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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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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

  单位:万元

  ■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武汉洺悦和重庆澋悦为公司控股股东电建地产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武汉洺悦和重庆澋悦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二、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洺悦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0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546号武汉科技会展中心二期1402号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咨询;物业管理;房屋装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武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5%)。其他合作方将按其出资比例对该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关联关系:武汉洺悦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18亿元,负债总额13.05亿元,净资产11.13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21.20亿元,净利润2.44亿元。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重庆澋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大道159号附12号

  法定代表人:潘春雨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 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屋租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物业管理二级;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装卸搬运服务;销售:建材(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0%)。其他合作方将按其出资比例对该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关联关系:重庆澋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42亿元,负债总额38.13亿元,净资产2.29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8.43亿元,净利润0.93亿元。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1、担保用途:为武汉泛悦城项目公司和重庆洺悦城·公园里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2、担保金额:公司向武汉洺悦提供担保不超过13,000万元,向重庆澋悦提供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其他合作方将按其出资比例对该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3、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以及履行债权的费用等。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持股26%股权的参股公司武汉洺悦和持股50%股权的参股公司重庆澋悦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可以满足项目开发中的资金需求。同时,本次担保中其他合作方将按其出资比例对该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武汉洺悦和重庆澋悦信用良好,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该笔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武汉洺悦和重庆澋悦提供,确保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参股公司项目整体开发的需要。本次担保遵循了公平原则,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00,104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5,5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按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94,659.77万元计)的67.9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17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

  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地产”)为支持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预计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120亿元。担保费率按年千分之三执行,公司最终将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天数支付担保费用。

  2、电建地产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关联董事武琳、谈晓君、龚学武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介绍

  名称: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4层406、7层707、 8层808、9层909、10层1010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人民币

  电建地产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其业务遍及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多年来为世界各国、全球客户交付了一系列代表行业领先水平、令世人瞩目的精品工程。

  电建地产重组成立于2005年11月,是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首批16家主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的中央企业之一。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壹级资质,资信等级AAA级,注册资金90亿元。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园林景观。产品业态覆盖住宅、写字楼、商业、酒店等多种类型。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西安、济南、南京、杭州、武汉、长沙、成都、郑州、佛山、安康、太仓、三亚等30个城市共130个项目进行了房地产开发。借助母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在规划、设计、施工、制造一体化的能力,在资源资信、工程建设及开发领域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电建地产为支持公司发展,预计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余额不超过120亿元。担保费率按年千分之三执行,公司最终将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天数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且支付的担保费用定价公允合理,没有任何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电建地产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0.83亿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批的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止,电建地产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系电建地产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武琳、谈晓君、龚学武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18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

  为推进参股公司项目开发进度,结合当前参股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国置业”)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15亿元,该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21%。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南京电建中储房地产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3日,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北路河路道一号;法定代表人:葛达冠;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为26.01%。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商品房销售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4.99%)。其他合作方将按其出资比例对该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公司副总经理昌海军先生在南京电建中储房地产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南京电建中储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05亿元,负债总额15.04亿元,净资产5.01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2.62亿元,净利润0.10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2日,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97号1幢9-4;法定代表人:潘春雨;注册资本:31600万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为35.7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房屋租赁;楼盘销售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二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5.76%);武汉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8.48%)。其他合作方将按其出资比例对该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66亿元,负债总额37.10亿元,净资产5.56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9.85亿元,净利润2.07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北京金水慧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30日,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西路58号永定镇政府办公楼YD653(集群注册);法定代表人:遇绣峰;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为33.3333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北京金地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比例66.66667%)。其他合作方将按其出资比例对该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0元,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0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情况

  1、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1月8日,注册地址:中国天津市北辰区陆港四经支路1号;法定代表人:梁伟华;注册资本:219980.1033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商品储存、加工、维修、包装、代展、检验;库场设备租赁;商品物资批发、零售;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销售;起重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物资配送;货运代理;报关业务;物业管理;电机及电器修理;包装机械、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相关产品(含配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上述范围的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完成涉及我国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货物装卸、搬倒业务;冶金炉料、矿产品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橡胶批发;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吊装、验货拆箱、装箱、拼箱;网上销售钢材;动产监管;纸品、纸浆、木浆的销售;化肥、有机肥、生物肥、复合肥、苜蓿草(饲料)的销售(危险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食用农产品:大麦的销售;木材的销售;集装箱维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食品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广告设计、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棉花、化工产品储存、销售;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煤炭批发;焦炭批发;自有房屋租赁;限分支机构经营:粮食、食用油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停车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限分支机构经营:货运站(场)综合服务;重油、渣油、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乳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8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4层406、7层707、 8层808、9层909、10层1010;法定代表人:王海波;注册资本:9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武汉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8日,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9号恒融商务中心2号楼16-17层;法定代表人:应志刚;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4、北京金地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16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东二路五十六号办公楼二层217室;法定代表人:陈长春;注册资本:298239.24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自有房产进行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工程项目管理;经济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利率

