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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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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1,77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业务为汽车零部件业务和金属及通信零部件业务、投资业务,同时也在满足自身服务基础上提供租赁及物业服务。

  一、汽车零部件业务

  公司主要为乘用车提供开卷落料、大型覆盖件冲压、分总成零部件焊接、小型金属零部件等产品和服务,公司的核心客户为上汽大众。自新能源汽车业务成为国内汽车行业发展的重点后,公司也借助良好的制造能力,与区域内知名电动汽车厂展开了合作,公司也将继续探索客户。

  报告期内汽车业务主要经营模式:生产环节,一直沿用较为成熟的“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采购环节,公司采用“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销售主要采用直销B2B模式。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基本无变化。

  应上汽大众要求,2020年1月开始,公司开卷业务逐步调整为:由公司负责采购原材料,加工完成以后,将产成品销售给上汽大众,财务核算流程相应调整,需全额确认相关收入成本。该项调整导致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增加。

  公司的汽车零部件类业务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朋联众、扬州新联向客户提供,其结构如下:

  ■

  在国内主要有上海、扬州、宁波、长沙四大生产基地,具备产能情况如下:

  ■

  公司未来将继续围绕新能源汽车业务进行技术改造及产业升级,满足更多客户及产品的需求。

  二、金属及通信零部件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新朋金属为客户提供订制化的制造服务,是专业的通信产品金属零部件设计和制造商,业务范围涵盖模具设计制造、定制化产品设计服务,通过精密冲压、数控冲裁及折弯、激光切割、机器人焊接、粉末喷涂处理等制造手段,为客户定制和开发各种规格和用途的精密零部件,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汽车、储能及其配套、通信机柜、家电设备等多个领域。

  公司的金属及通信零部件业务主要以出口为主,客户为美国捷普公司、施耐德电气等世界五百强企业,虽然报告期内受疫情及国际竞争的影响,但公司出口业务仍较为平稳。

  近年来,公司把握储能行业发展势头,凭借自身在金属零部件领域的深耕的资源、口碑和项目经验,大力发展储能配套产品,并取得了国内知名新能源电池企业的供应商资质。目前根据客户的预期与计划,公司已在上海启动“新朋科技产业园”、在苏州启动“二期智能工厂”以提高产能,满足国内外客户的需求。

  主要经营模式:采购采用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模式;生产采用大规模定制生产与多品种小批量柔性生产模式。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基本无变化。

  公司的金属零部件业务在国内主要有上海、苏州两大生产基地,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朋金属承接,其结构如下:

  ■

  从国家近期的能源战略计划来看,积极发展储能仍然是我国一项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将与客户继续加强合作,配合国内外客户的发展规划与目标,提升自身能力,谋求差异化发展战略,配合客户的发展与需求,努力成为储能配套一流企业。

  三、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瀚娱动为主体对外实施,主要通过股权直投,参与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开展,股权直投模式是以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私募基金模式是通过向私募基金出资方式,将自有资金间接投资于企业的股权,通过股权增值获取投资收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金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主体共同设立了上海金浦新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股权市场的投资与管理,瀚娱动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了金浦新兴、南京新兴、南京半导体、南京吉祥、南京晨光、汇付创投六支基金的投资。公司参与的私募基金投资项目涵盖科技、医疗医药、半导体等新兴产业领域。

  公司投资业务进展情况良好,通过保持适度规模的投资业务,有利于多元化经营,有助于深入了解制造业发展的前沿领域、拓展更多的产业机会及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寻求战略支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21,631,986.7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9,428,677.3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6.13%。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9,428,677.39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312,153,118.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8,740,184.60元,扣减2020年度已分配的利润100,102,600.00元,提取盈余公积31,215,311.83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99,575,391.10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921,771,353.95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100,330,1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出具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审查意见。

  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研究决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11号)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黄永进、王怀刚、程博回避表决。

  经研究决定,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10万元整(含税)。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0号)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2-01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定于2022年5月16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6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上述有关议案已经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朋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新朋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君、顾俊

  电话:021-31166512   传真:021-31166513

  邮箱:xinpengstock@xinpeng.com

  邮政编码:201708

  5、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特别提示

  受上海地区疫情的影响,为配合政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提示如下: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股东务必严格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保护股东健康,降低感染风险,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人员需登记并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如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个人防疫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8,投票简称:新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2-008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丽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21,631,986.7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9,428,677.3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6.13%。

  本议案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监事会对2021年度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9,428,677.39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312,153,118.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8,740,184.60元,扣减2020年度已分配的利润100,102,600.00元,提取盈余公积31,215,311.83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99,575,391.10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921,771,353.95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100,330,1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外部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外部监事肖建平回避表决。

  经研究决定,公司拟2022年向外部监事支付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整(含税)。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现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预披露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9,428,677.39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312,153,118.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8,740,184.60元,扣减2020年度已分配的利润100,102,600.00元,提取盈余公积31,215,311.83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99,575,391.10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921,771,353.95元。

  公司董事会制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100,330,1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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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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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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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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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钱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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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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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充分评估并认可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立信为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在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及专业履职能力,且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文件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该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生效日期

  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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