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审计,2021年度华电重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408.86万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2,340.89万元,分配2020年度利润3,002.72万元,母公司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101,747.2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119,812.47万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67,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85元(含税),合计人民币9,919.59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2.71%,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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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物料输送业务
本公司的物料输送系统工程业务以系统研发设计和工程总承包为龙头,以核心高端物料输送和装卸装备研发制造为支撑,为电力、港口、冶金、石油、化工、煤炭、建材及采矿等行业提供物料输送系统工程的整体解决方案。随着智能化的快速发展,公司正在推进物料输送和装卸装备无人化和系统智能化的研发和实施,借助多年物料输送系统设计和总包经验,提供后续智能化、无人化改造和运维保障服务。由于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公司逐步展开输煤系统综合治理及改造业务。此外,公司也在积极布局一带一路沿线项目,开拓直接面对海外业主的物料输送系统EPC项目。本公司自行设计制造的核心物料输送和装卸装备包括环保圆形料场堆取料机、长距离曲线带式输送机、管状带式输送机、装卸船机、堆取料机、排土机、翻车机、数字化料场管理机器人等,上述产品主要用于环保圆形料场系统、电厂输煤系统、港口码头装卸运输系统等物料输送系统。本公司已取得机械行业(物料搬运及仓储)专业甲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港口装卸机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等物料输送系统工程资质。
物料输送系统工程行业与电力、港口、煤炭、冶金、化工、建材、采矿等下游行业密切相关。2016年以来我国煤电行业的投资建设有所放缓;在港口、煤炭等其他行业方面,因属于传统工业行业,该等行业需要消化过剩产能并加大环保节能改造投入,增量固定资产投资有限,存量资产的环保节能改造市场空间较大。除本公司外,物料输送系统工程行业主要还有三类参与者:第一类为设计院;第二类为设备制造商;第三类为建设施工企业。在物料输送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公司的管状带式输送机、长距离曲线带式输送机、环保圆形料场都是市场的先行者和领跑者,依托科技创新和应用,公司始终保持细分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同时具备技术研发、系统设计、核心装备制造和大型项目管理能力,在电力、港口、冶金、石油、化工、煤炭、建材及采矿等多个行业具有众多良好的项目总承包业绩,业务体系完整、一体化程度高,在物料输送行业表现出领先的整体服务实力。
2.2 热能工程业务
本公司的热能工程业务专业从事管道工程、空冷系统研究、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总承包服务,为在运行机组综合效能提升、节能降耗、灵活性改造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范围涉及火电、核电、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领域。公司热能工程业务以工程设计、项目管理为核心,以加工厂为基础,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和解决方案。本公司具有电厂热力系统、管道系统、空冷系统的设计能力,可开展发电机组能效提升的技术经济性分析、管道流动和传热的数值模拟分析、空冷岛数值模拟分析以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已取得GC1级、GCD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证书、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S)证书等热能工程资质。
四大管道在国内火电厂的大规模应用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受“十三五”期间我国火电装机容量控制在11亿千瓦的影响,煤电电源建设有所减少,电站四大管道系统行业受到冲击。电站四大管道行业内竞争分为三类:第一类参与者为国有专业管道公司;第二类参与者为逐步进入本行业并取得一定业绩的非国有企业;第三类参与者为普通管道生产企业。本公司掌握了四大管道系统的设计、工厂化配制的全套工艺流程和超超临界机组管道用钢焊接技术等核心技术,打造了大容量、高参数火电机组四大管道领域的品牌优势,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公司管道业绩领先于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在质量方面得到业内普遍认可,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
电站空冷系统行业受“十三五”期间我国煤电装机容量控制在11亿千瓦的影响,煤电电源建设有所减少,空冷装机容量受到冲击。本公司同时具备系统总包、系统设计、核心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能力,先后为多个电厂提供了空冷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已成长为空冷系统行业有力的竞争者。
电厂综合能效提升及灵活性改造行业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已发布《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并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煤电清洁、高效、灵活、低碳、智能化高质量发展预计将得到深入推进。公司综合能效提升业务主要是根据当前技术水平对三大主机系统以及辅机系统进行全方位升级改造,灵活性改造业务主要是通过改造,提升机组运行灵活性,核心目标是充分响应电力系统的波动性变化,增加机组的调峰能力,已成功签订福建华电可门电厂1#综合能效提升项目等多个合同,抢占了市场先机,为该业务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3 高端钢结构工程业务
公司高端钢结构工程业务是以高端钢结构的新产品、新技术的设计研发和工程总承包为龙头,业务范围涵盖钢结构的工程系统设计、技术研发、新产品制造与安装、工程总承包服务,产品包括风电塔架、工业重型装备钢结构、空间钢结构及新型空间结构体系(可应用于煤场封闭)等,涉及电力、化工、冶金、矿山、民用建筑等领域,在电力等工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高端钢结构工程业务还为物料输送系统工程业务、热能工程业务、海洋与环境工程业务提供新型空间结构体系、钢结构栈桥、空冷钢结构、风电塔架等产品,是本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本公司已取得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钢结构工程资质。
在大跨度空间钢结构领域,公司率先将超大跨度预应力管桁架结构引入电厂煤场封闭改造治理行业,建成当时国内最大单跨(197米)封闭料场,目前以总包方式建成同类料场封闭项目60余个,实现五大发电集团全部覆盖,行业内业绩领先。
在钢结构冷却塔领域,国家积极倡导用钢结构建筑代替混凝土建筑,这为公司钢结构冷却塔业务创造了有利的契机。公司建成的华电土右电厂钢结构冷却塔是国内第一座钢结构冷却塔,获得了业界的好评,后续又建成新疆哈密电厂钢结构冷塔等项目,奠定了钢结构冷却塔业务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在钢板库领域,近年来,因国家对环保要求力度加大,多地环保部门不允许电厂设置永久性灰场,故电厂无法将大量的固体排放物做永久堆放处理,必须建设配套的环保项目将固体废弃物及时处理,公司以此为契机,积极拓展相关业务。
在风电塔架领域,生产企业逐年增多,行业竞争日益加剧。随着大功率的陆上大型风电机组投入规模化生产运行,其零部件的质量以及运行的可靠性越来越重要,只有具有先进技术、规模化生产实力,能够制造出高质量、高规格产品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子公司签订了金风内蒙白旗哲里根图1S技改项目、河北廊坊大城县子牙河风电场盾安一期100MW项目等多个风电塔架合同。
在电站钢结构领域,重型钢结构业务涉及众多特殊结构部件和超大型结构部件的制造,相关工程关系到下游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性、稳定性,因此对设计、制造工艺、项目管理等能力的要求较高。经过长期市场竞争,形成少数处于主导地位的大型企业以及大量中小企业并存的局面。本公司汇聚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在电力行业重型钢结构领域得到了客户广泛认可。
在光伏工程领域,在政策推动下,我国光伏新建装机需求增长较快,2020年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53亿千瓦,同比增长24.1%,2021年1-10月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已达2.82亿千瓦,同比增长23.7%。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十四五”期间,国内年均光伏新增装机量将是2020年的1.5-2倍左右。公司发展光伏工程业务的思路是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齐头并进、双管齐下,以山西区域市场为重点,逐步辐射全国。