  本公司拟根据上述参股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计划安排,以持股比例向其提供不超过上述金额的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被资助对象的项目土地收购与开发建设等用途。

  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资助款项到位起不超过36个月,年利率参照市场情况确定并不低于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利息自资助款项到位之日起计算。

  五、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方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对该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持参股公司的项目土地收购与开发建设,有利于推动被资助对象的业务开展和经济效益提升,对本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前述项目发展前景良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可以得到有效保证。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公司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参股公司发展、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上述金额的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南国置业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加快被资助对象的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其发展;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4.1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92%;本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19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文文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的概述

  1、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1月增资成为中文发集团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文化”)股东,占股50%;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文发集团”)持有中文文化50%股份。为支持中文文化业务发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本事项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各方股东拟向中文文化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共计2,000万元,其中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中国文发集团1,000万元人民币。2、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文文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泊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3、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尚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发集团文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7号一幢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胡泊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销售文化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玩具、机械设备;台球;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文化艺术策划;企业项目咨询;信息技术咨询;图文设计制作;文化创意产业园经营;文化及相关产业投融资、技术研发与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专利知识产权;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及相关设备、材料的生产经营;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投资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软件开发;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要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计算机技术培训;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胡泊为中文文化的法定代表人,中文文化为公司关联方。

  中文发集团文化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50%、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5亿元,负债总额1.31亿元,净资产0.34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48亿元,净利润0.24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情况

  名称: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

  法定代表人:王志学

  注册资本:218,431.43万元人民币

  中国文发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国新面向文化教育产业的投资运营平台。旗下拥有全资、控股企业共32家,一家上市公司国新文化(股票代码600636.SH)。

  中国文发集团多年来在文化教育领域积极探索,目前基本形成了文化教育、文化园区、文化传媒、文化金融四大业务板块。中文发集团以上市公司国新文化为核心平台,专注于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等业务,努力在推动教育均衡和教育现代化等方面发挥积极引导作用;积极打造以“新华1949”为连锁品牌的文化园区,拥有涵盖园区设计、投资建设、产业研究、招商引企、专业化运营等全流程业务能力的园区运营平台;拥有印刷科学研究院、传媒、出版社等文化传媒领域的业态和资质,致力于印刷包装行业技术研究与服务,成功打造中国国际全印展、中国文化IP展等在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展会活动;发起设立多支文化产业基金,投资了文投控股、新浪动漫、华强方特等多个知名项目,搭建了文化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传统产业改革创新与转型升级。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国文发集团在同等条件下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财务资助。

  经查询,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

  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用途:支持中文文化公司业务发展。

  2、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各方股东拟向中文文化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共计2,000万元,其中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中国文发集团1,000万元人民币。

  3、财务资助利率:不超过公司同期融资平均利率。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风险控制及披露

  公司将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1、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间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2、被资助对象或者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清偿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中文文化公司业务的发展,立足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的考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开发及产业运营能力和公司竞争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账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正面积极的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文文化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91.43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为中文文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支持中文文化公司业务的发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本次议案通过后,拟向中文文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000万元,财务资助利率不超过公司同期融资平均利率,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20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并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给公司经营层对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在满足下述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因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7,329.89万元的新增财务资助额度:

  (一)被资助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三)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四)预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294,659.77万元的50%(即人民币147,329.89万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294,659.77万元的10%(即人民币29,465.98万元);

  (五)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止。

  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本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

  进公司的整体发展、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有利于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的资金短缺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4.1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92%;本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21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中文发集团文化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类型涉及设备采购、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和工程施工等相关关联交易情形。

