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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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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40,727,0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行业内重要的具备全产业链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检测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进入电力自动化领域以来,历经数十年的发展,培育出了涵盖调度自动化、集控站、变电站保护及综合自动化、变电站智能辅助监控系统、配电自动化、配电一二次融合、网络安全装置、虚拟电厂、云化弹性调控平台、业务中台、综合能源、智能巡检系统、电力电子设备、电能表及计量系统等系列产品和系统                                                          解决方案,在电力行业源-网-荷-储等各个环节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布局。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体系,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研发工作。根据自动化、信息化系统产品的特点和工程项目的需求,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主要通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他涉及电力、能源行业的用户单位自主招投标或委托专业招标公司组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销售。

  公司产品遍布全国各地和世界多国,核心产品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的东方茸世(烟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项投资半导体相关产业,报告期内累计投资金额15,400万元,投资总额占其认缴出资总额的77%。详见公司编号为:2021-03、2021-16、2021-22、2021-27、2021-28、2021-31、2021-39、2021-40的关于东方茸世专项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股票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准备工作的议案》,决定全面启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发行股票并进入精选层的前期准备工作,辅导备案已于2020年3月5日在山东证监局登记确认,进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期。目前随着新三板改革措施的颁布,海颐软件面临的环境发生变化,其发展战略也面临调整,目前各相关工作正在论证调整中。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22-06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服务20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6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793.1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918.9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081.4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961.0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文湖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家腾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3)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4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刘文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家腾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注:如有请据实说明,并参考交易所模板列表说明。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文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家腾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注:如有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请说明并说明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80万,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内控审计费用20万。

  上期审计费用为70万,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万,内控审计费用20万。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二十年的年报审计工作,该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同意继续聘用其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财务审计机构连续二十年为公司服务,在审计过程中该所及该所人员能够按照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的标准进行工作,通过对该所审计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观察,以及对该所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内部规范控制和业务发展进行充分了解后,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2-08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提供租赁方面的关联交易。2022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合计35,437.68万元;预计与关联方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5,05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合计1,2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发生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34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提供租赁的关联交易359.21万元。

  2、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联董事杨恒坤、丁振华、方正基、胡瀚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网络技术开发;工业自动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集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气机械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494.57万元,净资产1407.03万元,营业收入124.86万元,净利润-510.31万元。(前述数据未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对其有重大影响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成山,注册资本600万元,主营业务:从事建筑节能产品、工业节能产品、中央空调节能产品、建筑智能化及自动化系统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方案设计、咨询、维护、能耗监测及节能改造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 1232.69万元,净资产 1122.82万元,营业收入 758.04万元,净利润61.02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孙爱国,注册资本1080万元,主营业务:建筑节能、工业节能、空调节能、供冷、供热、冷热电、智能建筑领域的产品研发、工程安装、技术咨询、运营服务,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监控终端设备、智能通讯终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安装、技术咨询,远程监控平台、企业管理平台、云平台的研发、技术服务、维护、租赁服务,能源管理,能耗检测与评估,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以自有资金对供冷供热、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投资和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和金融担保等金融业务)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 5480.5万元,净资产 1909.85 万元,营业收入 4639.17万元,净利润407.44万元。(前述数据已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王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工业自动调节仪表、显示仪表及控制(调节)仪表系统、电动单元组合仪表、集中控制装置、智能控制系统、自动化成套控制装置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油气储运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系统集成与工程总包;企业能源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系统集成与工程总包;卫星时钟同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8631.14万元,净资产 4805.73万元,营业收入 6086.34万元,净利润1711.71万元。(前述数据已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五)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510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电源成套设备,通信电源成套设备,通信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UPS系列产品,蓄电池系列产品,AC/DC、DC/DC模块电源,电力无功补偿设备及其他电力电子装置的生产、销售及维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7498.43万元,净资产-819.59万元,营业收入9914.06万元,净利润115.26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六)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杨恒坤,注册资本19607.8431万元,主营业务: 计算机有外部设备、电力自动化及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机房设施、仪器仪表、汽车电器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机械工程、塑料注塑模具和注塑件、建筑智能化及建筑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955331.73万元,净资产493012.41万元,营业收入475735.85万元,净利润43797.6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七)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孙锦庆,注册资本210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设备、市政设备、工业设备、交通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租赁,监测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4377.14万元,净资产4565.67万元,营业收入10809.02万元,净利润1412.59万元。(前述数据系审计数)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国网中电电气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八)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刘小峰,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动识别与控制产品、物联网设备、智能设备、电子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检测设备、仓储设备、自动调节装置、传感器、工业机器人、定位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电子标签、船舶电子设备、海洋工程控制设备、智能柜、普通机械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运营服务;承装(修、试)电力工程施工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1868.60万元,净资产4162.47万元,营业收入11459.79万元,净利润698.67万元。(前述数据系审计数)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九)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098.08万元,净资产1201.23万元,营业收入2289.77万元,净利润-336.8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吴亦竹,注册资本56470万元,主营业务:应用清洁能源技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提供“技术服务+智能设备”的综合解决方案,保障电力能源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效率提升,促进电力能源系统的清洁化和智能化的发展。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15820.36万元,净资产243152.28万元,营业收入138519.57 万元,净利润14303.8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在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提供租赁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签订有关购销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产品购销,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

