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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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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10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该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4.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82号1幢1306室?

  法定代表人:周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04-22

  营业期限:2003-04-22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家具零配件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鞋帽批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农副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卫生洁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灯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钟表销售;渔具销售;服装辅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浙江省李书福公益基金会 10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该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5.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三层306室?

  法定代表人:潘雷方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06-29

  营业期限:2010-06-29至2050-06-28

  经营范围:服务:承办会展会务,代订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景点门票、酒店,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旅游服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除外)、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非医疗性健康信息咨询(涉及许可证的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销售:计算机软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该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董事杨健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6.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法定代表人:林军

  注册资本:312,705.480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09-02

  营业期限:1996-09-02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办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自营和代客买卖外汇;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买卖除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开办信用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办理帐务查询、网上转帐、代理业务、贷款业务、集团客户管理、理财服务、电子商务、客户服务、公共信息等网上银行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33.76%、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3.97%、大新银行有限公司13.20%、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49%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重庆银行8.49%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交易发生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汽车”)成立合资公司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汽车”)以来,在品牌、产品、渠道、换电生态链上进行战略调整,借助吉利汽车在规模化供应链、先进的制造工艺、换电出行生态的资源协调,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全面推动公司汽车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处置资产情况概述

  2021年度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和经营规划的调整,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资产处置制度及流程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认真核查,对部分不再生产的车型专用模具、设备等资产进行处置。2021年度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94,174.51万元,账面净值为6,813.85万元,固定资产处置的净损失为1,075.05万元;处置的在建工程账面原值228.70万元,账面净值15.94万元,处置的净损失为28.91万元,两项资产处置净损失合计为1,103.96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2021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公司拟对2021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中计提信用减值转回2,296.7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78.83万元。

  (一)信用减值转回2,296.78万元

  公司本期主要因收回股权转让款,转回按账龄法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2,296.78万元。

  (二)存货减值准备892.53万元

  公司期末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测算,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实际成本,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92.53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260.74万元

  被投资联营单位因经营不善,净资产为负,存在减值,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260.74万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25.56万元

  因个别在建项目终止,公司计提减值准备125.56万元。

  三、本期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1,086.01万元,上述资产处置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已经审计。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互保,被担保人包括重庆力帆速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瑞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和重庆力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汽车回购担保,被担保人系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贷款的经销商。

  (本次担保金额:

  1、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2、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需求,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2022年度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涉及的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等,担保形式包括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互保,预计2022年度提供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

  (二)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汽车回购担保

  为加快公司汽车业务发展,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公司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销售”)拟与金融机构或其他融资机构合作,在相关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下为经销商库存融资提供回购担保。通过与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的合作,公司可以实现及时回款,缓解资金压力,提升公司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子公司睿蓝销售拟将在2022年度为购买本公司汽车产品而向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贷款的经销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1、上述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共涉及被担保方5家,具体情况如下: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述各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子公司提供汽车回购担保被担保方

  通过公司资信审核及银行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经销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上述担保计划的具体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期限及授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联席总裁)在本次担保额度内审批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向经销商提供汽车回购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2022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经营的子公司,风险较小;公司子公司为信誉良好的经销商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是目前行业内普遍接受的汽车融资销售方式,有利于拉动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有严格的信用审查及相应保障措施,担保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经营的子公司,风险较小。公司子公司为经销商库存融资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是目前行业内普遍接受的汽车融资销售方式,能够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的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事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211,528.62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75%,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为19,048.73万元(不含本次) ,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9%,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3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

  除上述修改外,其他条款不作修改。本次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责任保险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777证券简称:力帆科技公告编号:临2022-015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力帆研究院大楼11楼会议室(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9、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本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力帆研究院大楼1楼接待室(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邮政编码:400707。

  4、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

  2.联系人:刘凯、顾婷

  3.联系电话:023-61663050

  4.联系传真:023-65213175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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