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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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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将密切跟踪变更后的业绩承诺达成情况,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业绩承诺期限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通过后,督促各相关方完成补充协议的签署,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战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副总裁、轮值总裁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保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选举吴凯庭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3 日

  

  附件:简历

  吴凯庭先生:男,1969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20年8月历任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10月起任佳荣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起任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8月起任Malata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17年8月当选福建省总商会副会长;2012年5月25日至2019年5月16日任本公司董事长;吴凯庭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任期自2012年5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

  吴凯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吴雪芬女士为吴凯庭先生之三妹。吴凯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85,245股,通过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和厦门赢得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3,636,28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27,421,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60%。除此之外,吴凯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凯庭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97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趣科技”)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9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120.097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1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完成了股票来源于定增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定增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完成了股票来源于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七)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7月30日办理完成。

  (八)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2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3月3日办理完成。

  (十二)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3个月、25个月、37个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3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2月5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2年3月4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9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97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

  注:1、上表中不包括12名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象。

  2、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均已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自2021年1月6日公司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至本公告日,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因自愿放弃认购、离职等原因造成了激励人数和激励数量的变动,公司董事会及时履行了相关手续:

  1、2021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由于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3.43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49人变更为438人(其中股票来源为回购部分激励对象人数未进行调整,为307人;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部分激励对象由142人变更为13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8.0470万股变更为364.6170万股(其中股票来源为回购部分授予数量未进行调整,为270.7470万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部分授予数量由97.30万股变更为93.87万股)。

  2、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定增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43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64.617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3、2021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459,733,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4月21日实施完毕。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4.6170万股变更为619.8489(364.6170*(1+0.7))万股,其中股票来源为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0.7470万股变更为460.2699(270.7470*(1+0.7))万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3.87万股变更为159.5790(93.87*(1+0.7))万股。

  4、2021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由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5人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43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前述原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来源为回购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0.56万股变更为0.952万股,前述原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0.23万股变更为0.391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438名变更为433名(其中股票来源为回购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307人调整为304人,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部分激励对象由131人调整为129人),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19.8489万股变更为618.5059万股(其中股票来源为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60.2699万股变更为459.3179万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9.5790万股变更为159.1880万股)。

  5、2021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由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2人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37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前述原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来源为回购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4.46万股变更为7.5820万股,前述原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2.82万股变更为4.794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433名变更为411名(其中股票来源为回购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304人调整为292人,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部分激励对象由129人调整为119人),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18.5059万股变更为606.1299万股(其中股票来源为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59.3179万股变更为451.7359万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9.1880万股变更为154.3940万股)。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2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5.644万股(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前述原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来源为回购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2.24万股变更为3.808万股,前述原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1.08万股变更为1.836万股),拟在后续由公司办理回购注销相关手续,因此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11人调整为399名,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为600.4859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20.0970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399名激励对象满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员为399名,可解除限售股数为120.0970万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考核结果达到要求,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我们同意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中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399名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安排。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399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所需的全部事宜。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并已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还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算等事宜。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亿元,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亿元,该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可以循环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04 月 23 日

  48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趣科技”)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2年度,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1.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0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予以分配和调整。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为8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有5家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分别为漳州盈塑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盈塑”)、Intretech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盈趣”)、Intretech Enterprise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实业”)、漳州万利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活电器”)及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趣汽车电子”);有3家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分别为苏州盈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盈塑”)、Intretech Hungary Kft.(以下简称“匈牙利盈趣”)、Intretech(HK)Co.,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盈趣”)。各被担保方2022年度最高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最高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议但未到期的44,800万元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漳州盈塑工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邱章友

  2、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工业开发区万利达工业园内5#厂房

  3、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6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胶表面处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2.00%

  7、漳州盈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苏州盈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邱章友

  2、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东侧

  3、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8年06月13日

  5、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精密塑胶件、精密模具研发、生产;汽车零部件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盈塑之全资子公司,漳州盈塑持股比例为100.00%

  7、苏州盈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该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目前资产负债率高主要是因为公司近几年持续开展长三角产业布局,苏州盈塑不断加大在精密模具及注塑领域的设备、研发投入等;随着苏州盈塑精密模具及精密塑胶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能力的快速提升,盈利能力将持续加强,担保风险可控。