  预计自本议案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21,999.03万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武琳、谈晓君、龚学武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3、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发生,且将采取市场化定价原则进行。如交易对象发生变化,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可调整为其他关联方或其他下属公司。公司与关联方基于以市场公允价格且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开展的关联交易,不占用以上年度关联交易额度。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交易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锦华路三段13号

  法定代表人:贺鹏程

  注册资本:199169.051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氧气零售;医用气体(液态氧气分装);氧气气瓶充装;气瓶检验(限氧气、二氧化碳);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客车维修(含轿车),大中型客车维修,货车维修(含工程车辆)(总成修理,一、二级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整车大修));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职业教育技能培训(非学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与维修;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公路路基工程、隧道工程、机电工程、输变电工程、铁路工程、矿山工程;电力工程、桥梁工程、管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环保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水污染治理;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筑;土地整理;土石方工程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金属结构制造;生产建筑材料;输水管产品生产;金属压力容器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招投标代理、工程管理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仓储业;租赁业;机械设备维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质检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造林和更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建筑物拆除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9.57亿元,负债总额162.05亿元,净资产57.52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234.58亿元,净利润4.04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交易方:中电建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固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远振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材批发经营;粮食收购;燃料油(危化品除外)销售;大型设备零部件及钢构件制作生产;各种施工机械、车辆及其他机械和电器设备的租赁、销售;农机产品、电子产品、建设装饰材料的销售和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管理、咨询、培训、展览;厂房出租;普通货运;货运代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招标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16亿元,负债总额8.03亿元,净资产3.14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94亿元,净利润0.25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交易方:湖北省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硚口经济发展区丰茂路2号

  法定代表人:万青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设备制造及服务;电力工程、新能源工程总包、分包与设计、咨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智能家居设备及控制系统、电力物资、水泥制品、五金制品、金属制品的制造及运维;进出口业务;变压器制造、销售;高低压电力成套控制设备、开关设备及元器件的制造、销售和维修;直流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运维服务;电力仪器仪表、电缆管线、塑料原料及制品、机械设备及冷、热交换设备制造、销售;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有效期至2020年1月8日);废旧电力物资处置,进出口货物;广告制作及发布;管道机械零部件加工;工业设备维修、安装(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电力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停车服务;代收水电费;物业管理;电力设备、五金家电、百货、日用杂品、塑料制品批发兼零售;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销售;电子商务;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生产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的制造、批发兼零售;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技术咨询、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及其机电设备和电气设备、各种零部件的制造、销售、租赁、维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13亿元,负债总额18.41亿元,净资产10.73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18.21亿元,净利润0.15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交易方: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南小街1号

  法定代表人:常满祥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承装电力设施;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安装维修水工金属结构、压力容器、起重机、锅炉;销售包装食品、酒;销售III、II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II类: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建筑设备租赁;内墙壁板、砂石加工;机械设备维修;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针纺织品、百货、日用杂品、家具、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新鲜蔬菜、新鲜水果、绿植花卉;仓储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咨询;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机票代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加工金属结构;制造工业用电炉、多功能民用节煤除尘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8.34亿元,负债总额113.24亿元,净资产25.10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106.11亿元,净利润1.67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交易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法定代表人:张桥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爆破工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专业技术服务业;进出口业;商品批发与零售;租赁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水利管理业;环境治理业;商务服务业;(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64.20亿元,负债总额361.76亿元,净资产102.44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400.38亿元,净利润5.53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交易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