在港口机械领域,随着航运业的快速发展,全球港口货物吞吐量不断增长,对港口码头装卸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港口智能化趋势也逐渐明显,已发展到人工远程操控的半自动化阶段,逐步向全自动化、无人值守迈进。针对港口行业需求,公司已研发出环保、高效的新型岸桥等智慧港机产品,取得授权专利94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正在推进首台套项目示范。
2.4 海上风电工程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的海上风电工程系统方案提供商,自开展海上风电业务以来,与行业内众多公司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掌握了海上风电场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等多个环节的关键技术。通过汲取欧洲20多年海上风电发展的技术和经验,并充分结合国内风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整套适合国情的、以单桩基础和分体式安装为典型技术路线的海上风电建设施工方案。本公司已取得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风力发电)乙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特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等,具备了从事海上风电工程EPC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资质,拥有“华电1001”自升式海上作业平台等关键船机设备。
尽管国家电价补贴政策发生变化,我国海上风电进入“平价”开发阶段,海上风电仍是达成“3060”双碳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沿海各省也在积极探索“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资源的开发之路。我国海上风电在经过了“十三五”期间的快速发展后,逐渐呈现由近海到远海、由浅水到深水、由小规模示范到大规模集中开发以及大容量机组普遍应用的发展趋势。海上风电建设投资大、风险高,业主非常重视参建单位的综合实力,市场门槛要求较高。公司海上风电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参与多个项目的建设实践,目前储备了一支与海上风电业务发展匹配的员工队伍,拥有先进的专用于海上风电施工的船机等设备资源,充分利用子公司海上风电桩基基础、塔筒等装备制造优势和临港出运的便利条件,形成了从设计,装备制造,到安装施工及运维的完整服务范围,在研发、设计、制造、施工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成绩,工程建设能力得到了业界广泛认可。近年来,公司同国内外多家优秀单位进行合作,有效整合设计、制造及施工等相关资源,实现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提升了综合竞争力。截至2021年底,公司参与建设海上风电场20余个,项目装机容量340万千瓦,其中以施工总包模式承建的项目190万千瓦,以EPC总承包模式承揽的项目20万千瓦;完成了400余套单桩基础施工、400多台风机安装, 累计敷设海底电缆700余公里。
2.5 工业噪声治理工程业务
工业噪声治理业务以噪声控制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为龙头,以电厂噪声控制系统设计为支撑,坚持自主创新、协同发展,将公司打造成工业噪声控制领域领先的系统方案解决商。公司以燃气电厂噪声控制技术及降噪设备的研发为引领,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降噪技术和产品,开发完善具有华电重工特色的噪声治理系统解决方案。在技术上完成了余热锅炉噪声源头控制技术、管道蒸汽阀门噪声源头控制技术、高效环保机力通风冷却塔的三维多场耦合分析技术、塔群回流扰流空气动力场技术、噪声建筑结构一体化技术,在产品上完成了部分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同时新技术和新产品可推广和应用到其它电厂噪声治理上,例如在杭州华电半山去工业化改造项目冷却塔改造、主厂房美化、全厂噪声治理等进行示范应用,以上新技术、新产品均处在国内领先地位。依托公司的噪声治理、建筑结构的系统集成优势,将噪声业务扩展至与噪声治理与环保型机力通风冷却塔、厂房建筑结构一体化相结合的模式,全面提供噪声治理系统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在燃气、燃煤电厂噪声治理基础上,逐步开拓电网、轨道交通、石化等其它领域噪声治理市场。本公司已取得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等工业噪声治理工程资质。
我国高污染行业(煤电、石油、化工等)已先后经历了快速发展期、过渡期和退化期。2015年后,煤电建设放缓,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逐渐增大。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工业领域的分布式能源、石油化工、矿山、冶金与建材等行业的噪声与振动控制需求会有一定幅度提高。当前的降噪产品和材料有各类结构消声器、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隔声罩、声屏障等,虽然还不尽完善,但已经发挥了作用,极大地促进和推动了降噪设备和材料的性能质量提升。未来,噪声治理行业将向以下几个趋势发展:一是研发提高用于吸声、消声等专用材料的性能;二是提高噪声治理预测评价工作的效率和精度;三是加强噪声源头控制技术研发工作。目前国内从事噪声与振动控制的生产、科研单位约有500家,主要包括北京绿创、四川正升、上海申花、上海新华净等噪声治理公司。公司噪声治理业务在电力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在“燃气电厂噪声源头控制技术”及“燃气电厂低频消声技术”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独创的噪声治理与环保型机力通风冷却塔、厂房建筑结构一体化相结合的模式已在杭州半山公司去工业化改造项目上实施。
2.6 氢能工程业务
氢能业务以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安全、低碳的产品和服务为宗旨,以系统设计与工程总包为龙头,以核心高端产品的研发与制造为支撑,致力于打造成为集系统集成、装备制造、工程总包及项目投资、运营为一体的能源服务商。氢能事业部自成立以来,与华电集团下属区域公司合作开展前期电源点布局、产业规划编制、氢能技术咨询,加强技术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新型碱性无机隔膜电解水制氢装置的开发及在泸定项目中的应用,寻求以氢燃料电池核心材料、关键部件为切入点进入产业链的下游。
氢能作为一种储量丰富、热值高、能量密度大、来源多样的绿色能源,被誉为21世纪的“终极能源”。氢能的开发利用也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已制定相关政策,将氢能列为国家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也在积极布局氢能发展战略,逐步完善氢能政策体系。我国的氢能产业发展,主要聚焦于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清洁能源的消纳;二是提高能源清洁发展水平;三是能源结构调整战略的要求;四是推动现代能源体系的转型需要。目前国内的氢能产业链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布局,初步具备产业化条件。报告期内,公司氢能科技项目进展顺利,协助集团区域公司获取可再生能源资源,为公司后续业务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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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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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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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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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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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73.29亿元,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13.6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03.29亿元,同比增长15.97%;实现利润总额3.46亿元,同比增长174.93%;实现净利润3.03亿元,同比增长213.60%。从具体业务来看,物料输送系统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66亿元,同比增长6.06%;热能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81亿元,同比减少36.89%;高端钢结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50亿元,同比减少29.61%;海洋与环境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6.09亿元,同比增长85.17%;氢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02万元,同比减少85.14%。
