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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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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97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硅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的经营布局如下:半导体硅单晶生长及晶棒加工以宁夏中晶为主要生产基地;半导体硅片加工以浙江中晶与西安中晶为核心,该业务在我国半导体分立器件用硅单晶材料的硅研磨片细分领域占据领先的市场地位;募投项目《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以中晶新材料为实施主体,项目进展顺利,试生产后会积极安排客户验证和产品上量;江苏皋鑫在现有高频高压半导体芯片及器件产品基础上,通过实施《器件芯片用硅扩散片、特种高压和车用高功率二极管生产项目》项目建设,扩大产能实施研发新品、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类型。公司作为专业的高品质半导体硅材料和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制造商,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是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在半导体硅材料和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制造领域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长期致力于半导体硅材料和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的研发与生产,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拥有完善的技术储备和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半导体硅材料及其制品,产品涵盖半导体晶棒、研磨片、化腐片、抛光片、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等,公司半导体硅片产品是制造半导体芯片的重要基础材料,是支撑半导体产业发展最重要、应用最广泛的基础功能性材料,主要应用于各类功率二极管、功率晶体管、大功率整流器、晶闸管、过压/过流保护器件等功率半导体器件,以及部分传感器、光电子器件的制造;公司的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作为各类电子设备的关键零部件,广泛应用于微波炉、激光打印机、复印机、CRT/TV显示器、X光机及大型医疗设备等领域。公司具有从晶棒到分立器件芯片产业链制造模式,不断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全套的产品服务,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宁夏中晶收购隆基股份子公司宁夏隆基部分资产,产能规模进一步扩展;公司对外投资合资设立公司江苏皋鑫,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产业布局优化升级。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方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因素,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如下:

  本公司2021年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1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31,336,444.1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2,245,671.33元。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即本年度拟提取6,224,567.13元法定公积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91,488,543.92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6,349,848.08元。

  (2)拟按2021年末总股本99,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231,632,543.9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承诺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内容,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以下为相关的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发展现状,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合理的。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现状、投资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且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在本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股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及其子公司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销售产品、厂房及设备租赁、提供或接收劳务等日常经营交易内容。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300万元。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133.13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3、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股东张明华系MEITOKU TRADING CO.LTD社长张宁的父亲,张明华曾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MEITOKU TRADING CO.LTD曾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张明华持股比例降至4.31%,因此,MEITOKUTRADINGCO.,LTD自2021年12月19日后不再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注册资本:377,201.6757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工程总承包;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LED照明灯具、储能节能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374,275.43万元,净资产为4,601,594.05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5,620,583.61万元,净利润为755,605.2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条的规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服务等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方对公司销售原材料、提供服务的价格与对其他客户一致。

  2、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

  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将由管理层依据公司董事会决议签署并执行,协议自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且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合计4,133.13万元,较2021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060.00万元(不含增税)增加1,073.13万元,增幅35.07%;其中,已发生未经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调整,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的交易,系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前提下进行的,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4,133.13万元,较预计增加1,073.13万元,增幅35.07%,系公司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调整,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5、《日常关联交易概述表》。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保函等。在取得相关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可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贷款利率、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本次综合授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相关授权情况

  1、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徐一俊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反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公司以非信用方式申请银行融资,或者采用股权方式、发行债券方式的融资业务仍按相关规定单独履行决策程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授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根据独立董事魏江先生本人意愿,不领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

  (2)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外部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退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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