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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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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65                                                   公司简称:百大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期以2021年末总股本376,240,3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分配75,248,06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390,993,363.6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预案已经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据针对杭州市主要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的统计,受到疫情地区性爆发的影响,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客流恢复仍然面临很大挑战,且不同业态和品类恢复速度差异大。目前看来,线下正在恢复,但是某些品类的负增长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疫情期间,很多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经历了闭店、客流骤降、消费习惯向线上倾斜,空铺增加、招商难度加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另一方面、租金、物业成本、员工成本、营销企划费用等硬性支出仍存在。因此,营收、经营利润同比都有大幅下滑,而且很多零售行业的企业由于资产重,包袱大,虽努力向数字化转型,但成效并不显著。

  公司百货业资产的受托管理方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是较早向数字化转型的零售企业之一,通过直播卖货、线上线下打通等方式,使被抑制的消费需求通过新零售释放,线上订单量的增长速度高于客流的恢复情况。新零售让银泰百货平稳度过疫情的艰难时期,足额完成《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委托利润。

  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主要业态为百货商场。公司系单店经营模式,拥有杭州百货大楼一家门店。自 2008 年起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等百货业资产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20 年,每年可获得相对稳定的委托经营利润,受行业环境波动影响较低。杭州百货大楼的商品销售以联营模式为主,辅之少量经销、代销模式,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公司其他业务包括物业租赁、物业服务、文化产业等。租赁业务包括将杭州大酒店物业整体出租以及湖墅南路物业部分出租,该部分租金收入对公司营收及利润有一定的影响。公司自行经营管理杭州收藏品市场以及一些物业服务,但这些业务取得的收入占比很小,对公司利润影响有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亿元。未来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如下:

  (1)公司与银泰的《委托管理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委托经营利润延迟取得,或无法足额取得的风险。

  (2)尽管杭州大酒店的租赁纠纷诉讼已取得法院调解书并执行完毕,但由于承租方经营管理不善叠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仍存在租金等费用延迟支付或无法足额支付,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风险。

  (3)尽管公司与嘉祥的租赁纠纷诉讼已取得法院二审判决书并已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承租方及各连带责任人的偿债能力未知,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全额收回相关款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投资的“花样年”项目目前尚处在诉讼过程中,尚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可能存在本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5)公司投资的信托理财产品在现有房地产形势下存在可能无法全额收回本金的风险。

  (6)公司在战略转型过程中,由于对新进入领域业务的控制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需要反复论证,存在项目短期无法落地的风险。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夏鑫

  2022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2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杭州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高峰先生因疫情隔离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陈夏鑫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由董事长陈夏鑫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3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3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3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百大银泰卡卡互通之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3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3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准备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3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3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杭州银行股票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3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团队进行股票投资业务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3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择机与被执行人进行和解的议案》。

  公司与杭州嘉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等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判决目前处于强制执行阶段,尚余17,381,121.28元款项未执行到位。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线索及后续处置程序,为尽快收回申请执行款项、推进案件解决进度,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尚未执行到位的款项范围内具体决定执行和解方案,包括豁免债务金额(豁免范围限于目前尚未执行到位的款项),并签署相关和解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总额(含税)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各类补贴、福利及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慧芬、董振东、王卫红、陈琳玲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考核奖金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为年度薪酬的70%,按月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按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基数为年度薪酬的30%。基本薪酬为副董事长70万,总经理63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5—56万元,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奖金基数总额为240万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各绩效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上下调整。若公司管理层人员发生增加或减少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增减情况并对应相应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总数的增减。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奖金由董事长结合各高管个人年度绩效目标考评结果,考虑各高管的工作量及贡献提出分配方案建议,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慧芬、董振东、王卫红、陈琳玲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4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4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七、八、十二、十三、十四、十七、十八、十九、二十项议案将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杭州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末总股本376,240,3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分配75,248,06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390,993,363.6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一、二、三、四项议案将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1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709,687.97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66,241,426.88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23,326,443.53元,依据《公司法》以股本的50%为限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376,240,3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分配75,248,06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390,993,363.6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全体董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等因素,从公司实际出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2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2021年度签署正元智慧、晶盛机电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正元智慧、晶盛机电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锋龙股份、镇海股份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的审计服务费为57万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审计服务费为57万元(含税),主要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17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因此,同意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3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2、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与银泰各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的,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无与银泰方有关联的董事,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与银泰各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的,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实际发生项目与2021预计相比,委托关联方销售商品及市场推广费用下降,系公司下属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百货零售业务受疫情影响,销售及推广活动减少,进而关联采购下降。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宁波保税区银泰西选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316936139L

  住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扬子江北路12号办公楼三楼308-1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食品经营,日用百货等。

  2、关联方名称:浙江银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51797423Y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528号701-2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278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网上销售等。

