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1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与产品

  公司2021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是创业板第一家电梯上市企业。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专业的电梯全流程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改造及维保业务,是一家为各类建筑的电梯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及全面的更新改造方案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以“畅通世界”为目标,注重生产、研发的投入,持续优化电梯制造工艺技术,以人才创新带动技术创新。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生产工艺革新,公司产品的优良品质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产品线覆盖乘客电梯、观光电梯、医用电梯、家用电梯、载货电梯、汽车电梯、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各系列电梯。

  公司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电梯产品

  单位:kg、m/s

  ■

  2、扶梯及自动人行道产品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是国家布局“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第一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保持稳定的生产经营,同时充分运用上市公司平台,积极加强与全国排名靠前的大型知名房地产开发商等战略客户的合作,整体经营成绩基本达到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发展形势良好。

  2021年公司销售收入471,870,849.13元,同比增长4.37%,利润总额为53,130,780.35 元,同比下降16.05%,净利润47,316,936.95元,同比下降了14.19%。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988,227.16元,同比下降了37.8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90,907,272.20元,负债总额293,757,077.55 元,资产负债率为26.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96,808,884.59元。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了24个议案,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1年5月29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开展境内外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

  5、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1个议案,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报告期内,分别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推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持续健康的发展。

  (五)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公司治理、科学经营管理,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诚信经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2022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1、推动2022年经营发展计划

  2022年公司将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加快推进电梯智能制造项目建设的进程,努力争取下半年竣工并投产使用。加大在研发及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及开发设计软硬,新建扩建分公司及营销服务中心,壮大营销网络和营销队伍,完善适应公司发展和满足客户日益增长需求的营销维保服务体系。加快研发、生产、管理、销售等领域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增加人才储备,同时增加对现有人才的教育培训投入,增强公司人才竞争力。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完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事业部配置,提高对加装电梯市场的服务能力。

  2、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2022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诚信经营,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3、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 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我们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1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应出席7次,实际出席7次,其中现场出席5次,以通讯方式出席2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1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我们列席股东大会2次。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任职期间,我们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1年2月8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1年4月22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2021年5月29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开展境内外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

  4、2021年7月2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关于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5、2021年10月26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机构续聘、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提出了专业方面的建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的职责。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3、2021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任职期间,我们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等进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我们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2021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俞雪华  周喻  赵芳

  2022年月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认真贯彻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保证了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

  (三)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1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开展境内外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

  (五)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发表如下的审核意见:

  1、公司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积极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认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事项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履职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各项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2021年度未发生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2021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

  6、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也未发生因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或处罚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水平和能力,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29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316,936.9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9,007,620.9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262,502,690.37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64,134,684.3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1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262,502,690.37元。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40,14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14,6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且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的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5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2NJAA20039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通用电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通用电梯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龚新海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栾永亮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通用智科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和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的范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电梯生产经营、配件及维保业务,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重点关注风险评估过程,内部信息传递和财务报告流程,对控制有效性的内部监督和自我评价,与内部环境有关的控制等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筹资管理、资金管理、釆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业务管理、内部监督、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业务控制活动。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存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合规、防范风险、提升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和重要业务事项,制定了科学合理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的评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评价时间、人员组成、相关规章制度、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工作底稿填写要求、样本抽取检验要求、缺陷认定标准、评价人员权利义务、纪律要求及评价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等,经批准后实施。评价工作方案以全面评价为主,涵盖了上述2021年1-12月梳理的所有内部控制流程模块和主要制度,重点关注了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

  2.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28

  (下转B006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