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931,370,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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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家重型机械行业的大型重点骨干企业和新能源设备制造重点企业,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重大技术装备机电液一体化设计、制造、总装发运、安装调试及工程总承包能力,在重型机械行业内占有重要地位。公司主要从事物料搬运设备、冶金设备、新能源设备、传动与控制系统、船用设备等领域的大型成套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的开发、研制和销售,为冶金、港口、能源、矿山、工程、交通、航空航天、造船等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提供大型高端装备和智能服务解决方案。公司经营范围: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备、配件供应;金属制品、金属结构制造;工具、模具、模型设计、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机电设备零件及制造、协作加工;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铸钢件、铸铁件、铸铜件、铸铝件、锻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防尘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仓储;商业贸易;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租赁及技术开发、咨询;计算机应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普通货运;国内货运代理;承办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含报关、报验);人工搬运;货物包装;大型物件运输(特业部分限下属企业在许可范围内)。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及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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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在传统主导产品(如大型环保焦炉、起重机械、散料装卸机械等)具有领先的优势,部分产品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并参与部分行业标准的制定。公司现已形成“制造+后服务”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以设备制造为基础定位,不断拓展和延伸业务领域,丰富后端服务产业,致力发展“设备检测、整机维保和智能化升级”三大领域业务,为海内外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公司未来将加速推进“产融结合”,借助金融资本助力新产业拓展,加快推进金融创新工具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打造以传统主导产品为发展基础,以成长型产品和资本运营为增长拉动,以新兴产品和后端服务为新增长点,优势互补、战略协同的新型产品结构。
(2)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集中管理、分散采购的采购组织模式。采购类合格供方认证由战略采购部负责,外协类合格供方认证由运行保证部负责,各经营单位在认定合格供方中选择采购,非认定合格供方采购需提交供方认证流程审批;大宗、通用物资实施集中招标定价和协议采购管理,经营单位按定价结果和协议采购价格执行采购;合同签订由经营单位按公司统一确定的制度、流程、合同文本实施;采购物料入库前需经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查,入库由经营单位直接负责,供应商提供采购发票,采购员、质检员、库管员实施检查,确认收货。
②生产模式
公司是典型的离散制造企业,相关产品全部采取订单式生产。生产的焦炉机械、散料装卸机械、起重机械和港口机械等整机产品符合多品种小批次特点,均为非标定制型产品,采用单件小批生产;风电齿轮箱、轮毂等核心零部件产品符合批量制造特点,采用批量生产。
③销售模式
公司多数产品采取交钥匙方式直接提供给终端顾客,部分产品经整机厂商组装后提供给终端客户。产品定价方式是以原材料、能源、配套件、管理费用作为成本计价基础,结合市场供需关系、产品竞争力和顾客资信等制定当期的产品价格,定价决策实施分级审批。公司所生产的重型机械产品由于设备单价较高、设计方案复杂、配套供应较多、生产周期较长,顾客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合同签订后预付部分货款,在生产制造、产品发运、安装调试的不同阶段分别支付货款,通常交付后预留部分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争议后付清。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行业情况
①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的重型机械行业主要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提供各类重大技术装备,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水平与经济科技综合实力的标志,也是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利益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多年来,重型机械行业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围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紧跟国家战略需求,在高端装备、极限制造、智能装备、节能环保、绿色装备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业务转型和产品结构调整,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力地支撑解决了诸多领域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在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制造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为我国航空航天、能源工业、冶金工业、石化工业、海洋工程、国防安全及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对我国制造业产业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重型装备一直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尤其是近年来,为实现经济的转型升级,国家制定了多项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大力推动装备制造业的振兴和发展。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国家提出《中国制造2025》规划,立足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际需要,围绕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人才为本等关键环节及先进制造、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提出了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力争到2025年使我国从制造大国迈入制造强国行列。政策的支持必将带动行业的发展,公司作为重型机械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之一,也将从中获益。此外,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深化和“一带一路”战略布局加速落地,行业产能结构和市场结构不断得到优化,工业生产稳定增长,重型机械行业的发展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当前,国际重型装备消费市场总体趋于平稳,亚洲市场仍然是重型装备的主要市场,但部分重型装备行业低端产能过剩、过度竞争的供需关系及原材料成本压力的问题依然存在,短期内仍处于机遇与压力并存的转型发展期。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国家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重型装备制造深度融合,技术驱动效应更加凸显,行业将持续向智能化、绿色化、综合解决方案化整合。