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75,573,85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从事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生态环保产业
公司生态环保产业主要涉及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和全资子公司泰达洁净。
泰达环保主要从事固废处理及生物质能利用,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卫生填埋、餐厨、污泥处理和生物质能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相关业务,业务覆盖国内华东、华北、东北、西北、中南、西南等区域。同时也在探索实践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式,纵向延伸城乡生活垃圾收储运以及环保设备研发制造和技术咨询,努力打造固废综合处理全产业链战略布局。
泰达洁净是国内最早涉足洁净过滤材料生产厂家之一,是以熔喷技术为核心,专业生产空气过滤材料、液体过滤材料、服装保暖材料、吸音隔热材料的专业制造商。
1. 主要业务
公司生态环保产业主要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卫生填埋、餐厨、污泥处理和生物质能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相关业务,业务覆盖国内8省14市。公司现有1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个垃圾卫生填埋项目、1个秸秆发电项目、3个污泥餐厨处理项目投入运行,另有4个在建项目。此外,公司设有研发中心(天津渤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环保技术的研发工作。
公司洁净过滤材料产业主要从事医疗卫生防护材料、液体过滤材料、保暖及隔音材料和空气过滤材料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泰达环保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卫生填埋、餐厨、污泥处理和生物质能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相关业务,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和秸秆焚烧产生电力可并入国家电网,产生的热能作为清洁能源可对外销售。
(1)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与当地政府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在约定服务期内,为所在城市政府提供垃圾“三化”处理服务,是进一步提升城乡垃圾统筹处理水平和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重要基础设施之一。
(2) 秸秆焚烧发电项目
秸秆焚烧发电项目一般设计为热电联产项目,主要利用当地农林废弃物焚烧产生的热能上网发电,同时对外供热,避免了当地农林废弃物随意丢弃,露天焚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 污泥、餐厨处理项目
依托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污泥、餐厨进行协同处置,有效地解决了城市污泥的二次污染问题及餐厨垃圾、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的处置问题,有效杜绝“泔水猪”、地沟油等社会问题的发生,实现了污泥、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华丽转身,为保障当地人民的身体健康,改善城市环境做出贡献。
(4) 垃圾卫生填埋
垃圾卫生填埋场作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配套工程,是飞灰处置及一般不可焚烧固废填埋的场所,也可作为垃圾应急填埋场备用,防患于未然。
?泰达洁净从事包括医疗卫生防护材料、液体过滤材料、保暖及隔音材料和空气过滤材料等生产销售。
(1)医疗卫生防护材料
泰达洁净生产的口罩滤材阻力低、效率高,可满足欧盟、美国NIOSH、日本MOL、韩国及我国各种口罩标准要求,产品分为欧盟FFP系列、美国N系列、日标DS系列、我国KN系列、KP系列、医疗卫生TDK系列、儿童TDKE系列等各种级别、各种要求的劳保防尘口罩及器具,广泛应用于电子、食品、制药、医院等行业。
(2)液体过滤材料
液体过滤材料使用进口设备及原料制造,具有耐酸碱,耐腐蚀和无毒害等特点,最新型液体滤材由熔喷超细纤维制成,纤维直径低至300纳米,具有孔隙率大,粒子截流精度高,通量大,使用寿命长的特性,并已获得美国FDA,SGS,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等国内外多家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认证。
近年来,相继开发出PBT、聚苯硫醚、尼龙等熔喷新材料及其下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生物制药、食品饮料、酿酒、水处理、化工以及电子电力等行业。
(3)保暖及隔音材料
双组份保暖材料主要应用于服装、帐篷、鞋帽、户外用品等领域。该材料具有轻薄柔暖、蓬松抗压、抗霉防螨等优良特性,赢得了市场广泛认可。隔音材料主要应用于汽车、高速列车等关键位置的吸音隔热,具有高降噪、高热阻、低吸湿率、重量轻、安全无VOC挥发等优良特性。
(4)空气过滤材料
空气过滤材料拥有各级别滤材,可制成各类暖通空调用过滤器产品,具有低阻、高效、容尘量大的优良特性,广泛应用于医院、电子、生物制药、化纤等行业。中效(F5-F9)滤材由于采用熔喷双组份结构,相比传统过滤材料容尘量更大、阻力更低,符合欧洲最新标准,消电后仍保持良好过滤效率。公司与欧洲客户共同开发的玉米纤维/丙纶熔喷双组份空气滤材已在国外获得了专利,大幅提高了材料可降解度,符合全球低碳环保趋势要求。
3. 主要经营模式
泰达环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污泥项目主要以公开竞标方式获取特许经营权,在约定服务期内,提供无害化处理服务,通过政府支付补贴费和余热发电上网获得收入;秸秆焚烧发电项目主要通过地方政府招商、许可等方式取得,收入主要依靠上网发电和出售蒸汽。
泰达洁净采用“研发+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可满足客户不同领域的需求。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4. 报告期内业务情况
报告期,泰达环保实现营业收入27.57亿元,归母净利润1.9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运营项目方面,累计处理生活垃圾295.02万吨;处理秸秆30.76万吨,同比增加13.05%;发电量12.35亿度,同比增加4.37% ;上网电量10.40亿度,同比增加3.30%。
2021年泰达环保运营项目稳中有进,多地项目效益大幅增加、运营效率稳步提升,呈现良好态势。在建项目提速推进,紧扣时间节点抢抓进度,数量质量均实现历史性跨越。2021年,泰达环保投产项目从8个扩展到18个(1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个秸秆焚烧项目,1个卫生填埋项目、3个餐厨污泥处理项目),日处理能力从5,610吨提升到12,410吨;拥有4个已签约的在建项目(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个秸秆焚烧项目)。泰达环保所属武清、宝坻、遵化、冀州、扬州填埋、扬州三期、黄山、遵义、安丘、宝坻餐厨等十个项目均在今年相继落成并投入运行或试运行,已实现8省14市的全国布局。
上网电量方面,天津市津南区、宝坻区、武清区和东丽区,发电32,309.01万度,上网电量26,595.26万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发电36,465.46万度,上网电量30,197.33万度;安徽省黄山市发电11,541.4万度,上网电量9,695.2万度;辽宁省大连市发电19,842.12万度,上网电量16,743.14万度;河北省遵化市、衡水市、秦皇岛市发电23,325.56万度,上网电量20,723.59万度。
项目拓展方面,中标湖南洞口和秦皇岛青龙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同时向陕西、内蒙古等省、自治区挺进,与呼和浩特市政府就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垃圾分类、生物质(农林)热电联产等多个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具有典型示范效应。填补西北地区布局空白,产业版图不断壮大;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将目光转向海外市场,努力推进“走出去”国家战略布局,在埃及开罗、阿联酋阿布扎比等地积极拓展。
