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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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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 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议案8(8.01)和议案9(9.0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议案8(8.02)和议案9(9.0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议案8(8.03)和议案9(9.0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议案8(8.04)和议案9(9.0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议案8(8.05)和议案9(9.0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股东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信函登记以截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 5:00 前收到股东信函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红梅、郭春桔

  邮  编:618000

  电  话:0838-6159209

  传  真:0838-6159215

  地  址: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Ο”,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重装”、“公司”,公司曾用名“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二重重装”)于2010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15年5月21日终止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68号《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重新上市交易的通知》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国机重装股票重新上市。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交易。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重新上市的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国机重装2021年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保荐机构认为,国机重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信息披露文件,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国机重装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

  于宏刚 张冠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784.34万元,核销应收款项21,123.08万元,因以前年度已对该核销资产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期核销对利润无影响。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由于本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韩晓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1 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韩晓军回避表决。

  13.2与农业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赋荣回避表决。

  13.3与中国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兴盛回避表决。

  13.4与建设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5与工商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1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韩晓军回避表决。

  14.2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赋荣回避表决。

  14.3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兴盛回避表决。

  14.4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5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耳其区域中心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机重装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韩晓军先生、胡光先生、刘兴盛先生、李晓明先生、马义先生、彭辰先生、徐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晓明先生、马义先生、彭辰先生、徐钢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6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韩晓军、彭赋荣、刘兴盛分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及所属企业拟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6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在上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票据承兑、贴现、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因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其申请授信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农业银行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 中国银行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至2021年8月2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 建设银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 工商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方关系。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与公司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为公司关联法人,与公司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拟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6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综合授信业务的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同类业务标准费率收取。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综合授信业务的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同类业务标准费率收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1日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综合授信业务的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类业务标准费率收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5.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如下:

  ■

  ■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19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程序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组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提名韩晓军、胡光、刘兴盛、李晓明、马义、彭辰、徐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李晓明、马义、彭辰、徐钢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提名的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履行选举程序。职工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2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提名赵飞、朱斌、陈飞翔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次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履行选举程序。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韩晓军先生。

  韩晓军,男,1968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丝绸总厂干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工程师,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业务协调处干部、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处干部(正处级)、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处处长、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工作部部长、总部党总支书记,中国机械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胡光先生。

  胡光,男,1971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绵阳市涪城区支行行长,绵阳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德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3.刘兴盛先生。

  刘兴盛,男,1967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德阳分行国际结算部主任,中国银行德阳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现任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银行德阳分行主办级高级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

  1.李晓明先生。

  李晓明,男,1961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马义先生。

  马义,男,1961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东方电气集团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3.彭辰先生。

  彭辰,男,1954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外部董事,中国铝业集团外部董事。

  4.徐钢先生。

  徐钢,男,1960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广州石油化工总厂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局长,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物装公司党委书记。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赵飞先生。

  赵飞,男,1963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部长、工机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装备制造部(安全生产部)副部长、装备制造事业部总监、科技发展部(军工管理办公室)副部长(部门正职级)。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派驻监事会主席,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朱斌先生。

  朱斌,男,1969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集团客户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遂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3.陈飞翔先生。

  陈飞翔,男,1971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遂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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