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进入重构期,在新发展格局的推动下,行业将向“补链、强链、延链”升级,推动装备制造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2021年4月,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发布了《中国重型机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国内外环境与国家战略发展和市场需求,提出了重型机械行业未来五年的创新方向、发展目标和行动指南。新行业战略规划的实施,将激发行业潜能,带动行业向前发展,加快对以高端装备制造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的培育,从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②报告期行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业产能置换等政策的深入推进,主要的下游行业钢铁、能源、矿山等景气回升、需求复苏,下游企业经过上一轮产能优化,规模以上企业订单量、现金流、盈利能力等经营状况得到大幅改善,叠加存量设备改造升级需求,支撑了重型机械行业发展。
根据中国重机协会统计显示,2021年,重型机械行业实现了稳增长的目标,全年营业收入稳定在万亿以上的规模。其中:冶金专用设备占比10%,矿山设备占比24%,物料搬运设备占比66%。重型机械行业实现收入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三个所属行业均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利润总额与上年基本持平,在主要原材料持续涨价的困扰下,生产制造企业采取积极措施取得了实际效果,特别是物料搬运设备行业实现了利润总额的正增长。
分行业来看:冶金机械行业、矿山机械行业和物料搬运机械行业受益于产品出产量的有效增长,分别实现营业收入增长接近20%、超过10%、超过15%。但受到原材料价格长期大幅上涨的影响,冶金机械行业、矿山机械行业的行业利润总额及利润率较同期下降。物料搬运机械行业整体规模与同期相比企业数量略有增加,全行业利润总额略高于去年同期,但同样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利润总额未能实现与产出量的同步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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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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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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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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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规则要求,忠实、勤勉的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扎实推进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面对严峻复杂的市场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冲击影响,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度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和工作主线,转变观念、精准施策、严抓落实,经营运行基础不断夯实,盈利能力稳步提高,公司运行质量明显改善,持续发展能力稳步增强,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09亿元,同比增长11.52%;实现利润总额1.63亿元,同比增长64.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亿元,同比增长139.69%;基本每股收益为0.0597元/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97.4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5.6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40元/股。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科技创新稳步推进,发展新优势加速集聚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问题和市场为导向,坚持独立研发与联合开发并举,全面推进精益设计管理体系建设和技术创新,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取得新突破。全年公司科技投入约 6.4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7.03%,完成新产品、新技术开发53项、市场化应用18项,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8项。其中,投入冶金机械类占比 20.73%、起重机械类占比14.87%、装卸机械类占比9.11%、港口机械类占比 6.87%、风电设备类占比8.36%、船用设备类占比4.81%、工业性作业类占比8.72%、其他类产品合计占比26.53%。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加强智能化升级“顶层设计”,主导产品智能化升级取得新成效。组建智能化公司,加速推进主导产品智能化高端升级,确立了16项重大科技引领课题,着力培育长远竞争优势;依托智能实验室搭建了设备虚拟调试平台,土耳其5米焦炉调试周期压缩30%以上,“智能化料场”项目获评辽宁省首批“揭榜挂帅”重点项目;宝钢湛江3600吨/小时智能连续卸船机、大型智慧焦炉投产试运行,设备性能指标引领行业发展,国内最大6000吨/小时智能装船机打破进口垄断;曹妃甸煤二期智能改造料场实现设备无人、中央集控运行,推动堆场码头智能升级换代。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营销、技术协同开发机制,积极推进技术成果转化落地,智能化升级成效得到市场验证。确立顾客“痛点”研发课题20余项,13项智能化攻关成果获得顾客认可,实现智能化技术促进订货5.6亿元,同比增长21.7%;绿色、高效鱼雷车批量交付,开辟了极致效率铁水运输新时代;6.2兆瓦海上风电齿轮箱、国内尺寸最大12兆瓦风电轮毂下线,加速进军海上大兆瓦风电市场;专项推动开展焦炉产品智能化提升,搭建了焦炉智能决策云平台,有效提升产品远程运维能力,提升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
2.外抢市场内抓销售,经营规模实现预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国内外疫情波动的影响,紧盯国家“双碳、双控”政策,超前谋划、妥善应对市场变化,切实把握市场机遇,在焦炉机械、散料搬运机械、钢铁冶金、核心零部件等业务领域重点发力,订货总量大幅增长。全年公司实现订货135.4亿元,同比增长14.6%。其中,焦化板块实现订货31亿元,同比增长53%,焦化、风电两大板块订货占总量4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做优存量拓展增量,市场结构得到持续优化。创新后服务模式,以技术引领后服务市场拓展,深化全生命周期服务,全年实现后服务市场订货17.1亿元,同比增长21%;积极创新出口模式,多举措稳定国际合作,有效化解疫情对海外订单的影响,海外市场逆势增长,全年实现出口订货3.6亿美元,同比增长79.7%,出口创汇1.6亿美元,同比增长33%。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顾客精准服务,全面改进服务质量,突出发展能力考核评价,完善激励约束配套政策,激发经营单位增长潜力,加大新产品、新领域市场开拓激励力度,推动新产品、新领域市场开拓取得新成效。全年公司实现新产品、新领域订货15.4亿元,同比增长33.9%。