  (三)Intretech (Malaysia) Sdn. Bhd.(盈趣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注册号:1192082-X

  2、注册地址:SUITE 28.02, 28TH FLOOR, MENARA ZURICH, NO. 15, JALAN DATO' ABDULLAH TAHIR, JOHOR BAHRU 80300 JOHOR MALAYSIA

  3、总股本:130,000,000.00股(1.00林吉特/股)

  4、成立日期:2016年6月21日

  5、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生产制造与组装、精密塑胶部件制造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7.00%

  7、马来西亚盈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该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目前资产负债率高主要是因为公司近几年持续加大马来西亚智造基地的投资力度,不断提升其战略地位所致;近年来马来西亚盈趣生产规模快速扩大,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担保风险可控。

  (四)Intretech Hungary Kft.(盈趣科技(匈牙利)有限公司)

  1、注册号:01-09-303298

  2、住所:1108 Budapest, Harmat utca 208

  3、注册资本:154,500.00万福林

  4、成立日期:2017年9月15日

  5、主营业务:智能控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7.00%

  7、匈牙利盈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该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随着其产能及经营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将逐步增强,担保风险可控。

  (五)Intretech(HK)Co., Limited(盈趣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注册号:1758516

  2、住所:Flat/Rm A, 8/F, North Point Industrial Bldg, 499 King’s Road, North Point, Hong Kong

  3、注册资本:500.00万美元

  4、成立日期:2012年6月12日

  5、主营业务:国际贸易、投资管理

  6、股权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

  7、香港盈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该子公司为公司的国际贸易平台及海外投资控股平台,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六)Intretech Enterprise Sdn. Bhd.

  1、注册号:201901045482(1354812-X)

  2、注册地址:UNIT 02-02, TEEGA OFFICE TOWER, JALAN LAKSAMANA 1,PUTERI HARBOUR, 79000 ISKANDAR PUTERI JOHOR MALAYSIA

  3、总股本:50,000,000股(1.00林吉特/股)

  4、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7日

  5、主营业务:其他管理咨询活动等

  6、股权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盈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盈趣”)与控股子公司马来西亚盈趣共同投资的企业,南平盈趣持股比例为97.00%,马来西亚盈趣持股比例为3.00%

  7、马来西亚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七)漳州万利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林松华

  2、住所:漳州市金峰工业区万利达工业园

  3、注册资本:35,775.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5年01月07日

  5、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

  7、生活电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八)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林松华

  2、住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1号楼5层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1日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88.39%

  7、盈趣汽车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担保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资产抵质押等,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担保期限:自本次担保获股东大会批准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根据每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五、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1.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予以分配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能满足下属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下属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15%,分别系:(1)公司为子公司香港盈趣向工商银行申请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等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2.00亿元。(2)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苏州盈塑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等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承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0.48亿元。(3)公司为子公司马来西亚盈趣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等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2.00亿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04 月 23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含子公司,下同) 2022年因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与参股公司江苏特丽亮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特丽亮”)开展战略合作,主要为其提供精密模具及注塑、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产品和服务。公司预计2022年与江苏特丽亮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

  2、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董事会授权当值总裁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合同签署等全部事项。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特丽亮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特丽亮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564343877W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南区胡埭路

  注册资本:13,570.9946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真空镀膜技术的研发;塑料制品的真空镀膜加工;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及技术服务;塑料制品、金属模具、电动工具、冲压件、金属结构件、五金、专用低压电器的制造、加工、销售;橡塑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超导材料制造;超导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从事真空镀膜等表面处理业务,为全球高端客户提供3C、医疗器械、汽车等产品的表面处理服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特丽亮的总资产62,664.32万元,净资产44,212.16万元;2021年度江苏特丽亮实现营业收入38,662.71万元,净利润2,771.36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江苏特丽亮20.1493%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江苏特丽亮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截至目前,江苏特丽亮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一、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调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2022年业务发展所需,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因此,我们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2022年业务发展所需,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3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9,54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2,848,413股变更为782,788,873股。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以下简称“减资公告”),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如下变更:

  ■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2年4月)》。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上述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减资公告披露期满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全部事宜。

