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2-010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二)投资品种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主要为白糖期货等与公司所需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

  (三)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期限及授权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本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五)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投入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保证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本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二、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受宏观经济和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频繁,直接影响了公司业务的经营业绩。公司为有效降低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拟在2022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投资品种主要为白糖期货等与公司所需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由于公司生产运营所需原材料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并且与白糖等商品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公司从事相关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选择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品种市场公开透明,成交积极活跃,流动性较强,公司认为通过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能够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更好地规避原材料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三、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期货等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期货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公司规定权限下达资金调拨和操作指令,如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或是在手业务规模过大,均有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3、技术及内控风险:由于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或内部控制方面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或合同约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参照《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对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可控。

  2、将商品衍生品交易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仅投资与公司生产运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商品期货品种。

  3、严格控制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运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商品期货品种,其中,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

  4、公司成立期货业务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事宜,由总经理或其指定负责人、期货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采购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交易管理和交易风险控制。

  5、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部门下设交易员、资金结算员、会计核算员、风险控制员等岗位,各岗位人员应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能够相互监督制约。

  6、公司内控审计部审核期货交易计划,监督、稽核计划实施情况,不定期对期货交易事宜进行检查,对期货业务管理进行合规检查,对相关协议、文件等进行检查,防范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而产生的风险。

  7、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期货业务部门负责人和风险控制员;如果交易合约市值亏损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时,应立即启动止损机制;如果发生追加保证金等风险事件,期货业务部门应立即向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分析意见,由期货业务领导小组做出决策。

  8、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期货业务部门任何人员,如发现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违规操作时,应立即向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期货业务领导小组立即终止违规人员的授权手续,并及时调查违规事件的详细情况,制定和实施补救方案。

  五、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规避因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形成的经营风险。

  2、公司已制定完善的内控制度,建立较为健全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拟投入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保证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2-013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衡水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南、滏阳四路以西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1、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2、上述《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16、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五)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9:3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河北省衡水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南、滏阳四路以西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提供上述(1)、(2)所需有效证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和食宿费用请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衡水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南、滏阳四路以西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18-2088006

  联系传真:0318-2088025

  邮政编码:053000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2-014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二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2-006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养元饮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奎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形成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姚奎章先生代表董事会作《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作了总结,形成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范召林先生向董事会总结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并作了2022年度的工作部署,形成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30,498.07万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549.3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3,098.72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19.91%。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滁州养元饮品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安徽滁州养元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子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364.02万元。滁州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股东(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45,00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养元饮品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河南养元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子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023.36万元。河南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股东(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40,00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鹰潭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江西鹰潭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子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800.89万元。江西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股东(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31,00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上证函〔2022〕3号)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1年年度报告》、《养元饮品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姚奎章先生、范召林先生、邢淑兰女士、邓立峰先生、夏君霞女士、路敏先生6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杨小舟先生、张丽梅女士、江连洲先生3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任期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本议案时,上述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亲自出席并向董事会作出了相关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丽梅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11、《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税前);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根据所担任的其他职务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基本薪酬如下:总经理:180万元/人民币(税前);财务总监:30万元/人民币(税前);董事会秘书:30万元/人民币(税前)。绩效薪酬根据每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关联董事范召林、邢淑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养元饮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投入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保证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含税)(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附属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报告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等,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养元饮品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制度》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关于修订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计划在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向部分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另向该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授信业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各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业务;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城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路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新华支行各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桃城支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养元饮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奎章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姚奎章先生曾任河北衡水老白干酒厂技术科技术员、生产科副科长、一分厂副厂长、集团生产处处长、集团董事,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3月起任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长;2014年4月起兼任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8月起兼任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起任衡水市衡商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奎章先生现为衡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理事会会长、核桃产业国家创新联盟理事长、河北省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劳动模范。

  姚奎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8,627,479股(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7,648,195股、通过公司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979,284股),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范召林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范召林先生曾任河北衡水老白干酒厂销售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3月起任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2008年9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范召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3,253,660股(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206,435股、通过公司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47,225股);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邢淑兰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注册高级税务筹划师,财务管理专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邢淑兰女士曾任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2006年3月起任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财务负责人;2015年10月起兼任衡水高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邢淑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616,252股(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58,303股、通过公司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57,949股);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邓立峰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邓立峰先生曾任衡水老白干集团销售总公司业务员,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业务员,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2002年2月起任公司业务部经理;2009年11月起任公司第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

  邓立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819,566股(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861,617股、通过公司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57,949股);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夏君霞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夏君霞女士曾任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品控经理,公司质量经理、技术部经理;2015年10月起任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4月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17年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2018年入选衡水市第七批市管优秀专家;2019年被评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蛋白饮料分会副会长、河北省营养学会理事会理事。

  夏君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28,983股;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路敏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路敏先生曾任公司技术部品控员、品控主管、质量控制中心主管,2020年4月起任生产部经理。

  路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杨小舟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杨小舟先生曾兼任财政部内部控制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企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鉴定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目前担任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小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张丽梅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共党员。北京工商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获得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

  张丽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江连洲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1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共党员,国际食品科学院(IAFoST)院士,国家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全国大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中国大豆产业协会副会长、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监事、农业部产业体系岗位科学家。江连洲先生现任东北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院长、国家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江连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2-009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委托理财额度: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等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等理财产品。对于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三)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投资安全性及流动性可控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5.8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82.42亿元。公司本次申请委托理财额度为120.00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的122.1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将选取合格专业、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提供的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实际收回本金按照最近十二个月内所有收回情况统计,其中包括部分十二个月前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收回。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1-011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0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1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郗贝贝,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斌,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在2021年度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含税)(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附属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报告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等,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认为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致同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认真,勤勉高效,我们认为支付给致同所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