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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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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008版)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不适用。

  三、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2NJAA2003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通用电梯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保荐代表人签名:覃新林   曾冠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

  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通用电梯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通用电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通用电梯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周勤

  3、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

  4、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08号501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食品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健身休闲活动;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安防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代驾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餐饮管理;档案整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1965.HK)在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实际业务主体。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84,798.20万元,净资产为36,567.60万元。2021年销售收入为73,721.80万元,净利润为5,834.20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均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正常的业务筹划,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在公平、公正、公允的基础上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覃新林     曾 冠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核相关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能够按照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2021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我们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陈利芳   周喻    赵芳

  2022年4月21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贯彻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和监督作用。《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且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的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

  经核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未实际发生关联交易,主要系因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资质尚在办理中未开展相关业务所致。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于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核查,认为2021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陈利芳 周喻  赵芳

  2022年 4月22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2NJAA2004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22日出具了XYZH/2022NJAA2003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通用电梯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通用电梯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通用电梯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通用电梯公司为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龚新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栾永亮

  中国 北京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3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0号)同意注册,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40,000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8,77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778,719.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93,68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系募集资金置换后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2月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1-12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营销维保网络升级用于提升公司研发和营销能力,均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电梯智能制造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暂时无法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申请和审批手续,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33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2日,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38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2日,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35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周勤

  3.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

  4.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08号501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食品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健身休闲活动;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安防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代驾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餐饮管理;档案整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1965.HK)在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实际业务主体。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84,798.20万元,净资产为36,567.60万元。2021年销售收入为73,721.80万元,净利润为5,834.20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系公司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均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正常的业务筹划,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在公平、公正、公允的基础上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3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5.52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三、其他规定

  1、2022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25 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34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定于2022年4月28 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志明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建林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彪先生,独立董事陈利芳女士,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覃新林先生,东兴证券高级经理卢文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3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龚新海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栾永亮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考虑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之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3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配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公司提示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与公司证券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通知内容),如实沟通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无发热、呼吸道症状、个人近14日旅行史、近期是否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并如实填报公司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准备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2)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股东大会会议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公司将根据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防疫管控,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抵达会场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引导,并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相关防疫工作,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入会场前进行个人防护准备、进入会场后请保持必要的座位间隔,并请在会议全程佩戴口罩。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 5月18日(星期三)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list.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2年 5月17日(星期二)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邮编:215200;

  传真号码:0512-63812188。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list.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彪;

  电话:0512-63816851

  传真:0512-63812188;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邮编:2152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17日16: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list.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31;投票简称:通用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提案编码为 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list.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list.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2NJAA2004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通用电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通用电梯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龚新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栾永亮

  中国 北京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20]3440号”文《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0,040,00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4.31元/股。截至2021年1月15日止,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4.00万股,募集资金合计258,77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6,993,68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NJAA20002《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苏州农村商业银行七都支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储存,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系募集资金置换后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运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三)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4,728,497.80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七都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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