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8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

  公司负责人:张建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心月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云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建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心月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建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心月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云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上接B187版)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396,691,902.44万元,同比增长26.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656,105.08万元,同比增长8.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135,551.73万元,同比下降3.48%。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及盈利水平虽保持稳定增长,但综合考虑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战略,资本结构、研发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营资金提升盈利水平,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投入新技术的开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针对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公司主要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特点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有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更好应对市场竞争风险。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师玉春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刚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嵩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刚、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嵩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合伙人师玉春于2020年8月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已经整改完毕,不影响目前执业。

  ■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5万元,均为财务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上述定价原则并参照同等规模上市公司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财务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审计工作期间,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执业,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本次续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无重大

  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依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中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中的相关规定作出的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2021年11月1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中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额重分类至营业成本进行核算,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相同口径进行调整,其影响项目和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三家全资子公司:咸阳冠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冠石”)、成都冠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冠石”)、南京合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邑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咸阳冠石、成都冠石、合邑电子在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时,公司可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咸阳冠石、成都冠石、合邑电子在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时,公司可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安排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万元):

  ■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内共同商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充分考虑了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加快其融资速度并推动其业务发展。咸阳冠石、成都冠石、合邑电子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上述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时掌控相关资信状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促进其融资效率并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额度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蕾女士已于2011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广路21号

  电话:025-85581133

  传真:025-85582222

  邮箱:wsl@njkeystone.com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李蕾女士个人简历

  李蕾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经济学学士。2005年2月至2022年2月历任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蕾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88号南京翠屏新港假日酒店4楼VIP1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二)登记时间

  2022 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参会登记处

  六、 其他事项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性及不确定性,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如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南京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包含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落实事先参会登记、体温监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疫情防控措施。未按登记时间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一)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