  1、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2、我们注意到了2021年关联方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年初预计的项目未能实施,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差异,出售商品差异91.23%,采购商品差异77.3%;关联方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因年初预计的项目未能实施,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差异,出售商品差异81.25%,接受劳务差异81.13%,采购商品差异53.88%,提供劳务差异48.2%;关联方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因年初预计的项目未能实施,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差异,出售商品差异89.93%;关联方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年初预计的项目未能实施,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差异,采购商品差异89.85%;关联方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因年初预计的项目未能实施,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差异,采购商品差异81.42%,出售商品差异80.06%;关联方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因年初预计的项目未能实施,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差异,采购商品差异71.38%。经了解上述差异原因为业务实际发展未达到年初预计目标所致,全年未发生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额度。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有利于公司管理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事前了解认可并认真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胡瀚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丁振华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杜至刚、王贡勇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参会,其余董事在公司会议室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方正基先生所作的《公司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成就。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审字【2022】第00027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4,485,560,201.5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3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7,780,352.4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12%;基本每股收益0.2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73,083.31 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7.1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056,696,372.7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0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808,242,750.3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审字【2022】第00027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419,418,640.5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7,780,352.43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44,332,164.21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433,216.4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13,596,410.51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3,495,358.30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1,340,727,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443,620.42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63,051,737.8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分配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关联董事杨恒坤、丁振华、胡瀚阳、方正基回避表决;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等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同时,新增加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以上授信皆为信用方式,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年内有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申请低风险授信业务额度人民币 5,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品种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衍生交易业务及其他各类非融资类保函业务,保函期限以实际申请期限为准,最长不超过5年。上述业务采用缴纳 100%保证金或存单质押方式办理,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签订的保证金质押合同为准。业务办理期限自决议通过后两年有效。

  为盘活公司收回的电子银行承兑票据,减少公司资金占用,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下称交行)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票据池项下电子银行承兑业务,公司将收回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入交行票据池,通过质押票据,在质押额度内按业务需求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保函等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两年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前述相关业务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2-0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二)特别事项:

  1、对议案7《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一楼大厅。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琪

  (2) 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

  邮箱:zhengquan@dongfang-china.com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2号

  邮政编码:264000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鉴于防疫的需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应当做好健康筛查与防护,符合公司所在地适时发布的防控要求,不符合防控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一、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意见栏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22-05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审字【2022】第00027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4,485,560,201.5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3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7,780,352.4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12%;基本每股收益0.2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73,083.31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7.1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056,696,372.7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0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808,242,750.3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审字【2022】第00027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419,418,640.5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7,780,352.43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44,332,164.21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433,216.4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13,596,410.51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3,495,358.30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1,340,727,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443,620.42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63,051,737.8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分配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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