3.稳步提升综合履约能力,较好满足顾客需求期待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大宗物资价格上涨对社会化配套资源的冲击、风电等市场变化当期可销售资源减少、部分单位重点项目集中交付等诸多困难,紧紧聚焦合同执行,以精益生产为抓手,狠抓合同执行过程管控,力促23个重点项目、22个难点项目保质履约,产品技术水平、综合履约能力得到市场认可,提升了公司诚信履约市场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创新生产管理方式,推行生产计划可视化管理,有效提升了计划纠偏管理水平;试点搭建了现场远程视频管理系统,助力提升安装现场综合管理能力;强化内部协同作用发挥,规范内部市场化秩序,内销商值占比同比提升5%,内部调剂产能超5.2亿元,提升了公司整体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深化质量闭环管控模式,推动产品质量持续改善。重点产品质量管控效果良好,22项重点监管产品高质交付,罗伊山1.5期、台中基隆港岸桥等产品质量得到顾客肯定;创新质量管理模式,引入第三方质量监理,推动质量观念转变和质量自主管理能力提升;6项主导产品对标提升取得明显成效,87项重复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6类工序外观质量评价标准得到规范,质量基础管理能力有效提升。
4.实施精益运营管理,企业运行质量和盈利能力明显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逾期账款管理,强化资金票据管理,现金流持续改善。全年实现应收账款回收30.9亿元,长账龄回收5.3亿元,长账龄同比压缩5%;统筹使用票据32亿元,经营单位贷款及敞口同比压缩5%;闲置低效资产有效盘活,大型立车、厂房等闲置资产盘活创效1,100余万元;实现经营现金净流入超5亿元,公司首次实现外部贷款清零。
报告期内,公司践行“大风险”理念,强力实施存量风险清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化解存量风险2.39亿元,强制诉讼回款3,400余万元,法律清欠8,600余万元;常态化推行重大合同签订前评审,106个项目纳入“重点关注项目、执行异常项目、风险迹象项目、风险项目”等“四个风险层级”重点监管,新增风险大幅降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常态化机制,强化经营规范管理,制定经营数据统计规范,提升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夯实科学决策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内控体系有效运行,满足公司规范治理、上级监管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目标成本管理,推行费用要素全面预算,盈利能力持续提升。试点推行作业成本法,有效提升了成本归集精准性,目标成本管理取得积极成效,581个重点项目平均边际贡献提升超5%;成本费用要素得到有效控制,固定费用占收入比例降低1.5%,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有效降低;实施税务筹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措施,降低税负率0.38%;积极推进专项清理,清理1年以上存货3亿元,压缩应付估价总量50%,处置呆滞物料1.3亿元,经营基础有效夯实。
5.创新管理方式和制造方式,企业运行效率有效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进精益管理,向管理改善要效益。设计、工艺、采购精益管理不断深化,69项设计顽症得到根治,完成51项“三化”课题;实施工具工装迭代升级,116台自动化焊接小车应用提效31%,优化工艺降成本超3,000万元;完成22项共性、128项个性采购问题整改,采购审批效率提升15%,框架协议采购占比提升10.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落实“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发展目标,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重点推动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制造协同升级。CAPP、移动办公等4个重点系统上线试运行,助力更好满足业务开展需要和管理层“高级化”管理需求,CAPP系统提效30%以上,起重机副主梁智能焊接工作站项目实现90%焊达率和焊缝免打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聚焦本质安全,持续强化安全管理。运用“防错”思维开展危险源治理,完成52项本质安全改善项目,消除了中革液化气站重大危险源,公司安健环整体受控;建立安委会季度例会机制,启动安全管理整顿行动,全面开展安全观念大讨论和安全违章违规大检查,全面提升管理实效性;制定绿色工厂三年行动方案,投资680万元完成有机废气治理,推动公司绿色高质发展。
6.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动力和经营活力得到有效激发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深化综合治理,着力推进重点问题解决和治理体系建设,企业改革取得新成效。落实三年全面对标计划,建立多层级、多维度对标体系,对标模式、成果受到国务院国资委肯定,公司被评为管理标杆创建行动200家“标杆企业”;完善经理层岗位契约化管理,细化经理层岗位职责,完成公司高管、经营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岗位契约书签订,切实调动经理层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以改革方式深挖提质提效空间,完成起重设备操作方式二期改革,实施重点经营单位核岗定编和二级组织机构优化整合,有效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改革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经营业绩考评体系,实现员工、企业价值共创共享。建立经营预算精准管理机制,将规模增长、效益提升等5项指标纳入经营业绩责任书管理,促进公司运行质量持续提升;完成设计序列“三位一体”薪酬体系改革,实现了设计人员职业发展、薪资收入与工作业绩、价值创造紧密关联;推进职能部门和中层干部绩效改革,引导职能部门“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建立中层干部“双系数”评价岗位绩效管理体系,激励中层干部担当作为;创新创优专项奖励作用明显,4,500人次参与立题2,900余项,发放奖励2,800余万元,营造了“正气向上”的浓厚氛围。
报告期内,公司践行“企业增效、员工增收”目标,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将经营发展成果惠及员工,实现多方共赢发展。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结实事81项,帮扶困难职工4,800余人次,员工就餐质量等事项得到切实改善;投入1,800余万元改善员工作业环境,为员工发放燃气报警器、举办燃气使用安全培训,共创平安家庭;投入200余万元开展干部员工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不断适应员工职业发展需求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二)报告期重要事项说明
1.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装租赁)签署了《协议书》,就公司2014年与大装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项目《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回购事项,双方延后回购期限,约定变更回购条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根据大装租赁通知启动回购。由于延期回购期限于2019年12月届满,为缓解项目风险,降低项目损失,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与大装租赁签署了《补充协议书》,就项目回购后续处置工作形成框架性约定:①为有利于项目设备的处置,对于公司与大装租赁签订的回购协议,回购义务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成套公司,公司对成套公司的因履行回购义务而对大装租赁所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②融资租赁买卖合同全部权益及融资租赁物件所有权在成套公司支付完毕所有回购价款前仍由大装租赁享有,大装租赁有权按照融资租赁买卖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及其关联方主张违约责任、追究连带保证责任、处分抵押、质押财产,具体实施计划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另行协商。在实现担保措施过程中,对于变现的方式及金额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需进行必要的协商确认,取得变现收入扣除变现成本后,可用于冲抵未来的回购价款。③对于本项目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均有义务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可根据项目重组或法律维权等进展情况,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利率等方式协商分担损失,以确定最终回购金额,并确定支付节点,上述事宜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确定,确定后由成套公司实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④成套公司于协议生效后10日内向大装租赁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冲抵回购价款本金。上述《补充协议书》经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0年3月31日,成套公司向大装租赁支付了上述3,000万元回购款。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项目回购尚未进入实质程序阶段。成套公司以回购为前提对租赁物跌价、资金成本等预期风险进行评估并计提了预计负债,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计提预计负债18,527.44万元。
