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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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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1193007Y

  3、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09年6月18日

  5、法定代表人:刘辉

  6、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田寮大道聚汇模具工业园2栋

  7、经营范围:微型电机的设计、生产与销售;各种电子电器的技术研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深圳科力尔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深圳科力尔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

  注:深圳科力尔2021 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 3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信用状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本次为深圳科力尔提供担保的方式为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为了进一步支持全资孙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意提供上述担保。公司为深圳科力尔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行为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且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98%。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力尔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信息。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22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尔”)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科力尔电机(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惠州电机”),作为非公开募投项目“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其注册地址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科力尔惠州电机增资人民币18,000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同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购置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租赁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孙公司”)深圳市科力尔运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运控”)、深圳市科力尔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工控”)、深圳市科力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智控”)、深圳市科力尔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泵业”),由控股孙公司在其场所使用承租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实施募投项目,即增加其对应控股孙公司注册地址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号)核准(以下简称“非公开”),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41,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20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87.2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9,999,999.7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9,999,987.46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于2021年7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703,812.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8,296,174.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实际投入7,520.6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1,541.4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

  二、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原因

  为进一步扩大产能,发挥规模化生产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竞得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生态智慧区ZKD-002-1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有利于优化生产布局、提升空间利用率、为后续发展预留充裕的土地,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规划及整体的顺利实施。同时惠州市、深圳市具有技术优势与人才汇聚优势,有利于公司强化人才引进力度,招纳更多高端人才。控股孙公司对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产品的生产积累了丰富的产业化经验。控股孙公司在其场所使用承租的募投项目设备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此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更好地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

  (二)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

  注1:公司以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理委员会的地址注册的全资子公司科力尔电机(惠州)有限公司作为主体竞拍了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ZKD-002-1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实施地址为科力尔惠州电机竞得的地块建成后的注册地址。

  注2:控股孙公司科力尔运控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第七工业区9栋整栋、科力尔工控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高新园区拓日新能源工业园A厂房、科力尔智控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钟表基地瑞辉大厦701、科力尔泵业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第二工业区11号汇得宝工业园1号二层。

  (三)募投项目新增实施方式的基本情况

  1、新增实施方式前

  公司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科力尔,主要内容为新增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产品生产线,扩充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产品的产能。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黎家坪镇,实施方式为通过新建厂房、仓库及购置软硬件设备的方式实施。

  2、新增实施方式后

  公司在保留原有实施方式的基础上,通过向科力尔惠州电机增资方式在新购置的土地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并且增加由科力尔购置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部分设备按照公允价格租赁给控股孙公司科力尔运控、科力尔工控、科力尔智控、科力尔泵业,由上述控股孙公司在其场所使用承租的部分募投项目设备实施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

  三、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

  (二)增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8,000万元人民币向科力尔惠州电机增资扩股,用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科力尔惠州电机注册资本变更为27,000万元人民币,科力尔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变更募投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公司经过综合审视、论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如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等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科力尔惠州电机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审慎审查后,认为: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合理布局,降低成本、整合资源。本次项目变更有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非公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变更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公司优势资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科力尔非公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23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建设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尔”)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使用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调整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号)核准(以下简称“非公开”),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41,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20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87.2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9,999,999.7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9,999,987.46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于2021年7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703,812.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8,296,174.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综合论证了项目当前市场环境,并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决定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作出细节调整。公司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湖南祁阳市新建厂房建设投入,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业务发展现状,公司在祁阳县厂房的产能已经接近饱和,现有生产场地布局已无法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为更好支撑公司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业务发展,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本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在惠州购置土地新建厂房后投入生产本次调整能更好地发挥募投项目建设成果,服务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规划。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在募集资金拟使用总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内容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主要为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细节调整,是公司在综合论证项目当前实施要求及后续建设需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助于募投项目产能目标的实现;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五、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科力尔本次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25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将该提议案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

  ■

  ■

  ■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27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5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00-11:30举办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聂鹏举先生,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宋子凡先生,保荐代表人王耀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互动易”平台

  1、参与时间: 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00-11:3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易董价值在线

  1、参与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00-11:3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以访问网址https://eseb.cn/TWsnOXgKQ0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前进行提问:①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②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0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TWsnOXgKQ0或扫描上方小程序码,打开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

  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14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尔”)于2022年4月2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通知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鹏举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5名,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聂鹏举先生代表全体董事,对2021年董事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聂鹏举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1年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管理层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在总结2021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制作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453.8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1,277.1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1,298.6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55.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8,317.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5,365.59万元。董事会经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可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8,502,513.16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5,013,532.40股(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业务指南》中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分配股份总数由于股份回购、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文件的要求,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控制度的实际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编制了《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2021年度支付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总额为112.67万元(税前)。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与公司2021年度盈利情况、个人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董事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因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董事均须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薪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监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1年度公司支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232.77万元(税前)。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与公司2021年度盈利情况、个人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鉴于董事聂鹏举先生、宋子凡先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聂葆生先生与聂鹏举先生系父子关系,因此董事聂葆生先生、聂鹏举先生、宋子凡先生为本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方。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聂葆生先生、聂鹏举先生、宋子凡先生须回避表决。由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监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与其签订合同,聘期一年,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具体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全资孙公司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度保证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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