  3、关联方名称:安徽银泰时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W6PY9L

  住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品牌管理,物业管理,日用百货等。

  4、关联方名称:北京银泰精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5790083424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武兴路7号A0559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网上经营,日用百货等。

  5、关联方名称:浙江银泰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53696996M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822号、石祥路138号B1层B131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等。

  6、关联方名称: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4455XJ

  住所:杭州市延安路530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餐饮服务等。

  宁波保税区银泰西选进出口有限公司是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而其他公司均系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的兄弟公司。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而杭州百货大楼系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条实质重于形式的规定,上述6家公司均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总体原则,具体的定价方法为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不会对公司带来交易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的,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4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大银泰卡卡互通之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2、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带动整体销售,满足顾客需求。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百货”)于2009年底就电子消费卡在对方商场互相消费使用达成一致:银泰百货同意杭州百货大楼发行的电子消费卡在银泰百货下属商场消费使用,公司同意银泰百货发行的电子消费卡可以在杭州百货大楼消费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条实质重于形式的规定,银泰百货系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17条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10年、2013年、2016年、2019年召开股东大会,对上述交易进行金额预计,百大银泰卡卡互通消费历年结算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根据最近三年消费卡使用结算的实际情况,预计未来三年双方发行的电子消费卡在对方商场消费金额连续12个月内合计将不超过4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4455XJ

  住所:杭州市延安路530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餐饮服务等。

  2、关联关系:由于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银泰百货经营管理,而杭州百货大楼系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条实质重于形式的规定,银泰百货系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百大银泰卡卡互通之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杭州百货大楼与银泰百货同意各自发行的电子消费卡在对方商场消费使用,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带动整体销售,满足顾客需求。双方实行卡卡互通不会对公司收取委托管理保底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的情况。

  2、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银泰百货发生的卡卡互通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总体原则。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银泰百货经营管理,杭州百货大楼与银泰百货同意各自发行的电子消费卡在对方商场消费使用,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带动整体销售,满足顾客需求,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双方实行卡卡互通不会对公司收取委托管理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百大银泰卡卡互通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5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第15号,公司根据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需要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解释对PPP 项目合同的相关会计处理和附注披露、对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

  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和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2021年12月30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1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财会〔2021〕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第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做此项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6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1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488.27万元。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房地产信托产品投资及花样年项目的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488.27万元。

  三、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3,488.2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7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主要投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机构发行的单独投向房地产的融资类理财产品除外)。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含子公司)购买的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中低风险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含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在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8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杭州银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所持杭州银行股票继续进行滚动操作,择机卖出或买入。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原持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26,以下简称“杭州银行”)股票3,528万股。2019年度、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对所持杭州银行股票进行滚动操作,择机卖出或买入。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减持杭州银行股票13,263,325股,成交金额共计21,226.79万元,成交均价16元/股。目前公司还持有杭州银行股票22,016,675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为持续有效调控公司流动资产配置,使效益最大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对所持杭州银行股票继续进行滚动操作,择机卖出或买入,买卖后的持有总量不高于3,000万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处置范围还包括杭州银行因发生配股、送股、转增等情况增加的股份。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9.3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主营业务:银行业务

  三、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杭州银行股票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杭州银行股票当期的股价波动及处置时点不同,将影响公司当期损益。而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因此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进行股票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团队进行股票投资业务的议案》。拟在原有持仓的基础上新增自有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用于股票投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收盘,公司(含子公司)持有除杭州银行以外的股票投资市值5570.57万元。

  1、投资目的: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2、投资额度:在原有持仓的基础上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范围:股票投资(含港股通)。投资杭州银行(600926)股票另行授权。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公司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风险控制、后续管理、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票投资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票投资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在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票投资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由总经理作为具体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投资标的分析、筛选;买卖决策、实施,并指定公司投资部门适当人员负责执行具体操作事宜。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资金的调拨,风控管理,并负责对股票投资业务的账户进行定期核对。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4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41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位于杭州市延安路的杭州大酒店所属物业出租用于经营酒店。因承租方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维”)经营不善,新酒店开业不久即出现承租方拖欠租金等费用的情况。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于2021年7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调解,公司与杭州海维等相关方签署了《和解协议》,并取得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截至2022年1月,杭州海维已付清《民事调解书》约定的相应欠款及律师费等。以上详见公司披露的2018-021、2018-022、2018-027、2021-030、2021-051、2021-054、2022-001、2022-002号临时公告,以及2019-2021年度的定期报告。

  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相应欠款后,与杭州海维等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海维已新增欠付2021 年度的租金等费用合计1,423,103.29元,公司已确认收入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杭州海维新增欠付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17 日的租金等费用合计16,256,995.90元,考虑杭州海维的履约能力,公司未确认收入。公司将按《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与杭州海维协商解决,并视协商进展采取约定及法定措施,以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后续《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履约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65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2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以及十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凭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临平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颖、王欣欣

  联系电话:0571-85823016、85823015

  联系传真:0571-85174900

  (二)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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