  4、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3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自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聘任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宏华,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瑞达期货(002961)、盈趣科技(00292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耀东,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丹丹,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耀东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丹丹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95.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3.68万元,增长幅度为16.82%。本期内控审计费用1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 1 年。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对此事项,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04 月23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趣科技”)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士子公司SDW和SDH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Intretech (HK) Co., Limited(以下简称 “香港盈趣”)于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共完成瑞士公司SDH Holding SA(以下简称“SDH”)和SDATAWAY SA(以下简称“SDW”)各88.00%的股权收购,并拟于2022-2023年每年收购 SDH和SDW各6.00%的股权。

  鉴于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存在业绩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盈趣以2,520万瑞士法郎(约为17,594.64万元人民币)收购瑞士公司SDW和SDH各70%的股权,并拟于2019-2023年每年收购SDH和SDW各6%的股权,剩余30%股权的总金额合计1,080万瑞士法郎。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收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2019年7月20日、2020年6月24日、2021年6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香港盈趣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向SDH和SDW原股东支付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股权收购中协议约定的2018-2021年股权转让款,同时交易主体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完成了各次交易项下SDH和SDW的股权交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盈趣持有SDH和SDW各88.00%股权。

  二、业绩承诺内容

  香港盈趣与SDH、SDW的股东Seydoux Laurent、Savioz Patrick、Abdo Samer于2018年11月29日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股权收购分为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香港盈趣收购SDW和SDH各70%的股权,第二阶段香港盈趣在交割日之后的5年内每年收购SDW和SDH各6%的股权。

  购买价款及资金交付的约定如下:

  (1)SDW及SDH股份的购买总价为36,000,000瑞士法郎,但应按照规定的调整机制来最终确定(“购买价款”)。

  (i)在交割日,香港盈趣须支付共计25,200,000瑞士法郎(相当于购买价款的70%),按比例汇入每一位卖方的账户中;

  (ii)在交割日之后的5年内(即2019年至2023年),每年当(x)SDW及SDH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已经发布并提供给香港盈趣,并且(y)6%的SDW及SDH股份已经从卖方转让至香港盈趣之后,香港盈趣须支付共计2,160,000瑞士法郎(相当于购买价款的6%,即“付款基数”),该款项应按照(2)规定的调整机制,根据SDW及SDH在2018年至2022年间(“估值调整期间”)每年的净利润来最终确定,香港盈趣须根据本条(2)将款项按比例汇入每一位卖方的账户中(“年度付款”)。

  (2)年度付款应按照如下方式调整:

  (i)如果净利润低于购买价款调整标准(“较差年度”),则年度付款应根据下面的公式计算,但受本条(2)(iii)的约束:

  年度付款=付款基数-年度扣费

  其中,年度扣费= 3 ×(购买价款调整标准-净利润)

  ■

  (ii)如果净利润高于购买价款调整标准(“较好年度”),则年度付款应根据下面的公式计算,但受本条(2)(iii)的约束:

  年度付款=付款基数+ 2×X%×(净利润–购买价款调整标准)

  其中,X%指在计算净利润的当年卖方持有的SDW及SDH股份比例;

  (iii)年度付款在较差年度不应少于960,000瑞士法郎,在较好年度不应少于1,360,000瑞士法郎(“最低年度付款”)。如果较差年度的年度扣费超过了1,200,000瑞士法郎或者较好年度超过了800,000瑞士法郎(“最高扣费”),在年度扣费和最高扣费之间的差额应在估值调整期间累积计算并在之后年份的年度付款中扣除。经过这种累积扣除的年度付款也应受此处规定的最低年度付款额度的限制。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2021年度SDW及SDH合并净利润为2,877,914.12瑞士法郎,低于2021年度净利润目标4,189,500瑞士法郎。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因SDW和SDH未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公司拟将2022年收购SDW和SDH各6%股权的购买价款由原付款基数2,160,000瑞士法郎调减至960,000瑞士法郎。

  (2)2021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业绩的差异说明

  根据瑞士Fiduciaire Ametys SA、Fiduconsult Fribourg SA分别出具的SDW 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 SDA 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模拟合并报表。根据双方一致确认的模拟合并报表,2021年度SDW及SDH合并净利润为287.79万瑞士法郎,低于2021年购买价款的调整基数418.95万瑞士法郎。

