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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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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助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在资助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的同时,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不断加强对其经营管理的监督,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将向合联营企业提供资助,为公司与合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资助。合联营企业重大事项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共同商议决策,同时公司委派相关人员进行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作项目其他股东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可收回。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合联营企业、及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合作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合作项目整体稳定运营,保障合作项目开发建设与销售的有序开展,符合商业合作中遵循的同股同权的原则。该财务资助是公司合作开发项目所必须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满足下属项目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开发的资金需求,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支持项目开发销售工作有序进行,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2、对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未发现本次财务资助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4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肇庆润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肇庆润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6.25亿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105.07亿元;

  ●截止本公告,公司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人民币0元。

  一、主债权及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2月,南京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世茂新发展”)与合肥航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航南”)订立相关协议,约定对肇庆润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润嘉”)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肇庆润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南京世茂新发展持有30%,合肥航南持有70%。合肥航南以6.25亿元向肇庆润嘉提供借款,期限为24个月;公司关联方南宁世茂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南宁市五象新区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南宁国用[2014]第645733号)地块上的在建工程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截止目前,借款余额为6.25亿元。

  南京世茂新发展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持有肇庆润嘉30%股权,肇庆润嘉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肇庆润嘉持有项目公司肇庆世茂悦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世茂悦荣”)100%股权,肇庆世茂悦荣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系负责开发广东省肇庆市地块编号为441202202000018国有建设用地房地产项目的项目公司。

  上述项目位于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130区江滨一路西北侧,地块宗地面积为150,23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5.21万平方米,项目规划业态包括商业、住宅、酒店等。截止目前,该项目处于拟建阶段。

  合肥航南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9918%的下属企业。

  经与合肥航南协商,南京世茂新发展拟将其持有的肇庆润嘉30%股权为上述合肥航南股东借款余额6.25亿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6.25亿借款限制用于上述肇庆世茂悦荣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2022年4月22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肇庆润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同意南京世茂新发展将其持有的肇庆润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为上述合肥航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借款余额6.25亿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6.25亿借款限制用于上述肇庆世茂悦荣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肇庆润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吴昊飞,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物业租赁。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有关担保主要内容

  南京世茂新发展拟将其持有的肇庆润嘉30%股权为上述合肥航南股东借款余额6.25亿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6.25亿借款限制用于上述肇庆世茂悦荣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须完成相关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有利于推动公司的经营,确保公司经营与管理对资金的需要,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授权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0.99亿元(未含本次会议相关担保额度),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07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71%,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为人民币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5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27的临时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28的临时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高管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凌华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许荣茂董事长、许薇薇副董事长、许世坛董事、吴凌华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29的临时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30的临时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发行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的南京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给中信信托-南京世茂希尔顿酒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专项计划),担保南京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在专项计划《债权债券确认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并与管理人(中信信托代表专项计划)签署相关文件。该专项计划实际收到认购资金7.1亿元。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31的临时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计划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深圳坪山商业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2,507.7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32的临时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33的临时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肇庆润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肇庆润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为合肥航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借款余额6.25亿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6.25亿借款限制用于上述肇庆世茂悦荣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34的临时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领邦华皓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世茂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山东领邦华皓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山东领邦华皓置业有限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借款余额4.625亿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4.6250亿融资余额限制用于上述济南市华皓2017-G067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35的临时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安谷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夜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安谷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为四川安谷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办理的新增的借款金额6亿元的51%即3.06亿元借款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本次新增的6亿元借款限制用于上述四川安谷川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36的临时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37的临时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蔡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38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8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4月22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0)、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编号11010205)等相关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事务所2021年底有合伙人157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79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1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688人。

  3、业务规模

  中兴财光华2020年业务收入125,019.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2,666.2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23.78万元;出具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69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0,191.50万元,资产均值167.72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鹏,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锋,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小刚,注册会计师, 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 2017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15 年,负责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 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锋、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汪小刚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无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2021年审计费用拟收费23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经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检查,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1年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

  为此,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1号)的批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1,668,351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1.3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880,000.00元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3,119,991.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18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5)字第4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经第七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原募投项目青岛国际中心项目拟投金额进行部分变更,变更为厦门集美项目、石狮世茂摩天城项目、深圳前海世茂金融中心项目、杭州世茂智慧之门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变更涉及金额总计104,000.00万元。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上海天马山项目三期拟投金额进行部分变更,变更为长沙世茂环球中心项目、深圳坪山商业项目和世茂港珠澳口岸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全部剩余募集资金结存资金,金额为6,218.35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余额及累计利息收入等)。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8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312.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148,049.4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结存余额为25,077,471.81元(包括累计利息收入22,459,559.71元,累计手续费支出7,705.99元)。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及剩余募集资金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募投的深圳坪山商业项目前期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11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上海天马山项目三期拟投金额进行部分变更,变更为长沙世茂环球中心项目、深圳坪山商业项目和世茂港珠澳口岸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全部剩余募集资金结存资金,金额为6,218.35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余额及累计利息收入等)。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亿元

  ■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的深圳坪山商业项目的基本情况

  深圳坪山商业项目坐落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与振环路交汇处东北侧。项目由一幢300米超高综合体和一幢36层高的商业公寓环绕两座商业裙楼组成。

  项目用地面积为30,699平方米(其中一期约7,000平方米,二期约23,0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94,475平方米,(其中一期约48,709平方米,二期约245,766平方米);预计建设周期为2018年至2024年,预计投资周期为2018年至2025年。

