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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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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通信磁性元器件、通信光电部件、通信供电系统设备及通信电源适配器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针对光磁通信元器件产品的发展现状,公司始终坚持技术领先、品质领先的市场战略,形成了以技术储备为基础、以通信技术为主体、以高端应用为核心的产品技术战略。公司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秉承以“为客户做极致”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二)主要产品

  公司拥有通信磁性元器件、通信光电部件、通信供电系统设备及通信电源四大类产品。公司以通信网络技术为基础、产品开发设计为先导、光磁通信元器件为核心、与通信网络设备制造商同步开发为特色,形成了光磁通信元器件、通信供电系统设备及通信电源适配器的产业模式,为接入网、主干网、城域网、光纤交换机、光纤收发器、数字电视光纤拉远系统以及电脑主板,网络交换机,路由器,电视机顶盒,终端通讯设备,网络数据通讯行业提供系列化的通信磁性元器件、通信光电部件及通信供电系统设备、通信电源适配器等产品。

  在新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发展背景和市场需求趋势下,公司将基于传统产品和技术积累,整合新资源、打造新动能,向“数字化”和“新能源”两个领域延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1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铭普光磁”)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公司自产及采购的产品规格型号复杂,数量繁多,涉及上千种产品,为了进一步完善存货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有效的控制存货跌价风险和实际损失的发生,客观公允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和库龄分析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本公司的存货,我们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订单覆盖情况、存货期后周转情况以及存货库龄情况,综合分析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 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自2021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经公司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会影响 2021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增加约4,570.95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2021年净利润4,570.95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将专项说明所载信息与铭普光磁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1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1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9,745.79万元,详情如下:

  ■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存货跌价损失

  本公司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和库龄分析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本公司的存货,我们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订单覆盖情况、存货期后周转情况以及存货库龄情况,综合分析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商誉减值损失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745.79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度利润总额9,745.79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20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保证相应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时提供累计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负责担保落地、在符合规定担保对象之间调剂额度等的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 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2、注册成立时间:2011年11月30日

  3、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4号楼

  5、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加工、销售:磁性元器件、光纤通讯器件、精密结构件、连接器、精密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源产品、电脑电视盒、机顶盒、光通讯产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铭庆电子资产总额为55,162.64万元,负债总额为31,032.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26%。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69,261.99万元,净利润为-1,338.1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铭庆电子资产总额为42,894.63万元,负债总额为18,791.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81%。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16,739.83万元,净利润为-26.10万元。(未经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铭庆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2、注册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2日

  3、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4、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莲爽大道中广电子信息产业园A幢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网络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西铭普资产总额为27,352.53万元,负债总额为24,670.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19%。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1,032.47万元,净利润为-315.8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江西铭普资产总额为16,967.78万元,负债总额为14,247.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97%。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5,238.81万元,净利润为37.67万元。(未经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西铭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2、注册成立时间:2018年06月29日

  3、法定代表人:李作华

  4、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区

  5、经营范围:高频变压器、电感器制造经营、研发及销售,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持股100%

  7、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西宇轩资产总额为26,919.92万元,负债总额为20,322.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49%。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7,958.94万元,净利润为99.8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江西宇轩资产总额为27,443.97万元,负债总额为20,895.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14%。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4,880.95万元,净利润为-48.96万元。(未经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西宇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湖北安一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20.41万人民币

  2、注册成立时间:2017年03月31日

  3、法定代表人:韩东

  4、注册地址:黄冈市黄州区长江一路以东唐渡五路以北

  5、经营范围:光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研发、生产及相关技术务咨询;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五金产品、电线电缆、通讯器材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安一辰资产总额为7,044.47万元,负债总额为4,275.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69%。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045.22万元,净利润为174.1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湖北安一辰资产总额为7,537.92万元,负债总额为4,746.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96%。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926.34万元,净利润为-112.29万元。(未经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湖北安一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人民币不超过4.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或融资机构要求的其他担保期限。上述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前述对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相关担保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本公告项下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或文件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融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各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公司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允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事宜。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满足各子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授信、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出于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抗风险能力强,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为10,514.41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99%。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2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还款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还款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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