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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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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5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199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55元。截至2021年10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8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587,654.37元,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元。

  截止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0.0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00元;于2021年10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9,704,945.54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9年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三届十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修改,修改后业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工业园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共开设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1月15日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工业园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性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银行均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1,292,599.91元,系本期收到利息收入1,293,526.61元、银行扣手续费支出926.70元形成的金额。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9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5:0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第8项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吴友华、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运机集团办公楼四楼4-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所涉事项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3、议案8关联股东吴友华、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2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请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643000

  联系人:吴星丽

  电话:0813-8233659

  传真:0813-8233689

  电子邮箱:wxl0813@zgcmc.com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8,投票简称:运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或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公司(或本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7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点在公司四楼4-2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已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茂奇主持。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实际参会的监事共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对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保障公司运作更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及监督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能较好的满足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综上,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规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三、备查文件

  1、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及监督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现行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保障公司运作规范。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在结合公司所处经营环境及未来战略规划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独立、公正、客观、及时的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审计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对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完整、准确、真实的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其他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 2021年12月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

  述职报告

  (唐稼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忠诚履职、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听取管理层及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内审制度及内控制度的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政策环境,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并基于客观判断,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及规范运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公司2021年度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

  2.公司2021年度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完成换届工作,本人2021年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1年公司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3次审计委员会,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

  本人对所任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提案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给予客观独立的分析和建议,勤勉、审慎、认真的履行了自身职责。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在2021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的汇报,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客观、审慎、独立的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1.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及政策的发展变化,最大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通过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公司运作规范化和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2.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规定,督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以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3.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层组织的各项培训,及时掌握监管动态,提高保护投资者的能力和意识。

  五、其他事项

  2021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本人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022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诚履职,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规则的学习,保持和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方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和稳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稼松

  2022年4月22日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忠诚履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现将监事会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通知、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1年 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1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补充报告期内(2021年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1年11月29日,以现场形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所作决策科学合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得到有效落实;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规范运作;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成员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的审阅了公司的会计报表、财务资料,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内部环境、风险对策、信息沟通、检查监督等因素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断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并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能独立行使职权,形成了较完备的制衡机制,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有序规范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符合交易双方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通过严格落实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报送程序,强化公司内部监管和风险防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重点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力求公司经营管理行为更加规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及时了解最新监管要求,提高监事会成员的综合技能,提升监督质量。开展好监事会日常活动,根据实际需要召开定期或临时监事会会议,依法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关注公司内控机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加强与审计机构、内审部门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防范经营风险,推进公司稳健、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及时推进实施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较好的完成了2021年度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目标。现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一)2021 年度公司经营概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国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起点。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所属行业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保持公司经济平稳运行的压力依然存在。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把握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和战略目标,围绕年度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04%,实现净利润0.85亿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实现净利润0.82亿元),每股收益0.67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6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72亿元,每股经营现金净流量0.45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措施

  1、强化成本管控,精细管理模式

  报告期内钢材等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合理安排生产组织和安装工作,提高销售收入,同时强化压缩各项成本费用。通过加强余料的利用,提高材料的利用率,减少库存占用。同时新引进激光切割设备和横梁焊接机器人设备,进一步提升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逐步推进实施 “项目经理责任制”工作,夯实了管理目标责任制制度,确定了企业的层次及其相互关系,为公司项目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2、加强科技创新促发展

  报告期内新申请专利22项(其中发明5项),授权专利1项。新获得带式输送机“软件著作权”3项。公司主导参加的GB 50431-2020《带式输送机工程技术标准》正式发布并于2021年1月实施;“节能环保关键技术在超长越野带式输送系统上的研究与应用”项目通过省级科技评价。全年各类创新发展项目新申报7项,成功立项6个。圆满完成系列图档标准化工作。

  公司持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及数字化水平,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成功入选2021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全面提升环保管理水平,树立安全环保理念

  新修订的2021年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公司在环境治理水平等方面做好持续优化提升,重点强化生产用能管理,加强重点环节的节能减排工作,优化现有工艺技术水平,进一步降低产品能耗,通过加强与水性漆厂家的合作,并逐步加大水性漆的应用。油漆厂房VOCS收集治理改建项目已按时完成安装投入使用。