“双碳”研究和技术研发方面,泰达环保持续深入推进“双碳”工作,与天津大学成立“天津大学-泰达环保联合研究中心”,完成SCR脱硝催化剂实验室开发,同时积极拓展CCER、绿证等咨询业务,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推动核心设备成果转化。
泰达洁净实现销售收入11,034.97万元;实现净利润1,041.41万元。报告期内,泰达洁净积极谋划产业发展新路径,持续加大创新投入,加强与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微分熔体静电纺丝和溶液静电纺丝的研究;技术储备进一步提升,研发的PLA可降解熔喷口罩材料研发达到BFE99级别并已成功获得可降解材料认证;成功使用结晶型热塑性聚酯PBT开发一种高孔隙率燃油过滤材料,打破此类材料多年来国外技术垄断,实现国产替代;并与世界500强企业达成供货意向等。2021年泰达洁净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天津市文明单位、天津市“专精特新”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工信部两化融合体系认证,为融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趋势奠定基础。
(二)区域开发产业
1.主要业务
区域开发坚持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一级开发为土地整理及市政配套建设,主要项目集中在江苏等地;二级开发包括住宅、商业综合体等项目,开发项目主要集中在江苏、辽宁等地,扬州地区布局为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开发,辽宁大连布局为综合型产业园区项目开发。
2.主要产品及用途
主要产品包括:土地整理及市政配套建设服务、住宅的建设与销售、商业综合体的开发与运营等,主要用于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及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3.主要经营模式
一级开发方面,公司深度介入区域规划和开发运营,参与扬州广陵新城一级开发项目,主导进行土地整理及市政配套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土地移交给国土部门进行挂牌出让,根据土地出让收益相应确认收入;另外,按计划推进政府回购资产的代建工作。二级开发方面,公司坚持以利润为导向的发展目标,充分依托一级开发优势,把握二级开发项目节奏,有效控制投资规模,最大化项目收益。在做精做优项目开发的同时,实现从外延扩张向内涵增长转变,形成可复制、可循环发展的运营模式。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4.报告期内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深耕现有区域开发业务,加强现有项目销售和资金回流,整合优质资源。一级土地开发方面,扬州广陵新城项目上市土地两宗,分别为GZ265和GZ288地块;二级开发方面,大连北方生态慧谷项目签约销售额4,534万元,句容泰达青筑项目签约销售额8,750万元。扬州Y-MSD大力推动商业项目招商、宣传等运营工作,初步完成项目工程量的核对工作,持续推进政府回购。
(三)能源贸易产业
能源贸易产业主要以有色金属、石油化工贸易和有色金属仓储服务为主营业务,主要企业是泰达能源。
1. 主要业务
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及其矿产、黑色金属及相关矿产、石化产品贸易,并通过全资子公司开展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的仓储服务。
2. 经营模式
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主要贸易产品为电解铜、氧化铝、铝锭、锌精矿、锌锭、锰矿等金属产品,聚丙烯、润滑油等石化产品,并在天津、青海等地设有有色金属仓储基地,服务各大金属企业。公司有色金属、石化产品贸易、金属产品仓储服务三大业务板块的上下游客户,主要以大中型企业客户为主。采购以国内为主,进口为辅,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国内。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 报告期内业务情况
能源贸易板块,紧紧抓住宏观经济复苏、大宗金属商品价格上涨的有利时机,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大力拓市拓销,不断挖掘客户资源。实现销售收入166.25亿元,同比上涨5.98%;净利润3,200.79万元,同比上涨27.53%。
(四)股权投资产业
股权投资产业主要参股了渤海证券、北方信托、天津银行等金融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第十节财务报告之重要会计政策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其他重要事项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存续期的债券进行了评级,相应的信用评级报告已在巨潮资讯网等网站披露,公司及相关债券的评级未发生变化。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3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委托出席一人。董事崔铭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董事曹红梅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32)《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3)和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951,342.68元,公司本部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89,971,437.87元。公司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金18,997,143.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45,349,601.74元,减除2021年内实施分配利润14,755,738.52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01,568,157.31元。
2021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2021年末总股本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共分配14,755,738.52元(2021年末总股本1,475,573,852÷10×0.1元),剩余1,886,812,418.79元转下次分配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1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31)。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34)。
(八)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22-35)。
(九)关于审批2022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2年度投资和经营计划,董事会批准公司2022年度对外融资额度为210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借款、发行债券、商业保理和其他融资方式等,并在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的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审批2022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根据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核定2022年全年担保额度共计130.09亿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96.35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33.74亿元。并在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或担保主体法定代表人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进行公告。若当年度子公司担保余额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金额时,针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事项需另行履行审批程序。
