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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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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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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7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留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8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公司管理楼12楼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公司管理楼12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61773081

  会议联系人:邹捷、唐丹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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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6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勤勉敬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就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基于对2021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经营、盈利状况以及2022年经营方针和资金规划,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公司2022度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相关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2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或“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6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0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7,847,01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251,582.4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7,668,947.60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4,410,590.93元,2021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4,727,438.36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138,029.29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18,796,707.3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理财产品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公开发行时,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报告期内,公司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状态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3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138,029.29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为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协同效应,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年5月6日,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2,240万元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盟升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盟升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盟升电子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盟升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3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34,431,782.79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022,942.29元。

  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总股本114,67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600,8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064,906.96元(含税)。本年度利润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30.55%。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4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骞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汉逸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勇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 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2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履职的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业务能力。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本次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5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实施问答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所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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