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027)、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以及于2020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为妥善解决双方在合作期间产生的产品故障赔偿责任等相关事项,结合产品质量鉴定结论及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对成套公司拖欠的款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含成套公司,下同)于2017年6月13日与华锐风电签署了《质量问题谅解备忘录》,就与华锐风电合作中的产品故障问题的损失赔偿金额、拖欠款项的支付及后续供货问题等事项达成协议。根据备忘录,在向华锐风电一次性支付损失赔偿金4.128亿元后,公司不再承担向华锐风电所供全部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在内的任何保障责任;对于截至2017年5月31日华锐风电拖欠公司的货款,在冲抵损失赔偿金后的余额8.96亿元,华锐风电承诺将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或通过其他有利于双方公允利益的措施处理。
针对上述截至2017年5月31日华锐风电对公司8.96亿元剩余欠款,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偿付5.54亿元,对于剩余3.42亿元,华锐风电向成套公司支付了最迟于2018年6月末陆续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华锐风电分别于2018年4月30日、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3日、2018年12月29日兑付5,000万元、10,000万元、4.33万元和1,018.79万元。华锐风电于2018年7月以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和土地使用权抵偿10,957.93万元,后于2018年12月11日与本公司、内蒙古公司及瑞通轴承(内蒙古)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通轴承)签署《资产买卖合同》对抵债方案进行变更调整,但清偿欠款的总额未发生变化,合计仍为10,957.93万元,其中华锐风电将抵债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以资产评估值转让给瑞通轴承,对应价款9,755.08万元由瑞通轴承向本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设备类资产仍然转让给本公司,对应价款1,114.78万元直接冲抵华锐风电对本公司的等额欠款;华锐风电留用评估价值为88.06万元的车辆资产,对应价款华锐风电已支付给本公司。双方于2018年12月28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锐风电拟以资产评估值为交易对价向公司转让其所持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8%股权和华锐风电科技(大连)有限公司100%股权,合计抵偿7,223.28万元。
瑞通轴承自2019年1月9日至2021年4月30日,陆续向公司支付了上述转让价款合计9,755.08万元,其中最后一笔支付款项755.08万元处于公司与瑞通轴承共管状态;大连风电100%股权和华电虎林18%股权分别于2019年4月17日、2019年12月24日过户至公司名下,内蒙古公司相关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资产于2020年10月26日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报告期内,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质量问题谅解备忘录》的关联交易事项执行完毕,针对截至2017年5月31日华锐风电对公司8.96亿元剩余欠款,公司最终实际得到资金清偿81,293.79万元,资产清偿8,338.06万元。
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质量问题谅解备忘录〉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2018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受让华锐风电资产抵偿对公司债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2018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华锐风电以资产抵债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2018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华锐风电以股权资产抵偿对公司债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2019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2019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分别于2018年1月3日、2018年3月3日、2018年6月2日、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4日、2019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质量问题谅解备忘录〉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01、2018-016、2018-038、2018-042、2018-043、2019-001),分别于2019年1月29日、2019年4月25日、2019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华锐风电以股权资产抵偿对公司债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004、2019-024、2019-064),分别于2019年2月1日、2019年7月2日、2020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华锐风电以资产抵偿对公司债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005、2019-040、2020-061),以及于2021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质量问题谅解备忘录〉的关联交易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3.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处置部分闲置、报废设备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分类打包处置250台闲置、报废设备,挂牌价格将不低于资产评估值4,116.69万元,对于首次挂牌未能成交的设备,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其中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9日以资产评估值30.6053万元将首批7台设备于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最终由公司关联方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竞得,成交价格为39.8053万元。公司于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3月11日将其余243台设备中的239台(剩余4台设备公司已决定留用,不再转让)分类打包为27个标的,均以资产评估值为转让底价(合计4,071.7023万元)在大连产权交易所进行首次挂牌,公告期间共有18个标的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但由于出现2家意向受让方弃标,最终实际成交16个标的,共包括206台设备,评估值合计1,248.8286万元,成交金额合计2,138.1786万元,大连产权交易所于2021年6月18日-7月14日陆续向公司拨付了上述设备转让款及意向方弃标违约金4万元。对于上述首次挂牌成交但意向受让方弃标的2个标的(共7台设备,评估值合计15.3827万元),已纳入经公司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挂牌转让的129台设备中重新挂牌转让;对于首次挂牌未成交9个标的(共26台设备,评估值合计2,807.491万元)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降价10%在大连产权交易所二次挂牌,挂牌底价合计为2,526.7419万元,至2022年4月6日延牌期满,最终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综上情况,公司本次拟挂牌处置的250台设备,最终实际成交213台,评估值合计1,279.4339万元,成交金额合计2,177.9839万元。
