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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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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63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国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杨如刚、赵志鹏、郭祥辉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监事谭德彬、胡圣厦、孙永松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周勇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有关特别决议通过议案说明:第四项、第十项至第十四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涉及关联交易议案的说明:无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海泉、李丹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四川路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四川路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64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采取了保密措施,同时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告的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9月29日,以下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

  注:公司股票自2021年9月30日开市起停牌,至2021年10月21日开市起复牌,故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期间为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9月29日。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内,除下列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经核查后认为,上述人员是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时,才知晓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个人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或者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而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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