  SDW主要专注于为客户提供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及物联网产品的解决方案等业务,在欧洲市场拥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及区域口碑。SDH为SDA和Depair的控股公司。SDA主要专注于智能建筑楼宇管理领域,为客户提供基础设施及建筑楼宇管理相关的自动化解决方案。Depair主要专注于新风系统领域,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新风系统设备及其配件,并为客户提供新风系统设计及解决方案。

  自2020年以来,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世界经济受到严重冲击。2021年,瑞士联邦政府积极实施抗疫政策,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疫情的感染规模, SDW、Depair经营业绩较上年均有所增长,但疫情影响尚未消除,电子产品研发设计、新风设备等业务推广情况仍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所处行业新品开发节奏有所放缓,导致最终业绩仍不及预期。

  四、应对措施

  (1)公司将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相关规定,将2022年收购SDW和SDH各6%股权的购买价款由原付款基数2,160,000瑞士法郎调减至960,000瑞士法郎。

  (2)随着瑞士联邦政府宣布解除国内所有的防疫限制,SDW和SDH将密切跟踪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关注瑞士联邦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政策的最新动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具体措施适时调整业务推广计划,深化客户合作,实现2022年业绩稳定增长。

  (3)持续加大母公司与SDW和SDH的协同合作,把握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发展机遇,作为母公司对外链接的桥头堡之一,SDW和SDH等主体充分利用地域优势,贴近客户需求,维护客户关系;同时继续构建全球研发中心能力地图和建设研发专家库,充分利用各地的资源,科学分配,分工协作。

  (4)有效利用匈牙利智造基地产能,不断发挥就地生产优势,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实施“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一体化”策略,提高整个产业链的技术含量和综合竞争力。

  (5)持续深化3POS文化的国际化传播,SDW和SDH将不断融合母公司优秀的管理经验,坚持以“客户至上、质量第一、诚信经营、合作共盈”为核心价值观,注重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强调服务客户的快速反应能力,并以提供超越客户需求的服务为目标。

  (6)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3日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 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规划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2022-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计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形式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未来三年,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1.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在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六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公司在规划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一)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二)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三)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四)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六、其他

  (一)本规划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对本规划进行修订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

  (三)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04月 23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在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继续依靠爱心和艰苦奋斗,迎接挑战,把握机遇,实现了全年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 361Z017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33,948.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49,928.50万元,分别较年初增长了9.34%和11.85%,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较上年度有所增长。2021年公司每股净资产7.24元,比上年增长了11.90%,主要系公司盈利增加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负债267,570.05万元,比2020年末增长了2.59%,资产负债率为32.08%,比上年末下降了2.12个百分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资产结构合理,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较高,财务风险水平较低。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60%,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41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的增幅大于净利润的增幅所致。

  二、经营成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6,097.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79%。2021年,智能控制部件产品和创新消费电子产品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两者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76.26%。智能控制部件产品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107,863.63万元,较2020年度的95,504.60万元,增加了12.94%,创新消费电子产品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430,546.91万元,较2020年319,744.35万元,增加了34.65%。汽车电子产品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23,643.86万元,较2020年16,672.55万元,增加了41.81%。健康环境产品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64,714.71万元,较2020年54,315.09万元,增加了19.15%。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27,331.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1%,利润总额127,257.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2%,净利润112,559.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4%,每股收益1.40(元/股),比上年同期增加6.06%,2021年公司净利润增幅小于营业收入的增幅,主要受毛利率较高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下降、美元兑人民币较大幅度贬值、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经营规模扩大费用上涨等因素的影响。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21,259.15万元,增长26.44%,主要原因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288,443.69万元,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增加20,322.47万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减少8,869.96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241,735.06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24,577.77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增加5,424.52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增加6,899.69万元等综合影响所致。

  2021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17,442.55万元,减少32.50%,主要原因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3,998.49万元,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现金较上年增加4,145.97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26,473.43万元,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减少21,077.95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增加15,721.40万元,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增加4,730.60万元等综合影响所致。

  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52,037.74万元,减少552.91%,主要原因系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16,106.68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21,936.71万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减少23,753.89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280.68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1,712.49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减少11,752.71万元等综合影响所致。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0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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