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此表示同意。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首农畜牧”)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农商银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5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买卖方融资等,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首农畜牧未与北京农商银行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首农畜牧拟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5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买卖方融资等,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二、 北京农商银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1214847.469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开办外汇业务、结售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监事会主席郗雪薇系北京农商银行董事,因此本次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北京农商银行总资产10,292.84亿元,净资产645.95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165.65亿元,净利润74.15亿元。
三、 交易主要内容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首农畜牧拟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买卖方融资等,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融通效率,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对企业经营产生积极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独立董事对此表示同意。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5亿元额度内,公司可根据银行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3、投资方式
通过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
4、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
二、对公司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适当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财会〔2010〕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此外,根据公司目前制度修订要求,统一微调部分文字表述,不涉及实质内容更新。
修改后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此外,根据公司目前制度修订要求,统一微调部分文字表述,不涉及实质内容更新。
修改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29 证券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下午2:00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公司工业园南区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蒋林树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至第15项议案的投票权。征集投票权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7日,征集人对第12项至第15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同意。详见公司2022-035号《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002、003、019、020号公告),于2022年1月15日、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2项至第15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10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企业(食品)有限公司(BEIJING ENTERPRISES (DAIRY) 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一、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二、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 9:00-11:30,13:00-16:00。
2、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于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信函以到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 邮编:100163
电话:010-56306020 传真:010-56306098
联系人:张希
四、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食品制造(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
2、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
3、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
二、2021年年度经销商情况
■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002、003、004号公告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
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7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简称“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本激励计划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其他
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业务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己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投资策略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相关部门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郗雪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监事会提名郗雪薇女士、石振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郗雪薇女士: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先后就职于北京市东郊农场、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北京市东郊农场工会副主席、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等职。2017年12月至今任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20年6月起兼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石振毅先生:197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2005年1月至2012年10月任北京同方易豪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0月起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2013年6月起先后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北京副首席代表,重大项目与新兴产业集团总裁,现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复星星元CEO、星元资本总裁、复星副首席投资官。2015年3月起兼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已审阅《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至六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拟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497,557,4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拟派发的现金股利共计约7,487.79万元。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520.9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126.69万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6,022.59万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497,557,4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拟派发的现金股利共计约7,487.79万元,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54%。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三元双宝乳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三元双宝乳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三元双宝”)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高新区支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向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农场支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为江苏三元双宝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1.江苏三元双宝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三元双宝乳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东辛农场
注册资本:7175.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乳及乳制品、饮料生产;食品销售;奶牛饲养;饲料购销;奶牛销售;农作物种植;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
与本公司关系:江苏三元双宝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3%的股权,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持有其47%的股权。
2.江苏三元双宝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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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三元双宝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高新区支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向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农场支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拟为江苏三元双宝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苏三元双宝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同意上述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有利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具有确实必要性,独立董事对此表示同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466,006,425.94元人民币(不包括本次担保),且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8.57%。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首农畜牧向关联方三元种业申请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贷款对象: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68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4.2%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首农畜牧”)拟向股东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元种业”)申请委托贷款,用于首农畜牧经营需求;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委托贷款概述
首农畜牧于2021年4月向其原控股股东三元种业借款6,800万元,该笔借款系由三元种业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首农畜牧发放的委托贷款,于2022年4月20日到期,借款利率4.5%,期限1年。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首农畜牧向关联方三元种业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首农畜牧继续向三元种业申请6,800万元委托贷款,用于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三元种业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首农畜牧发放本笔委托贷款,利率4.2%,期限1年。
2021年公司公告收购首农畜牧46.3675%股权,自2022年1月起,首农畜牧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三元种业持有其49%股权(详见公司2022年1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2-008号公告)。三元种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食品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该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三元种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绿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德茂庄德裕街5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68.302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53301473X
经营范围:加工生物制品、肉类、牛奶、畜用药品、配合饲料、饲料添加剂;加工屠宰畜禽;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产品质量检测、食品检验;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加工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省级以上饲料主管部门批文有效期至2023年03月21日);加工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省级以上饲料主管部门批文有效期至2023年03月21日);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省级以上饲料主管部门批文有效期至2023年03月21日);养殖、销售奶牛、种鸭、种牛、肉牛、种猪、家禽及优良品种繁育;种植、销售花卉、蔬菜、瓜果及优良品种培育;规模化奶牛场、猪场工艺设计;奶制品的研制开发;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修理农林牧渔机械;提供农业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提供农场劳务承包人;销售生物制品、肉类、牛奶、畜用药品、饲料、饲料添加剂;机械电器设备;饲料原料;销售仪表仪器;销售医疗器械(不含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三元种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农食品集团控股子公司,同时,公司董事朱顺国先生为三元种业党委书记、董事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元种业总资产8,517,564,622.35元,净资产2,115,640,884.70元,营业收入3,280,311,789.34元,净利润69,844,758.80元(以上为经初步审计数字)。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首农畜牧向三元种业申请6,800万元委托贷款,三元种业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首农畜牧发放本笔委托贷款,利率4.2%,期限1年。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首农畜牧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支持首农畜牧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控股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委托贷款的借款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此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规范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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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公司目前制度修订要求,统一微调部分文字表述,不涉及实质内容更新。
修改后的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此外,根据公司目前制度修订要求,统一微调部分文字表述,不涉及实质内容更新。
修改后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7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蒋林树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第12项至第15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蒋林树,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简历如下:
蒋林树先生: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北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1994 年获浙江大学畜牧专业学士学位,1997年获浙江大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硕士学位,2007年获中国农业大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博士学位。1998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农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兼院长。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北京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环保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得者。2020年6月起兼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蒋林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表决理由: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2日 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公司工业园南区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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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se.com.cn)披露的2022-034号《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5月5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7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方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
收件人:张希
联系电话:010-56306020
传真:010-56306098
邮编:100163
邮箱:zhengquanbu@sanyuan.com.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蒋林树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蒋林树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5日,共计10天。
3、公示途径:公司OA系统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及邮箱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
记录。
5、公示结果:现公示期已满,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6、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向人力资源部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不存在如下任一情形:
(1)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
(2)激励对象党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
(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4)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5)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6)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7)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8)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9)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1)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