  本项目由项目公司深圳市坪山城投宏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盈利模式为商品房销售及物业出租。

  (三)本次终止募投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自2020年以来,深圳坪山商业项目所在的深圳房地产市场总体受到新冠疫情冲击等综合因素影响,商业地产市场需求萎缩、部分楼盘空置率上升,去化压力较大。一方面,持续不断的疫情,导致城市商业和商务活动受到明显阻碍,居民零售消费活动同比有所下降,消费需求是否能恢复至或者超过疫情前水平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另一方面,写字楼空置率呈现缓步提高的态势,商业物业销售活跃度减弱且可以预见的新项目供应量将不断推出。

  深圳坪山商业项目于2019年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启动项目一期物业的销售工作。截止目前,项目总体物业销售欠佳,去化水平未达到公司预期,导致后续推盘计划延期。公司预计,该项目销售周期将进一步延长,且后续开发建设经营步骤也将相应放缓。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312.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48,049.4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剩余资金2,507.7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主要为前期募投资金的利息收入,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1.7%。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及结合深圳坪山商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计划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深圳坪山商业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拟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地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助于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发挥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2,507.7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市场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作出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仅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补充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有关规定,鉴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剩余资金主要为前期募投资金的利息收入,公司计划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深圳坪山商业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此,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于已投入完毕的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有关规定的程序,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5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领邦华皓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领邦华皓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4.6250亿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105.07亿元;

  ●截止本公告,公司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人民币0元。

  一、主债权及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6月,山东领邦华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领邦”)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订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贷款合同》,向长安信托借款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18个月;山东领邦以其持有的济南市华皓2017-G067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截止目前,借款余额为4.6250亿元。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济南世茂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山东领邦华皓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领邦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与长安信托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世茂置业拟将持有的山东领邦华皓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为上述借款余额4.625亿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4.625亿融资余额限制用于上述济南市华皓2017-G067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

  2022年4月22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领邦华皓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世茂置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山东领邦100%股权为上述借款余额4.6250亿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4.625亿融资余额限制用于上述济南市华皓2017-G067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领邦华皓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刘辉,注册资本为4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有关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世茂置业拟将持有的山东领邦华皓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为上述借款余额4.625亿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4.625亿融资余额限制用于上述济南市华皓2017-G067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须完成相关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有利于推动公司的经营,确保公司经营与管理对资金的需要,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授权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0.99亿元(未含本次会议相关担保额度),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07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71%,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为人民币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6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安谷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安谷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06亿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105.07亿元;

  ●截止本公告,公司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人民币0元。

  一、主债权及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6月,四川安谷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谷川”)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信托”)订立了《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以华鑫信托受让四川安谷川所持有的成都市郫都区安靖镇方碑村3/4/5/12社的房地产项目收益权而支付转让价款的方式借款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24个月。截止目前,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亿元。

  四川安谷川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夜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夜凯”)持有其51%股权,公司控股股东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世舱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经与华鑫信托协商,拟将受让上述借款金额调整为9亿元(含上述借款余额人民币3亿元),调整后新增的借款6亿元部分,期限为12个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夜凯拟将所持有的四川安谷川51%股权,为本次调整后的借款金额6亿元的51%即3.06亿元借款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本次新增的6亿元借款限制用于上述四川安谷川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2022年4月22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安谷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夜凯将所持有的四川安谷川51%股权,为本次调整后的借款金额6亿元的51%即3.06亿元借款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本次新增的6亿元借款限制用于上述四川安谷川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川安谷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高著晓,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电产品、电子产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有关担保主要内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夜凯拟将所持有的四川安谷川51%股权,为本次调整后的借款金额6亿元的51%即3.06亿元借款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本次新增的6亿元借款限制用于上述四川安谷川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须完成相关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有利于推动公司的经营,确保公司经营与管理对资金的需要,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授权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0.99亿元(未含本次会议相关担保额度),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07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71%,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为人民币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7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

  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情况公司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反映。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而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履行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而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2年4月22日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304023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3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世茂股份货币资金账面余额88.91亿元,其中受限资金3.36亿元,商品房销售监管资金63.69亿元;而同时点世茂股份金融有息负债账面余额376.30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148.73亿元,远大于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另外,2022年1季度世茂股份销售签约金额23亿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59%。世茂股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保证到期债务的资金需求。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发表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实体现了公司2021年的经营状况。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世茂股份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

  为解决即将到期债务的资金需求,管理层计划采取以下措施应对流动性风险:1)对于已经预售房地产项目,多方支持项目按计划实施进度施工,全力保交付;2)加大销售推广力度,将去化率作为管理层关键性考核指标,争取更多的销售回款;3)积极与金融机构及相关债权人协商,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采取借新还旧、展期还款等方式,延缓资金需求;4)处置部分非核心资产,暂缓大额投资性支出;5)提高管理效率,压缩或延缓现金性成本费用支出。

  董事会将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推动公司采取各项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304042号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股份)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22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304023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3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世茂股份货币资金账面余额88.91亿元,其中受限资金3.36亿元,商品房销售监管资金63.69亿元;而同时点世茂股份金融有息负债账面余额376.30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148.73亿元,远大于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另外,2022年1季度世茂股份销售签约金额23亿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59%。世茂股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保证到期债务的资金需求。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三、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在审计报告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是必要的,无保留意见不因强调事项而改变。

  本专项说明仅供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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