董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有利于满足其资金周转需要,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批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6)。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审批2022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基于公司聚焦发展生态环保主业的战略规划,董事会核定公司生态环保产业总投资额为78.11亿元(含子公司投资),具体项目实施时仍需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批准公司2022年度生态环保产业投标额度为不超过100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在额度内决策参与生态环保项目投标相关事宜,并由投资主体法定代表人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该事项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十三)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37)。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3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
2. 提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13: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此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议案8.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和2022年5月13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杨雪晶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3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委托出席一人,监事姜晓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监事韩颖达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韩颖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认为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951,342.68元,公司本部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89,971,437.87元。公司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金18,997,143.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45,349,601.74元,减除2021年内实施分配利润14,755,738.52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01,568,157.31元。
2021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2021年末总股本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共分配14,755,738.52元(2021年末总股本1,475,573,852÷10×0.1元),剩余1,886,812,418.79元转下次分配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1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31)。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34)。
(七)关于审批2022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根据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核定2022年全年担保额度共计130.09亿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96.35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33.74亿元。并在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或担保主体法定代表人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进行公告。若当年度子公司担保余额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金额时,针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事项需另行履行审批程序。
监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有利于保证其周转资金需要,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批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6)。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3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确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 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0,044,353.42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
其他说明:损失以“-”号填列。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4.存货跌价准备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0,044,353.42元,减少 2021 年度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45,475,589.08元,上述金额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基于个人专业判断,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基于审慎的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3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对2020年度合并报表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现将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正原因及事项
(一)利息列报差错
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公司及子公司在2020年度报告中将相应利息分别计入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和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项下。据此对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列报进行重分类调整,将计提的金融工具利息调整到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其中调减:其他应收款21,728,616.05元、其他应付款53,631,687.21元;调增:货币资金21,728,616.05元、短期借款18,712,380.28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15,578,852.14元、应付债券19,340,454.79元;同时对2020年度公司资产负债表期末列报进行重分类调整,其中调减:其他应收款11,569,291.66元、其他应付款34,470,454.79元;调增:货币资金11,569,291.66元、短期借款11,708,389.66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3,421,610.34元、应付债券19,340,454.79元。
(二)保证金利息重复计入
