

  (二)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母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继续亏损,营运资金不宽裕,加之公司战略转型中,生态农牧板块日常生产和光伏新能源板块开拓业务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及健康发展,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0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我们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新业务拓展,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预案是基于公司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长期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7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并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8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40人

  2021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21亿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1亿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3亿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4家

  2021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汽车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0.92亿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所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3、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磊,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斯奇,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文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斯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文华最近三年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斯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文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06.0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4.8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 21.20 万元(含税)。2021年度审计费用系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收费情况与众华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调研和审查,认为众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2年度审计工作,并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众华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众华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8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文"),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14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文”),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文“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审议程序

  2022年0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解释 14 号文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所适用的PPP项目合同的定义及合同特征。即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

  (2)明确社会资本方收入确认问题。社会资本方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或发包给其他方等,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3)明确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会计处理。在PPP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社会资本方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当将其予以资本化。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均应予以费用化。

  (4)明确无形资产/应收款项的确认条件及时点。社会资本方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解释15号文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3)对亏损合同的判断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履行合同成本的组成。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9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信用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述借款在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滚动使用,具体以日后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04月25日,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信用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述借款在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滚动使用,具体以日后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具体事项。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手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一:罗卫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3101号星海名城4组团2栋2A

  最近三年的职务: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关联人二:史东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农科中心宿舍

  最近三年的职务: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签订借款协议,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实际借款金额以日后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价格公平合理,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在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有关资金需求,借款利率合理,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关联董事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信用借款。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有关资金需求,借款利率合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关联董事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内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2-042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B2幢二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罗卫国、史东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B2幢五层。

  (三)登记时间:2022年05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卓伟

  电话:021-55095580

  传真:021-55095580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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