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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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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21年末的总股本258,03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5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出现全球供应链危机和能源危机,石油价格快速上涨,金融市场过度量化宽松,导致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热轧卷板等管道制造的主要原料上半年价格大幅上涨,基建项目延迟开工,管道行业业绩受到较大影响,尤其是中小管道制造企业受到较大冲击,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困难,行业内部整合加速,进一步促进了管道行业向高端化、品牌化、绿色化转型。

  2021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2021年4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要求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一体化供水、农村雨污分流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程,上述政策及法规的颁布实施对塑料管道行业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2021年国内部分大中城市内涝和水灾比较严重,引起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城市管网建设的高度重视,亦为管道行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以各类高分子塑料管道、改性塑料复合管道、重防腐金属管道、节能型保温管道、连接管件、新材料应用为主营业务的工程管道制造商、管道工程服务商和管道工程总承包商。作为全球最大的复合管道制造基地,公司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整合上下游生态资源,深化研究管道工程的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让智能管道改变人类生活,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管道系统综合方案提供商。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是根据客户订单和制造需求,对主、辅原材料以及制造设备和配件拟定相适应的采购模式,主要分为:年度战略采购、招标采购、询比价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以订单式生产为主,根据市场营销部门提供的客户订单及常规库存,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聚焦市政、水利核心市场,巩固矿业、热力重点市场,拓展国际市场,采用直销和经销双驱动的销售模式,推行“区域+领域、产品+服务+施工”的方式,通过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售后网络,为客户提供智能、安全、环保、运营高效的一体化管道系统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8,926,460.99元,较去年减少7.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33,036,453.10元,较去年减少58.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2,867,237.89元,较去年减少60.0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036,453.10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113,069.19元,2021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923,383.91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制订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全面贯彻落实“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组织运行效率,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对公司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鞠恒山先生、毕兴涛先生、孔智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由6.33元/股调整为5.9593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董事鞠恒山先生、毕兴涛先生、刘彬先生、孔智勇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中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其它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凡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确认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036,453.10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113,069.19元,2021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923,383.91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制订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相关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监事倪奉龙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较好地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致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上市公司2020年报审计210家,收费总额2.79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6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传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梓敏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

  王传顺(先生):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聂梓敏(女士):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4份。

  闫磊(先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4万元,合计费用为49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预计和2021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9,923,383.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8,034,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995,363.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30.0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3日签发的证监发行[2017]182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东宏股份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3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8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537,203,7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7,403,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共计人民币489,800,7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0月31日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7]3702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7,684.8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097.5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295.2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709.08万元, 包括未使用的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93.15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13.3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8,298.12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8,298.1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496.4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81.9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721.35万元,包括未使用的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93.15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承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和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721.35万元(其中2021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2.27万元),其中包括未使用的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93.1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668,061.22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等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将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截至2017年11月1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3,668,061.22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7年11月24日起到2018年11月23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8年12月1日起到2019年11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2020年3月25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0年3月25日起到2021年3月24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0年3月25日起计算。

  2017年11月29日,公司开始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20,000万元;于2018年9月4日归还10,000万元,2018年11月14日归还1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如期归还;2018年12月3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8,000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归还2,000万,于2019年7月1日归还2,000万,于2019年9月24日归还4,000万;2021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等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402.11 万元,加上未使用的发行登记费及其他交易费用93.15万元,共计节余募集资金 1,495.26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9月6日,经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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