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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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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28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包含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威海广泰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特车”)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3月31日广泰特车资产负债率为80.43%,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卓时代”)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10亿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鹰报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泰特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中卓时代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担保范围为授信合同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非融资性保函等,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审批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采取反担保措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担保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聚源中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消防车;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消防车、消防器材及汽车零配件;制造改装汽车(仅限兼并重组、产品结构与企业布局调整升级);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动车维修(限色漆使用水性漆且喷漆和喷枪清洗环节密闭并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汽车租赁。

  与本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卓时代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主要财务状况(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6月

  注册地点: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市西市区荣华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亮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灭火系统及配套产品、楼宇自控产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产品、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产品、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产品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设备维修与调试,技术咨询与服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

  与本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山鹰报警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主要财务状况(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威海广泰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威海广泰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31日

  注册地点: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惠河路93号

  法定代表人:于洪林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特种车辆、特种车底盘的研发;机场设备、港口设备、改装汽车、电车、挂车及配套产品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检测、租赁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销售、维修;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经营;工程机械的研发、生产、销售;汽车及配件、机电产品的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广泰特车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主要财务状况(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9月19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法定代表人:李文轩

  注册资本:53,455.8505万元

  主营业务: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通用航空服务;电气安装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汽车零配件零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消防技术服务;照明器具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威海广泰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主要财务状况(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3年,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3、担保额度:

  ■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被担保公司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4、担保范围:授信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贸易融资、押汇、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

  5、授权: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担保相关的文件。

  6、反担保:鉴于上述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无需采取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支持主要是为满足各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以及良好的企业信誉,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系其经营模式影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状况实时监控,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存在反担保情况。因此,董事会将本次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机构并签署相应的协议文件。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能够提升被担保公司融资能力,改善财务状况,满足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稳定。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提升信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融资能力,促进经营业绩提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14亿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42%。

  母子公司之间担保的总额为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42%(其中公司为中卓时代提供担保额度10亿元,为山鹰报警提供担保额度1亿元,为广泰特车提供担保额度1亿元,全资子公司中卓时代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8,3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9%,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350万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0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

  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29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相关规定,公司对收购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华时代”)、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鹰报警”)股权形成的商誉及其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1年度对收购全华时代、山鹰报警的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4,355.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商誉减值计提情况概述

  (一)全华时代商誉情况

  1、全华时代商誉形成情况

  2016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2号《关于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使用3.8亿元募集资金收购、增资全华时代,最终控制其69.34%的股权,同时形成商誉22,378.12万元。

  2017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全华时代进行评估,出具了《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东洲评报字[2017]第0184号),并通过商誉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116.25万元,计入公司2016年度损益,剩余商誉18,261.87万元。

  2018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全华时代进行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18]000023号),并通过商誉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507.90万元,计入公司2017年度损益,剩余商誉8,753.97万元。

  2、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全华时代主营产品为固定翼无人机,该产品市场竞争激烈,致使产品售价和毛利同时下降,同时预期客户采购规模增长速度缓慢致使市场预期不足,综上原因使全华时代未来盈利情况受到不利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为客观、公正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聘请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全华时代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22]000071号)。

  3、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

  范围为全华时代商誉、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其中,商誉是完全商誉,既包括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商誉,也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为合并报表中组成资产组组合的各项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流动负债。

  4、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通过商誉减值测试,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061.43万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剩余全华时代商誉1,692.53万元。

  (二)山鹰报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1、山鹰报警商誉形成情况

  2015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5)1083号《关于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使用5.2亿元募集资金收购山鹰报警80%的股权,同时形成商誉34,579.40万元。

  2、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山鹰报警主营业务为消防报警装备,主要客户为房地产建筑承包商。(1)受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影响,特别是2021年下半年恒大债务危机事件使整个房地产行业面临着严重的挑战,进而影响预期消防报警产品市场需求量增长速度缓慢;(2)2021年消防行业放管服改革,导致大量企业涌入,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给予代理商的优惠增加,造成毛利降低;(3)受原材料涨价影响(如晶元类物料、ABS材料),产品成本增加,产品毛利下降。综上原因使山鹰报警未来盈利情况受到不利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为客观、公正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聘请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山鹰报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22]000072号)。

  3、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

  范围包括商誉、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其中,商誉是完全商誉,既包括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商誉,也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4、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通过商誉减值测试,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7,293.87万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剩余山鹰报警商誉7,285.53万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4,355.30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1年度合并损益,相应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34,355.3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计算过程

  1、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额计算过程

  ■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可有效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5、《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30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8元/股。

  4、回购股份规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8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25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34,558,505股的1.1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25,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除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超过5%,没有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前述人员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方案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全部授出的风险。

  5、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实施。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9名董事全部出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计划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2.8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按照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8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25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34,558,505股的1.1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25,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拟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回购上限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且回购价格按照12.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6,250,000股,以公司总股本为534,558,505股为基础,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17%,则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

  若按回购下限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且回购价格按照12.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3,125,000股,以公司总股本为534,558,505股为基础,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58%,则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于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0.2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2.37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7.41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34.63%,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4亿元,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回购上限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1.59%、2.47%,占比均较小。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

  本次回购计划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所制定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考虑,公司认为使用回购金额上限8,000万元进行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且本次回购股份不以注销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研发能力、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的说明;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在本次董事会前六个月内(2021年10月23日-2022年4月23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2、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的行为。

  3、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未有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除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超过5%,没有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在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进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8元/股。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情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方案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5、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2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2年4月23日上午9:0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三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文轩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年报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酬的议案》。

  按照绩效考核机制核算,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的薪酬总额为860.44万元(包括已离任董事、监事、高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李光太、李文轩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计划情况,计划未来三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贸易融资、押汇、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其中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不超过43亿元,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不超过2亿元,具体授信融资情况详见下表:

  1、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

  ■

  2、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

  ■

  以上授信计划是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授信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实际需要及各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确定,实际授信金额不超过上述45亿元额度。

  授信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信用等。授信期限根据信贷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要求,自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不超过3年。

  公司及子公司可在授信总额度内,根据授信条件、资金需求等情况对上述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也可视具体情况调整、新增授信银行或金融机构。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选择相应机构并签署相应的协议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1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14.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计划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14.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4.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2.8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按照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4.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8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25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34,558,505股的1.1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25,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拟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14.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4.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4.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事宜》。

  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在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1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31)。

  1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2)。

  独立董事李文峰、李永奇、李耀忠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3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决议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披露情况

  1、议案1、3、4、5、6、7、8、9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三)特别说明

  上述第5、6、7、9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13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鞠衍巍

  电话号码:0631-3953335

  传真号码:0631-3953503

  电子邮箱:002111@guangtai.com.cn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邮编:264200

  相关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11”,投票简称为“广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23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2年4月23日下午13:0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八楼办公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刘海涛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年报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过认真核查《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查阅公司的内控制度,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2)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3)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酬的议案》。

  按照绩效考核机制核算,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的薪酬总额为860.44万元(包括已离任董事、监事、高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山东广大航空地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保定市玄云涡喷动力设备研发有限公司和PICTOR.INC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协议决策程序合法,协议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11.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计划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11.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1.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2.8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按照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1.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8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25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34,558,505股的1.1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25,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拟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11.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1.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1.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在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1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31)。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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