有关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挂牌处置部分闲置、报废设备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2021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挂牌处置部分闲置、报废设备资产进展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以及分别于2021年7月16日、2022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挂牌处置部分闲置、报废设备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51、2022-024)。
4.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景宾巷2号的大重宾馆资产、位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港街36号的大起宾馆资产及129台闲置、报废设备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挂牌底价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中大重宾馆资产评估值6,258.23万元(整体转让),大起宾馆资产评估值1,180.51万元(整体转让),129台设备评估值2,475.78万元(分类打包处置)。对于首次挂牌未能成交的资产,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2021年5月21日,公司将上述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底价于大连产权交易所进行首次挂牌,挂牌起止日期均为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6月18日。①129台设备分类打包为18个标的,在公告期间共有9个标的挂牌成交,共包括39台设备,评估值合计226.08万元,成交金额合计308.18万元,大连产权交易所已于2021年9月8日向公司拨付;未成交的9个标的(共90台设备,评估值合计2,249.70万元)根据挂牌规则进入首次挂牌的延牌阶段,将最多延长40个周期。②大重宾馆、大起宾馆资产转让项目在首次挂牌期内均未能成交,其中大起宾馆资产根据挂牌规则进入首次挂牌的延牌阶段,最多延长40个周期;大重宾馆资产于2021年7月15日降价10%在大连产权交易所二次挂牌,并自2021年8月11日公告期满后进行二次挂牌延牌,最终于2022年3月9日以5,633万元的价格确认成交并于2022年3月24日签署协议,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大重宾馆土地事宜的处理及资产交接、过户等手续办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尚未成交的9个设备标的和大起宾馆资产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将继续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可延长期限届满。
有关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以及分别于2021年9月11日、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63、2022-017)。
5.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打造公司南方制造服务基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与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起重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资产评估值30,728.61万元为交易对价收购其所持有的华锐风电科技(江苏)临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取得了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换发的《营业执照》,其10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变更登记日为2021年9月18日。在办理工商过户手续过程中,标的公司同时完成了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其名称变更为大连华锐重工(盐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根据公司与重工起重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交易双方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对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后至股权交割日期间形成的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标的公司在前述损益归属期间所产生的净利润 771,800.54 元由重工起重集团享有。
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2日、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和《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之标的公司相关期间损益审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6.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经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对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设备公司)所持有的3,669,836股重庆钢铁股票进行处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等情况办理相关股票处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处置的时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和数量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处理完毕之日止。在处置股票期间,如遇重庆钢铁实施转增股本、红利送股等事项,则上述处置方案的出售数量将按照除权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重庆钢铁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卖出重庆钢铁股票11,000股,成交金额合计34,030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冶金设备公司仍合计持有重庆钢铁股票3,658,836股,其中公司持有406,218股,冶金设备公司持有3,252,618股。