为顺应国家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公司正在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氢能、智慧港机、噪声治理、智能输送、电厂综合能效提升、光伏等新兴业务,积极构建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新业务结构。海上风电进入“平价”开发阶段后,广东、山东、浙江等省份相继出台省补政策,发展前景依然明朗;我国《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的发布预示氢能将成为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空间巨大;在世界船运物流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全球集装箱吞吐量不断增长,港口智能化升级趋势已较为明显;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以及煤电向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给电源侧基建及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带来一定机遇。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19,812.47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7,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19.59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2.7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干预、套现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大股东干预、套现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自身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11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2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58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2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4]第1-00082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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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4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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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所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
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计35,809.32万元,其中:2014年12月12日提取募集资金15,108.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2015年4月14日提取募集资金5,200.00万元用于置换募投项目中“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5年4月8日出具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5]第1-00416号)。2015年1月7日提取募集资金3,501.3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中“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2015年12月25日,提取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增资。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对该增资款进行专户管理,于2015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30日、2016年7月4日合计支付货款11,999.94万元。截止2021年 12月31日,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5,200.00万元,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8,609.38万元,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1,999.94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5,809.3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上述募投项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16年3月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17年3月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18年3月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8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7月3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3,300.00万元,暂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8月,公司根据2018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9年4月8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7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5日、2019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0年5月25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2020年5月27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1年5月26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2021年5月27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15,000.00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
本报告期内,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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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均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本金和收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部分IPO募投项目,即“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42,688.68万元(占IPO募集资金净额的29.5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议案已于2018年6月12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2018年7月4日,公司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使用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和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2,688.6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12日,公司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使用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和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结余募集资金0.0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使用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和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2,688.6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报告期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华电重工《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