公司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2019年的保证金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分别计入对应期间损益,2019年度保证金到期收回时,将原已计入期间损益的利息重复计入当年度财务费用。因此对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列报进行调整,其中调减:其他应收款9,033,458.23元、应交税费2,258,364.56元、未分配利润1,900,413.78元、少数股东权益4,874,679.89元。
(三)出租房屋免租期收入确认及房产税计提
公司子公司大连慧谷于2016年-2018年未按权责发生制对合同约定的免租期间内进行租金收入确认,因此对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列报进行调整,其中调增应收账款4,059,186.30元、未分配利润2,070,185.01元、少数股东权益1,989,001.29元;子公司扬州万运对于免租期确认的收入未计提房产税579,536.86元,因此对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列报进行调整,其中调增应交税费579,536.86元、调减未分配利润579,536.86元,同时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本期列报进行调整,调增税金及附加579,536.86元。
(四)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物业费收入与成本
公司子公司扬州万运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2020年物业收入及物业成本,因此对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列报进行调整,调增应收账款4,983,048.01元、应付账款7,450,136.44元,调减应交税费105,799.40元、未分配利润2,361,289.03元,同时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本期列报进行调整,调增营业收入4,700,988.69元、营业成本7,028,430.73元、税金及附加33,847.12元。
(五)补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子公司南京新城和扬州万运对应收款项的账龄分类存在差错,导致2020年度及以前度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因此对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列报进行调整:调减其他应收款156,494.20元、应收账款832,451.36元、未分配利润704,150.56元、少数股东权益76,682.16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负债208,112.84元,同时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末期列报进行调整,调减信用减值损失832,495.23元、所得税费用208,112.84元。
(六)处置子公司的权益调整
公司子公司南京新城在以前年度处置子公司时确认的权益调整存在差错,因此对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列报进行调整:调减其他应付款823,952.59元,调增未分配利润232,578.12元、少数股东权益591,374.47元。
(七)其他调整
1. 公司子公司扬州万运将应列示于其他流动负债项下的预收售房款中对应的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部分列示于合同负债项下,因此对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列报进行调整,调增其他流动负债362,991.72元、调减应交税费362,991.72元;
2. 公司子公司泰达能源将应列示于应付职工薪酬项下的工会经费13,112.28元列示于调应交税费项下,因此对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列报进行调整,调增应付职工薪酬13,112.28元、调减应交税费13,112.28元;
3. 公司子公司泰达能源未将商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进口报关等费用计入存货成本,而是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因此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本期列报进行调整:调减销售费用684,930.47元,调增营业成本684,930.47元;
4. 公司将收取资金占用费涉及的税费计入财务费用,因此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及公司利润表本期列报进行调整,调增税金及附加693,337.98元,调减财务费用693,337.98元。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事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 对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单位:元
■
(二) 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单位:元
■
(三) 对2020年度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单位:元
■
(四) 对2020年度公司利润表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单位:元
■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0年度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每股收益
■
(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4日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出具了《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2)003867号),经审核鉴证,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3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现将公司经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公告如下:
一、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详见附件。
二、更正后的附注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上年年末指2019年12月31日,期初指2020年1月1日,期末指2020年12月31日,本期指2020年度,上期指2019年度。
(一)“6、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6.1 货币资金
■
6.1.1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包括:
■
6.3 应收账款
■
6.3.1按账龄披露
■
6.3.2 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下:
■
6.3.3 期末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期初:无)。
6.3.4 坏账准备
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按分类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
(续)
■
6.6 其他应收款6.6其他应收款
■
6.6.1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
6.6.2其他应收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续)
■
6.2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20.4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中:
■
6.20.5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
6.23 短期借款
6.23.1 短期借款分类
■
6.25 应付账款
6.25.1应付账款列示
■
6.28应付职工薪酬
6.28.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
6.28.2短期薪酬列示
■
6.28.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
6.29 应交税费
■
6.30 其他应付款
6.30.1按分类列示其他应付款
■
6.30.2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