  4、积极培养人才,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2021年度选拔储备干部学员25人,其中高层学员5人,中层学员20人。同时公司积极为员工提供专业技术晋升环境,鼓励员工提升专业能力,送培中级技术工人45人;1人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6人取得工程师职称,2人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全体董事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通过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开展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科学、专业的意见和参考。各专门委员会2021年履职情况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由3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唐稼松担任主任委员。2021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测,听取审计部及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的汇报,忠诚履职、勤勉尽责;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参与年报审计的每个环节,保持与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沟通,督促审计机构按时保质的完成审计工作。

  2.提名委员会

  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宋伟刚担任主任委员。2021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事宜进行了审议和讨论。提名委员会以科学、全面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成对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广泛搜集工作,对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助推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吕福玉担任主任委员。2021年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检查了经营管理层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讨论了2021年度薪酬计划 。

  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公司第四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吴友华担任主任委员。2021年公司共召开2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2021年度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了部署,并涉及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对公司的未来经营发展起到了指引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年,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负责态度,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监管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独立的意见。具体详见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2022年董事会重点工作内容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公司将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引导并深入改进管理层思想作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

  十余年来,公司经过坚持不懈努力,在经营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成功实现挂牌上市,这标志着公司进入新的阶段和起点,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公司管理层尤其是公司高层,思想必须要上升到一定高度,改变固有思维模式和思想作风,制定并适应新时期的创新工作方式。此外,公司将从优化组织结构着手,适度调整领导班子,选拔一批有思想、有活力、敢担当的年轻人承担起企业建设发展的重任。

  2、修订并完善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上市前的各项承诺

  一直以来,公司在各中介机构的辅导和帮助下,公司的规范治理与运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上市前对交易所作出的承诺,必须尽快落实完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上市后半年内完成两位独立董事的资格取证工作;二是上市后半年内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并督促其有效运行。公司将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更为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始终重视和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工作,探索更多样化、更便捷的与投资者的交流沟通方式,推动建立起全方位的沟通机制,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良好的互动关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卡,切实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整体质量,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在资本市场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

  4、合理调整并尽快启动募投项目建设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实现上市后三年翻一番的目标,仅靠目前的生产能力是难以实现的。由于募投项目编制较早,如今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上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适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实施地点,很有必要。根据募投项目竞拍土地的规划要求,督促尽早启动项目建设,刻不容缓。

  5、着眼公司长远规划,积极探索尝试公司转型或产业链延伸之路

  安于现状,裹足不前的公司,是没有前途的公司。强化主业,有序推进精细化管理的同时,不失时机,积极探索或尝试新赛道,力争与朝阳行业龙头公司的战略合作,寻求找到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康庄大道”。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吕福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忠诚履职、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听取管理层及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内审制度及内控制度的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政策环境,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并基于客观判断,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及规范运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公司2021年度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

  2.公司2021年度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完成换届工作,本人自2021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公司2021年度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未参加该次会议。

  2021年度共召开2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2021年度参加了第四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针对会议提案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给予客观独立的分析和建议,勤勉、审慎、认真的履行了自身职责。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在2021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的汇报,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客观、审慎、独立的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1.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及政策的发展变化,最大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通过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公司运作规范化和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2.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规定,督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以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3.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层组织的各项培训,及时掌握监管动态,提高保护投资者的能力和意识。

  五、其他事项

  2021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本人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022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诚履职,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规则的学习,保持和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方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和稳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福玉

  2022年4月22日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宋伟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忠诚履职、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听取管理层及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内审制度及内控制度的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政策环境,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并基于客观判断,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及规范运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公司2021年度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

  2.公司2021年度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完成换届工作,本人2021年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1年公司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3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

  本人对所任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提案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给予客观独立的分析和建议,勤勉、审慎、认真的履行了自身职责。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在2021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的汇报,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客观、审慎、独立的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1.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及政策的发展变化,最大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通过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公司运作规范化和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2.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规定,督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以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3.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层组织的各项培训,及时掌握监管动态,提高保护投资者的能力和意识。

  五、其他事项

  2021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本人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022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诚履职,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规则的学习,保持和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方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和稳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伟刚

  2022年4月22日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状况良好,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认可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助于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有合理性。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以前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合理预计而来,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客观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对此事项,我们一致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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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3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运机集团”)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能较好的满足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与公司合作以来,其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萃柿,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思维列控、顶固集创、皮阿诺及泰永长征等多个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港溪,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泰永长征(002927.SZ)、运机集团(001288.SZ)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为6 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珊珊,199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萃柿、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港溪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而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珊珊诚信记录如下:

  ■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的。2021年度,公司支付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5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状况良好,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认可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独立、公正、客观、及时的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审计义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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