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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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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4月11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以及有关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22。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认为: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24。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在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当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25。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同意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行为有利于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202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29。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1-3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31。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 02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19,397,755.0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35,918.51元,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8,499,103.03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1年度,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14,500股,合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1,068.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9,991,068.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87.38%,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三、留存收益用于公司发展和提高股东长远回报

  本次未实行利润分配是公司根据业务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状况、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新项目投资需求,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制订股东回报计划,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医药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徐德盛

  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盛剑环境(603324)、中大力德(002896)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超过57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振

  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行业,2021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星新材(603578)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德盛、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及拟签字会计师郑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徐德盛、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及拟签字会计师郑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95万元,与2020年度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且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营业务是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以及显示器件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出口业务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外币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二)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三)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内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在合法、审慎的原则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应开雄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的2022年度将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正常业务合作,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在自愿、平等、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进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审议本议案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京东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

  2.公司与浙江三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8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裘坚柱

  注册资本:8408.207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8日

  经营范围:显示技术及手机配件的研发、销售;批发、零售: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显示器件、显示模块;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劳务派遣(凭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应开雄担任浙江京东方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浙江京东方为公司的关联方,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及定价政策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根据行业惯例,遵循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确定或直接采取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对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保函、商业汇票贴现、票据池等业务。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质押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所有信贷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虬晟光电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目前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的业务发展需求,2022年度公司拟为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8981.192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8号2号房

  法定代表人:徐凤娟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真空荧光显示屏、高密度点阵荧光显示模块;研发、销售:小尺寸显示器件配件、显示模块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94.8438%,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937%,绍兴晟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0324%,顾水花持股比例0.0301%。

  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2022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签署的协议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业务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虬晟光电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除公司外的其他股东不参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202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94.8438%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担保计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累计已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额度: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委托理财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上述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七)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提示

  (一)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二)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三)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其审议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盛洋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盛洋科技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0年12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向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68,9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1元,共计募集资金66,222.51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7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4,472.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1,926.7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295.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9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525.15万元(其中5,040.1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1.0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7,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991.6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0.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0034号《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7,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盛洋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盛洋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5,040.13万元。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

  ■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1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高璟琳

  电  话:0575-88622076

  传  真:0575-88622076

  邮  箱:stock@shengyang.com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邮    编:312000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 033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至5月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hengya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9日上午 10:00-11:3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至5月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hengya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秋婷、高璟琳

  电话:0575-88622076

  电子邮箱:stock@shengya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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