7.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提升公司主导产品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制造和智能装备发展,经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化公司)。智能化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由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和《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长南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2-02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0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长南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2)3210030号),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91.09亿元,利润总额为1.6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亿元,每股收益为0.059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97.4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5.6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总股本1,931,370,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拟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080.6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6.69%,其中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761.71万元,占公司2021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8.60%;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804.69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6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55.9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6.35%;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58.2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6.1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合理,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2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以自有资金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2亿美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20日以现场会议(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15:30)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2-02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志峰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发展情况;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及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着眼于合理回报股东及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2-03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净利润239,736,247.6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516,034,711.07元,扣除2021年度内已分配利润67,597,951.12元和提取的盈余公积23,973,624.76元后,母公司口径截止2021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664,199,382.79元,低于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2,000,638,958.99元)。因此,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64,199,382.79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1,931,370,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941,100.96元,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21%;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现金红利派发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606,258,281.83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
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2-03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末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拟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080.6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6.69%。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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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情况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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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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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情况如下:
■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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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的审批程序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合理性作出了说明。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8,080.61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合理,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2-03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728.61万元收购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起重集团”)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江苏)临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华锐重工(盐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取得了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换发的《营业执照》,重工起重集团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变更登记日为2021年9月18日。由于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控股母公司重工起重集团控制且最终控制方皆为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与被合并方的股权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及负债,均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