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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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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瑜(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11亿元,同比增长25.30%,其中陆缆系统7.99亿元,同比增长23.09%,海缆系统7.41亿元,同比增长23.45%,海洋工程2.71亿元,同比增长38.30%;2022 年1-3月,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亿元,同比增长0.16%,环比增长22.47%。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为91.87亿元,其中海缆系统54.64亿元,陆缆系统28.84亿元,海洋工程8.39亿元。

  3、报告期,虽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明显增长,但因受国内疫情影响,部分客户回款有所延缓,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较大负数,公司将通过适度增加银行融资及加强客户沟通回款,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资金需求。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瑜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瑜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2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乐君杰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1、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劳正中、许洲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2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三)审议通过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3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21次会议通知;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4、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平飞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3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根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构建国际、国内双向开拓、当前与今后同步推进的新市场格局,公司积极开拓欧洲、“一带一路”等国际高端市场。随着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范围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英镑。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有效期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授权事项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公司和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套期保值相关协议,并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占用银行授信额度。具体的协议签订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 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均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将造成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客户违约及收付款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和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而产生的损失;公司订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4、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同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汇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应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设置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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