  法定代表人:徐鹏程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矿山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冶炼(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力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岩土工程(勘查、设计);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治理(劳务);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进出口贸易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压力钢管、闸门制作安装;设备租赁;工程技术开发与咨询;建材销售;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砂石经营;设备销售;施工现场土石方及矿产品运输。)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6.36亿元,负债总额140.56亿元,净资产15.80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90.35亿元,净利润0.83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交易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法定代表人:朱素华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桥梁工程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制作与安装业务、铁路工程承包业务、园林绿化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程测量业务、工程爆破业务(在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内从事经营)、工程设计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咨询业务、试验检测业务、工程监测业务、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业务、水工金属结构制造、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预制、输电线路铁塔的生产销售;从事对外贸易物流业务、设备租赁业务、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职业教育培训(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自有场地租赁;相关工程技术的研究、设计与服务;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工程建筑及装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林业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医药及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国际、国内贸易代理服务;机械与设备修理活动;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2.64亿元,负债总额385.62亿元,净资产97.01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313.24亿元,净利润5.26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交易方: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5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冯峻林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承担国内和国外水电水利、风电、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燃气发电的规划研究、咨询、评估与工程勘测、设计、科研试验、监测检测、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监理;水利、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燃气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电力输配、供应、调度、购售;电网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维修、改造、设计、咨询服务;售电增值服务;网络售电服务;电力客户服务;上述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的进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劳务人员并按国家规定在国境外举办企业;建筑(含人防)、市政、生态与环境工程、电子通信、公路、桥涵、航空港、港口、码头、输变电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及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接入系统设计、地质灾害评价、科研试验、监测检测、概预算、环境评价、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安全评价、招标文件编制及工程总承包、城市(乡)规划、装潢、基础处理、机电产品(含国产汽车,不含小轿车)、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及配件、出版印刷物、餐饮、停车场、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物业服务、纸制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管理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1.96亿元,负债总额71.00亿元,净资产50.95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71.49亿元,净利润4.26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交易方: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4层406、7层707、 8层808、9层909、10层1010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系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64.85亿元,负债总额1263.60亿元,净资产401.25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293.47亿元,净利润4.11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交易方: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11层1109

  法定代表人:王晓刚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餐饮服务;出版物零售;食品小作坊经营;涉外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房地产经纪;停车场服务;广告发布;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酒店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养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规划设计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餐饮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78亿元,负债总额17.70亿元,净资产1.08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8.33亿元,净利润0.40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交易方:中文发集团文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7号一幢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胡泊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销售文化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玩具、机械设备;台球;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文化艺术策划;企业项目咨询;信息技术咨询;图文设计制作;文化创意产业园经营;文化及相关产业投融资、技术研发与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专利知识产权;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投资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要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计算机技术培训;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教育咨询;体育赛事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运动项目);组织体育赛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中文发集团文化有限公司50%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5亿元,负债总额1.31亿元,净资产0.34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48亿元,净利润0.24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交易方: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许德恒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1级;起重机械安装、维修A级(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压力管道安装工业管道类GC1级、GD1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电力建设工程(火电)金属实验室一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境外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出口的设备和材料除外);钢结构制作、安装(需许可经营的除外);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物资储存(不含危险化学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电力设备、建材、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销售;电站设备及辅件制作安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37亿元,负债总额11.61亿元,净资产-1.24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70亿元,净利润-1.85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交易方:武汉汉源既济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红岗村特1号

  法定代表人:李苑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管道和设备安装,水暖安装,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设备安装;售电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技术服务;变压器、高低压电力成套控制设备、电力仪器仪表、开关设备及原器件的制造、销售、维修;电力自动控制设备、电缆套管、电线电缆、五金产品、金属制品、电力铁附件、电工器材、电子元器件、标签、标识、标牌、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房屋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会议展览服务;办公用品批发、零售;再生物资的回收与批发(不含危险废物,含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5亿元,负债总额2.90亿元,净资产0.65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3.12亿元,净利润0.04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交易方:中电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5号4幢DY023

  法定代表人:李传洪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咨询;园林绿化;园林景观设计;家居装饰;种植、销售花卉、苗木;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多媒体设计服务;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4亿元,负债总额2.29亿元,净资产0.35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3.16亿元,净利润-0.26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交易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黄利民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爆破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矿物洗选加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仅限于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产业投资);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6.35亿元,负债总额72.98亿元,净资产3.36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101.31亿元,净利润1.03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6、交易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

  法定代表人:何其刚

  注册资本:13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土木建筑业;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古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环保工程设计和施工、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住宅建筑装饰和装修;矿山工程服务(不含爆破)、矿山施工(不含爆破)、采矿建筑设施安装;相关工程技术研究、勘察、设计与服务、工程监理和技术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水电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送变电工程施工;电力输送设施施工;工业电气设备安装、经销;租赁机电设备及器材;机械设备租赁经营;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施工;销售金属(不含珍稀贵金属)及金属制品(不含珍稀贵金属)、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承包境外水利水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劳务派遣(有效期叁年:2019年11月26日至2022年11月25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酒店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安装、维修(A)级;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壹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8.90亿元,负债总额98.97亿元,净资产29.93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100.69亿元,净利润2.52亿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提请审批的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中文发集团文化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对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董事会的该项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22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俞波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23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俞波,作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俞波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24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蒋大兴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25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蒋大兴,作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蒋大兴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26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梁伟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27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梁伟,作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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